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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请各募捐专区斑竹对上报资助对象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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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5 2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募捐专区:从发起捐款,直到9.28日公布募捐余额及各专区募捐详细人员至今,已经一个多月了,在这一个月时间里,爱心专区管理小组已经向各专区发出了上报资助对象的要求和条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个专区上报三个资助对象。他们是10月8日由兰州专区推荐的张蕾。10月11日由清江专区推荐的陶昌荣。10月28日由赤水专区推荐的蔡红梅。三位同学的详细资料已经在爱心专区。希望管理小组及各募捐专区班主在百忙之中按照冬泳网募捐资助对象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建议和意见在此帖子跟帖即可,我们管理小组根据结果向大家公布资助情况)。

       另外鱼王主席多次要求爱心管理小组马上落实此事。所以我们尽快把募捐资金发放到那些贫困的学生手中。

   最后向大家通报以下,近期又有二个专区把第二批募捐的资金已经汇到指定的账户他们是:丽水专区11人357元。长治专区12人432元。在这里我代表管理小组全体成员向他们表示感谢!

 [讨论]贵州省赤水市冬泳专区推荐捐助对象

 [讨论]兰州冬泳协会专区推荐资助对象

[推荐][讨论]清江冬泳协会专区推荐资助对象

 



[此帖子已被 冬泳网总编 在 2007-11-6 17:37:25 编辑过]
2#
发表于 2007-11-6 13: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江搏浪[/B] 发表: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3#
发表于 2007-11-5 23:4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推荐资助对象时依据总编《中国冬泳网各俱乐部专区捐款情况及寻找捐助对象的说明》对募捐对象条件的规定“五、凡被推荐救助的学生、贫困的家庭,需当地政府(镇以上民政局)以及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家庭实际生活水准情况简介,有必要发在网上部分照片。”还需要当地政府(镇以上民政局)出具相关证明,才更完善。
4#
发表于 2007-11-6 07:35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5#
发表于 2007-11-6 09:04 | 只看该作者
请版主将这三位受捐对象的调查资料置顶,以便查看
6#
发表于 2007-11-6 08:43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候哥的意见
7#
发表于 2007-11-6 13:5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江搏浪[/B] 发表: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8#
发表于 2007-11-6 15:1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江搏浪[/B] 发表: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9#
发表于 2007-11-6 14:3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江搏浪[/B] 发表: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10#
发表于 2007-11-6 15:42 | 只看该作者
只要附和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11#
发表于 2007-11-6 15:5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鱼王[/B] 发表: 只要符合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我支持!!!
12#
发表于 2007-11-6 19:2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辉哥[/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鱼王[/B] 发表: 只要符合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我支持!!! [/quote]
13#
发表于 2007-11-6 20:2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14#
发表于 2007-11-6 19:35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15#
发表于 2007-11-6 18: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16#
发表于 2007-11-6 21:2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辉哥[/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鱼王[/B] 发表: 只要符合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我支持!!! [/quote]

        同意。

17#
发表于 2007-11-6 20:0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江搏浪[/B] 发表: 管理小组全体成员你们辛苦了!向你们表示慰问!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11-7 12:2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鱼王[/B] 发表: 只要附和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我们管理小组近期要开qq会议决定此事。

19#
发表于 2007-11-7 19:2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三位版主一定要费心把受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核实准确,更希望各专区版主和泳友们发表意见,随和我们5人把大家的意见综合一下再做决定.
我们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决不辜负大家的一片爱心!
后勤和大度等威海的泳友更辛苦!
向你们感谢并致敬了!
20#
发表于 2007-11-7 21:5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鱼王[/B] 发表: 只要附和标准.你们五人小组有权决定.要近快落实.

支持鱼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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