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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历史上的今天——中德签订《青岛设关征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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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0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899年的4月17日,清政府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在北京签订了《青岛设关征税办法》。《青岛设关征税办法》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维护了外国侵略者的利益。《办法》规定青岛海关的税务司必须由德国人担任,与德国官员及德国商民等文函往来,均用德文,由此可见,海关的大权完全操纵在德国人手中。《青岛设关征税办法》还规定:凡运往租借地以内而不再运出的货物,一律免征关税;对于在中国其它口岸征过税,又装船运到青岛的外国货物,将退还关税,若再出口,也不征收出口税等等。这些关税制度,给予外国侵略者在青岛享有优厚的关税待遇,这一条约为德国发展殖民地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使中国关税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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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0: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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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3: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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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3: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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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6:3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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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23: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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