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6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达州救人溺亡女童被拒评见义勇为:条件不够!来源:人民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7-7 1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2日下午,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周家镇8岁女孩李微微为救落水小同伴,不幸溺水身亡。事发后,当地政府曾打算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却未获得批准。 
     为救同伴落水遇难
  据媒体报道,4月22日李微微下午放学后,与小伙伴们一起到院子前的小河沟边捡田螺。玩耍中,伙伴小福因为河边湿滑,不小心掉落水中。见状后,几名小伙伴上前施救,微微和同伴小惠也落入河中。最终小福和小惠挣扎上岸,微微却没能上来,溺水身亡。
  事发后,当地政府为微微家庭组织了募捐,并对微微的救人事实进行确认,称将为其上报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材料虽然递交上去了,微微的“见义勇为”称号却一直没有到来。
  父亲为女儿讨说法
  6月30日,微微的父亲李家农告诉媒体记者,女儿于4月24日下葬后,他便为了女儿“见义勇为”称号的事情奔波,周家镇政府跑了七八次,后来又到大竹县综治办专程咨询,“因为岁数小,不够条件申报。”
  李家农表示,自己坚持要为女儿评“见义勇为”称号,不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利益,仅仅是为了给女儿一个名誉。作为未成年人,能够勇敢地上前救人,并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举动成年人都不一定能做出来。虽然没有得到政府的肯定,但李家农在女儿的墓碑上刻上了“见义勇为小英雄”的字样。
  政府称缺相关要件
  昨天下午,大竹县周家镇镇政府王姓工作人员告诉京华时报记者,李微微救人的事迹镇里了解,事发后,乡镇共青团主动提出为微微申报“见义勇为”称号,镇政府也积极为其组织材料,但最终没有通过县政府综治办的要求。至于为何没有评上称号,他并不清楚。
  7月1日上午,大竹县综治办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针对此事,曾咨询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但对方回复称“缺乏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就事实来讲不能确认。建议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确定”。
  该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复意见的理由有两点:首先《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其次是李微微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
  ■专家
  对未成年人不提倡不鼓励见义勇为
  大竹县综治办负责人称,得到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回复后,大竹县综治办曾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并咨询相关专家。专家表示,对未成年人实施相关行为时,建议“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提倡“见义勇为”;同时,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不提倡、不宣传、不鼓励,避免盲目模仿。
  6月19日,大竹县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专门进行会议讨论。最终,建议不为李微微申报评定“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对于李家的具体困难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规定予以帮助。

微微奶奶看着微微的照片伤心欲绝。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天中红梅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7-7 12:56 | 只看该作者
规矩都是人定的啊!没有先例现在又了为什么不批啊!没人性的领导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7-7 18:26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7-7 20:42 | 只看该作者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4-7-7 22: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7:05 | 只看该作者
天中红梅 发表于 2014-7-7 22:02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9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7:05 | 只看该作者
1245 发表于 2014-7-7 20:42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9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7:05 | 只看该作者
天中东霞 发表于 2014-7-7 18:26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9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7:06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7-7 12:56
规矩都是人定的啊!没有先例现在又了为什么不批啊!没人性的领导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和分享!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9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看帖是欣赏!  发表于 2014-10-29 23:1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7-22 2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7-23 20:37 | 只看该作者
张兴 发表于 2014-7-21 17:05
衷心感谢朋友的关注!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5-1-27 18: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2 07:30 , Processed in 0.056989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