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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十岁男童遭继母暴打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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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5-16 15:03 编辑

十岁男童遭继母家暴遍体鳞伤

大连晚报      2014-05-16 01:09


  ▲彬彬被打得遍体鳞伤。图据新华网

  据新华社广州5月15日专电  15日,媒体报道称河源一名十岁男童彬彬(化名)遭继母暴打,遍体鳞伤。记者从河源市源城区警方求证得知,该男童系河源市源城区下角辖区一名三年级男生,平日在家中稍不听话便遭继母暴打,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法医对男童伤势鉴定为轻伤。  

    记者了解到,彬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重组家庭,彬彬的父亲和继母都是离婚人士,彬彬是其父亲与前妻所生,8岁的女儿是其继母与前夫所生,而刚出生18个月的女婴则是彬彬父亲和继母所生。多年来,彬彬父亲一直外出打工维持一家生计,而继母在家照顾日常生活琐事、抚养孩子。
  

      据彬彬口述,平日在家只要稍不听话或者说谎,就会遭到继母打骂。以前用手掌扇打,自读一年级开始,继母就开始用衣架打,一周几乎要打两三次。此次被打得遍体鳞伤,主要是因为下雨天忘带雨伞被淋湿,到家后继母责骂彬彬在外玩水把衣服弄湿了,彬彬矢口否认后遭继母用衣架暴打。

  据彬彬的班主任反映,彬彬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但问其原因彬彬始终沉默不语。平日在校彬彬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不会惹是生非,与同学的关系也非常友好。遭继母暴力虐待一事公开后,彬彬目前已被送至姑姑家监管,同时当地辖区妇委、社区将定时走访。而彬彬继母也受到当地派出所警告,若日后再有类似事件将进一步追责。

  河源市警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情节恶劣”的界定是“重伤或死亡”,对于彬彬这种轻伤的情况,目前警方不能采取强制措施,除非彬彬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起诉讼。

■记者吴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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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16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继母,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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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5:28 | 只看该作者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哦太可恶了!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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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5-16 16:42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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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6:43 | 只看该作者
娃娃可怜,继母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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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16 16:4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种人要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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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16 15:47 | 只看该作者
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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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16 16:59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继母,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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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16 16:59 | 只看该作者
可恶的继母,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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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7:06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孩子,可恨的母亲,一定转发下去,指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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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5-16 17:18 | 只看该作者
复杂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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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6 17:19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也下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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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7:31 | 只看该作者
缘在鸳鸯江 发表于 2014-5-16 16:45
对于这种人要严加惩处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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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6 17:32 | 只看该作者
喜人 发表于 2014-5-16 17:06
可怜的孩子,可恨的母亲,一定转发下去,指责她。

谢谢朋友的关注和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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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5-16 17:47 | 只看该作者
够狠毒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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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5-16 18:50 | 只看该作者
片警、学校老师、社区工作者、邻居都有义务干预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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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5-16 19:57 | 只看该作者
狠毒的继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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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4-5-16 20:07 | 只看该作者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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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4-5-16 20:12 | 只看该作者
有后妈,就有后爹,孩子的爹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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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5-16 21: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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