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拟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分享赞
【摘要】据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消息,我国拟将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铭记,勿忘! 据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消息,我国拟将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中国人民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正义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立法形式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集中反映中国人民的意志,使我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纪念日日期的确定,草案延续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国务院关于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国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南京之伤,国人之痛;南京之灾,中华之难。伤痛不会被时间冲洗,铁证更不容被人为抹去。国家公祭顺应民意,尊重生命,让模糊的再清晰,让遗忘的重记起,让民众在国家的臂膀里感到坚强有力!死者安息,生者奋起。以国家的名义:我们不会忘记!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