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标准 >>不求奢华 外宾住宿注重舒适 在接待外宾方面,《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强调不追求奢华,要注意节俭。 在住宿方面,办法明确外宾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 此外,外宾住房标准为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它人员安排标准间。 该办法强调,本市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宾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争取优惠价格。 >>禁讲排场 宴请不上高档酒水 在饮食方面,外宾日常伙食招待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 办法强调,宴请外宾严禁讲排场,优先安排在宴请举办单位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办法明确了外宾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其中正、副部长级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外宾在华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括赴区县访问时,由区县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节约从简 赠礼部级不超400元 对外赠礼应当节约从简,实物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赠礼对象仅限于外方团长夫妇,必要时可包括主要陪同人员,原则上由接待单位赠礼1次,其它单位不得重复赠礼。如外方赠礼,可按对等原则回礼。 对外赠礼以赠礼方或受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赠礼方或受礼方为正、副部长级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400元;赠礼方或受礼方为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的,每人次礼品不得超过200元;其它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对访问我国的著名友好人士、社会名流、专家学者,确有必要赠礼的,按照正、副部长级人员标准执行。 >>讲求实际 外宾出行应集中乘车 外宾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外宾乘坐小轿车外,其它外宾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接待外宾确需租用车辆的,各单位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陪同标准 误餐补助每人次50元 对于接待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外宾的重大外交外事活动,我方参加宴请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安排。其它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 各单位的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活动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用餐者,经批准,可领取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