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79|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汉商杯’成人游泳比赛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11 2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马入河 于 2012-10-11 20:58 编辑

关于举办2012武汉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
暨第三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公安、武警、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游泳场馆、游泳组织、冬泳组织:
        今年是武汉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隆重举办的年度,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全民健身游泳活动的开展,检验广大游泳爱好者坚持游泳锻练的成绩,在连续两年成功地举办了“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的基础上,武汉市游泳协会和汉商集团将继续携手于2012年11月4日在武汉市汉阳区玫瑰街34号武汉市体操跳水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馆举办2012武汉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暨第三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欢迎广大的游泳爱好者参加。
为组织好此次赛事,使之办成真正具有影响力和权威性的顶级赛事,并逐渐形成品牌,从中选拔和储备更多的优秀选手,为今后组队参加全国性的成人游泳赛事和公开水域挑战赛做好准备,请各游泳组织、冬泳队按竞赛规程的要求做好赛前准备并认真组织报名。
报名地点:汉阳区玫瑰街34号武汉市游泳协会
报名电话:15337134721  13607135262
武汉市游泳协会
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6 收起 理由
无名小鱼 + 6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01 | 只看该作者
2012武汉市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暨第三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武汉市白鳍豚游泳活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武汉市体操跳水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四、时间、地点
2012年11月4日(星期天)在武汉市体操跳水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
各城区文体局、各机关﹑团体、公安、武警、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队)、冬泳队。
六、竞赛项目和分组:
1、竞赛项目:50 米自由泳、蛙泳、仰泳、蝶泳,100米自由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2、年龄分组
18—24岁、25—34岁、35—44岁、45—49岁、50—54岁、
55—59 岁、60—64 岁、65—69 岁、70 岁以上组
3、接力:以参赛的4名运动员年龄相加,分为120岁组、160岁组、200岁组、240岁组、280岁组五个组别。
七、参赛办法:
1﹑以各城区文体局、各机关、团体、公安、武警﹑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各游泳场馆、游泳组织为单位进行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
2﹑参赛运动员必须向组委会签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3﹑接力项目的比赛要求:
(1)每单位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一队。
(2)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同属一个队,运动员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比赛。
(3)各年龄组接力项目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参加。
4﹑年龄以当年的12月31日计算,如:82年出生者为30岁,83年出生者为29岁,以此类推。
5﹑运动员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6﹑现役运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7﹑报名费:武汉市游泳协会会员每人30元、非会员50元(含保险费、纪念品),接力赛每项40元。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年龄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2﹑ 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出发和一次性预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指挥,检录必须同时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次检录缺席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4﹑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的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给予处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参赛选手每人均发给纪念品。
2、各单项前3名发给证书及奖品,4—6名发给证书。
3、设最佳组织奖、风格奖若干。
4、团体总分前10名发给奖状或奖杯
5、各单项前3名、团体总分前10名荣登《2012武汉市第三届‘汉商杯’成人游泳排名赛》排名榜。
6﹑记分方法:
(1)各单项前6名按7、5、4、3、2、1记分;接力项目前6名按14、10、8、6、4、2记分。
(2)团体总分如遇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2012年10月27日以前各队将正式报名单用电子版发送到武汉市游泳协会秘书处(QQ:1445876781),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得参赛。
2、武汉市游泳协会秘书处地址:汉阳玫瑰园 34号
联系人:谢友清 15337134721 邱倩 13607135262
3﹑报到:2012年11月4日上午8:00时为报到时间,由各队统一组织参赛队员到指定地点报到、检录。
十一、裁判员
总裁判、副总裁判由武汉市游泳协会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方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武汉市游泳协会

武汉市游泳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10-11 21:32 | 只看该作者
坚持游泳锻练、报名参加。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无名小鱼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10-17 1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5-6 20:31 , Processed in 0.029963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