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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从段义和案再看新闻出版自由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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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段义和案再看新闻出版自由之必要

作者:航亿苇 2007-08-08 14:11:23 发表于:博客中国

 

ffice:smarttags"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许,济南市国土局科长,初中毕业生,美丽女人柳海平怎么也想不到此时竟是她的死期。一场爆竹响了,在济南市建设路上。被炸成数块的柳海平,更来不及想这是她的“男人”段义和安排的。传媒以段义和的“情妇”来命名柳海平,却不一定能准确反映这两人的是非恩怨。fficeffice" />

段义和是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原来做过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长等职。作为情侣关系,两人年龄相差很大。段义和已经61岁,柳海平31岁。然而,两人之间的“关系”却保持了13年之久。

1994-1996年之间,段义和在聊城地区任副书记。17岁的柳海平(一说18岁),这位来自农村的美丽姑娘与段义和相识并睡到一张床上。柳当时是县委招待所服务员,权力与金钱自然是这位家境贫寒姑娘所仰慕的东西。而在未经世事的年龄,她把身体“给”了一个男人,就有了一种从属的心态:俺是他的了。据说,段义和为人低调,在官场享有口碑,因其工作能力强,深为下属信服。这样的男人本身,多半也对女人有种特别的吸引力。

之后,段义和调济南,柳海去了济南人大招待所。在段义和安排下,她先后在市中区财政局、天桥区织锦市办事处工作。成为国家公务员,就可以升官了。2003年,她正式进入国土局,2005年升任科长。据说在段义和的帮助下,柳海平的父亲、妹妹也都调到济南,同样谋得一官半职。此外,段义和当然赠送柳海平大量财物。柳的住房也是段送给她的。

就私情而言,段义和对柳海平可谓有情有义。在个人前程、物质生活等方面,均给她安排得相当“周到”。这样的安排,是标准的“情对”做派。这就很难隐瞒得有多深。和诸多贪官包养情妇的状况完全一样。在济南政界,段义和与柳海平的关系,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也就纪检部门“不知道”。

或许是到了年龄的关口吧。天知道什么原因。段义和年龄过60之后,即将面临彻底下台的命运。说包养也好,说与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也好,整整13年没人管,到2007年却有人来问了。有关他包养情妇及其它违纪问题,纪委找到谈话。事有凑巧,2007年6月30日,是中央提出对前是坦白交待贪腐问题的官员设定的一个期限。这样,一下子就将段义和推入困境。

段义和最要紧的还有其他重大受贿问题。而柳海平,明显是他身败名裂的定时炸弹。段义和最先想出的解决方法是与柳海平分手。可是,女人常常这样,因了美丽却有胸无脑,无法理解段义和的苦心。两人谈不拢,在柳海平看来是这个男人要抛弃她。这样,她就恼了。如果分手,俺就往中纪委检举你干的坏事。

在段义和看来,他似乎没得选择。要保住自己的官位、名声,就必须把这个“忘恩负义”的女人摆平。据说,他原来的意思是想把她弄成失去记忆的人。不论是什么用意,反正叫了他的侄女婿、市公安局治安三队副队长陈志帮他干这件要轰动全中国的事。陈志将两公斤TNT炸药及3个雷管置于柳海平车座下,在案发时间用遥控器引发爆炸。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许,爆炸发生了。除了柳海平当场被炸死,还让多名路人无辜受伤。

记得7月10日前后,香港传媒已报道此事。不过,内地媒体沉默着。但是,内地公安、纪检并没闲着。

2007年7月11日夜,陈志在青岛被捕。陈志供认他是受段义和指使杀柳。

2007年7月13日,警方在济南市人大办公室以涉嫌爆炸杀人拘捕了段义和。

2007年7月16日,段义和被“双开”。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孟富强,因此案被停职接受调查。济南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市委书记焉荣竹等通报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的问题。

此时,互联网和境外媒体已对此事有了绘声绘色的描写。尤其是段义和被“双开”,罢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谁都知道是不寻常的。

由于柳海平手机中有多个济南多个领导的电话号码,其中有市公安局、人事局、财政局、国土局等机构的领导,有人就此暗示她与这些人均有不寻常的关系。

2007年8月6日,段义和被公诉,检察部门认为他犯有三宗罪:一、谋杀。二、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69万余元。三、个人财产中有13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7年8月7日之后,内地媒体才广泛报道此案。

公正地说,段义和案的公开程度,远超过以往类似案件。更值得赞扬的是国内媒体公开报道,最早是2007年8月7日山东境内的媒体,如《大众日报》等。一向以抢新闻快著称的《南方都市报》,则延迟到8月8日才做重点报道,而且还有文章直接引用《大众日报》稿件。当地媒体率先大张其鼓报道当地“丑事”,在当前中国,还未形成常态。

然而,就这起段义和案,却仍然因为新闻出版自由不到位留下诸多遗憾。

其一,在济南政界,段义和与柳海平的关系,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也就纪检部门“不知道”这种现象,新闻记者是绝对知道的。如果在新闻出版自由的环境中,这事就能早一些被揭露,纪检部门也可以因媒体的报道而提早对段义和查处。查得早了,就可能是救了段义、柳海平等人,自然没有7月9日的血案。

其二,2007年7月9日发生的爆炸事件,实际上是一起典型的公众事件。此事在济南主要街道发生,媒体不及时报道,就必然让小道消息四处飘散。而这其中,一些影响当地政要和政府机关形象的传言,也随之而生。

其三,人大主任和全国人民代表,是重要的民意代表,他有什么情况,公众应在第一时间拥有知情权。

其四,报道不及时,在消解了新闻的爆炸性的同时,也消解了中国有关单位办案的成绩。应当说,案件发生两天就首先把市公安局治安三队副队长陈志抓获,是公安机关一项了不起的成就。陈志,那是有反侦查能力的。对段义和的查处,同样快速而坚决。段义和不仅是一起典型的“包二奶”案,而且更是一起公安部门打击犯罪的神勇快速案例,一起国家显示症治腐败决心的案例。可失去了一定的新闻时效,段义和就仅仅是“包二奶”案而已。从眼下的社会反应来说,似乎除了让人痛惜之外,就再没别的什么了不得的感受。

其五,给境外又一次取得新闻话语权。这个问题,是个老生常谈了。

其六,损害了国内的媒体的可信度和尊重度。对读者而言,国内媒体仍是穿着小鞋的老太太。现在很多人宁愿相信互联网的谣言,也不太相信传统媒体的八股的滞后的报道。

其七,很多人已因传言和谣言先入为主了。

其八,媒体报道不及时,形成这样的模式:事件→传言→谣言→初步证实→新谣言和新传言→完全证实。此后,民众会更加相信传言与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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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0 08: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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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0 08:5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水中游泳的鱼[/B] 发表:

 

4#
发表于 2007-8-10 09:4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媒体还是进步了.
5#
发表于 2007-8-21 17:47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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