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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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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水-water 于 2016-6-29 11:43 编辑

关于举办2012年“游泳社会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大家好!下面将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2月9日《关于举办2012年“游泳社会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加培训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报名。 武汉市游泳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可以接受培训报名、接受武汉地区持证人员的年审工作。 联系电话:18971351473 15337144040 武汉市游泳协会地址:汉阳区玫瑰街34号 关于举办2012年“游泳社会指导员”“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文体)局、游泳场馆、体育院校、各游泳组织及游泳爱好者: 国务院于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给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中第三十二条规定,所有的游泳场(馆)必须达到规定数量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为认真贯彻执行《全民健身条例》精神,保障公民健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游泳健身市场的规范发展,提高我省“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人员素质,决定于3月17.18.23.24举办“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的等级及报名资格条件 本次培训的等级为初级、中级、高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 (一)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通过初级相应考核,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二)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相应考核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考核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三)高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相应考核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健将运动员等级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考核取得毕(结)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二、游泳救生员培训的等级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的; 2、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面)的; 3、受过一定的游泳训练,具有较强的游泳技能(能够连续游200米以上)的。 (二)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的; 2、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 三、培训内容、方式、获取证书资格。 1、培训和鉴定依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和《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内容分别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 2、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具有国家培训教师资质的业内专家执教。 3、凡经培训考试合格者,获得“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结业证书,并取得参加国家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资格。 4、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游泳社会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公共理论、专项理论和实际技能、指导能力考试。 5、 经国家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中国劳动保障部颁发的“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每年必须在国家指定的注册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效。) 6、在游泳场馆或自然水域从事游泳救生和游泳指导员工作的人员须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四、 培训、鉴定单位 培训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武汉市游泳协会 鉴定单位:湖北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3月10日截止 六、报名办法、要求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填写《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1份。 (二)持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体育专业游泳方向学历证书、需提交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证书原件在培训报到时审验,无证书原件者,一律不以相关资历对待。 (三) 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小两寸蓝底免冠照片七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费500元,鉴定费:初级180元,中级220元 高级260元 游泳救生员培训费500元,鉴定费:初级180元 中级220元高级260元 以上费用报名时一并缴纳。 七、报名相关事项及联系方式 周一至周五报名地址: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东湖高新开发区高新三路特1号,武黄高速收费站旁) 周六至周日报名地址:汉口体育馆(崇仁路253号) 报名时间:9:00--11:00 王老师:027-87937584 18607807157 周老师:13237166073 八、培训地点及要求 地址:湖北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游跳中心 3月17.18日 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全天 3月24.25日 游泳救生员培训全天 鉴定考试时间:游泳社会指导员3月31日全天 游泳救生员4月1日全天 班车时间地点:8:00 武汉体育学院正大门集合 请当天培训的学员准时候车前往奥体中心,结束后统一坐车返回体院。 由于有技能操作部分的培训,学员们请自备游泳装备。 附件:《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点击下载) 湖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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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4 14: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water 于 2016-6-29 11: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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