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23|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窃贼偷窃泳友车辆,节前服判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2-8 16: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星龙 于 2012-2-8 17:03 编辑

       去年夏天(2011.07.05)本协会一泳友(女士)下水游泳,上岸后发现所驾车辆丢失,遂立即报警;经泳友多方相助,公安及时侦破,一周后(07.12)被盗轿车与窃贼在昆阳被擒。
     据可靠消息:盗车贼杨某春节前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4 收起 理由
飘洋 + 2
泳兵 + 2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2-2-8 16:44 | 只看该作者

应得的惩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2-8 16:44 | 只看该作者

应得的惩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2-8 16:50 | 只看该作者
痛斥偷车贼!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星龙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2-8 17:27 | 只看该作者
自作自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2-8 21:04 | 只看该作者
不劳而获者没有好下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2-8 21:31 | 只看该作者
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2-8 23:20 | 只看该作者
但是,我要提醒泳友们,这也是个警钟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2-9 09:42 | 只看该作者
窃贼可恨罪有应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4 | 只看该作者
冰水晶 发表于 2012-2-8 16:44
应得的惩罚!

今后还是要安全防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7 | 只看该作者
襄阳小黑鱼 发表于 2012-2-8 16:50
痛斥偷车贼!



      感谢美丽的襄阳小黑鱼泳友观赏并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7 | 只看该作者
南极仙翁 发表于 2012-2-8 17:27
自作自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9 | 只看该作者
张兴 发表于 2012-2-8 21:04
不劳而获者没有好下场!



      感谢您!远方的泳友!龙年吉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29 | 只看该作者
泳兵 发表于 2012-2-8 21:31
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30 | 只看该作者
火@龙 发表于 2012-2-8 23:20
但是,我要提醒泳友们,这也是个警钟啊!

今后,一定要安全防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2-2-9 10:31 | 只看该作者
飘洋 发表于 2012-2-9 09:42
窃贼可恨罪有应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2-9 21:48 | 只看该作者
罪有应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2-2-10 10:45 | 只看该作者
透心凉 发表于 2012-2-9 21:48
罪有应得!



     感谢透心凉哥哥观赏并回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27 01:48 , Processed in 0.060506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