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712|回复: 2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他们是英雄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23 09: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他们是英雄吗
5月4日,汝南县游泳协会收到“真诚相助无私奉献”的锦旗和十几条毛巾。使我不禁联想到游泳协会救助落水青年的动人一幕:5月1日上午8点多,游泳协会会员接到救助落水青年的紧急通知,十几名游泳队员从岗位、从家里纷纷赶到出事地点天中湖,实施长达7个小时的打捞。由于溺水时间太长,溺水青年离开养育他21年春秋的父母撤手人寰。9月4日,又有2名少年落水。在场的游泳队员听到呼救声,赶紧游到遇难少年身旁,一人成功获救。另一名捞出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其实,类似以上舍己救人事件近几年就发生十多起。不过施救者由于施救及时,方法得当,施救者不仅自己没受到伤害,而且多数溺水者亦无大恙,因此未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他们算不算英雄?
如果留心的人都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凡是被媒体、社会广泛关注的舍己救人英雄都是把人救活,自己牺牲或伤残。像以上十多起例子都是施救者没死而被救者要么活着要么死亡。这些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英雄,应不应该宣传。我思考再三,认为应该算英雄。也应该宣传。其理由有三:一是他们的救助环境都是在几米深的湖泊里,环境险恶,救人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常识告诉我们:落水者遇到施救会出现“死不丢”。 施救者会遇到更大的风险。如果没有舍己救人的品质是不会主动施救的。二是施救者有单位的领导,也有日进斗金的企业老板。他们主动施救耽误是时间,是有经济损失的。第三他们救人没死,没伤,主要因为他们过硬的游泳技能和科学的救助方法。这些技能和方法的获得是靠经常锻炼得来的,锻炼成本是不可用金钱估量的。
游泳协会是好人扎堆的地方,这些人“真诚相助”的英雄行为不是一时冲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养之有素。因为游泳协会两个硬坎必须过。一是入会前必须有二百米的的游泳基础。二是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劣迹。协会公开宣传专挑好人,不要 “赖货”。理由是游泳是一项高风险高受益的体育项目;再者,会员入会前都有良好的品质和优秀的道德修养,会员大部分都是党员,单位头头或中层、基层领导和先进工作者。再其次是进入协会注重道德的再教育再养成。汝南游泳协会一批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老党员专门研究青少年队员的培养和思想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另外游泳协会每月组织一次保护环境宣传或修桥补路、打扫卫生、除污拔草等义务劳动。重大节日都要举行庆祝活动。培养队员“讲道德、守纪律、做好事、树形象”团结互助精神。协会还与公安局联系义务开展水上救援,水上抢险活动。并组织一支年轻力壮思想觉悟高、游泳技能好的水上抢险队伍,进行实地训练。张怀礼、王 魁、宋卫东、施连春、高占怀、许 衡、石大刚、胡汝生、陈勇等队员都曾参与过一次或多次救援活动。

撰    稿 王德明
通讯地址 河南省汝南县城关古城大道东段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电    话 0396-3299129
邮    编 463300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59 收起 理由
洹水花 + 2
小马哥龙行天下 + 6 汝南协会加油!
海底森林 + 10
冬网指导员 + 30
心若莲花 + 6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1-9-23 09:59 | 只看该作者
实话实说
冬网佳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9-23 10:0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是英雄吗
5月4日,汝南县游泳协会收到“真诚相助无私奉献”的锦旗和十几条毛巾。使我不禁联想到游泳协 ...
汝南冬泳协会 发表于 2011-9-23 09:14

舍己救人
真心英雄
奉献精神
大力发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9-23 15:01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在这个是世上,真正干好事善事的,倒全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英雄心事无今古,神物风云各有时。读千遍弥陀,不如做一件善事。修十座神庙,不如救一个活人。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万里雪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9-23 15:11 | 只看该作者
好贴,向“真诚相助”的冬泳人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1-9-23 15:16 | 只看该作者
当然是英雄!舍己救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向汝南泳友学习并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9-23 1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17:39 | 只看该作者
努力  加油  学习  向各位泳友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9-23 23:08 | 只看该作者
舍己救人、真心英雄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9-23 23:19 | 只看该作者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为救人,尽力而为,已经付出,不论救起的是死是活,都是一种好行为、一种好美德,应该颂扬,都是英雄!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万里雪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1-9-24 00:02 | 只看该作者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救死扶伤是大爱精神,但不一定强求别人为你来宣传,歌功颂德!如果太多想着后果,很容易沦为新的“扶起倒地老人”!
    然,作为引导舆论的媒体,确应厘清救出生人是一种令人称道的行为,而即使救出无生命的人,也同是救死扶伤!施救者也是英雄好汉,社会的好榜样!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万里雪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1-9-24 06:28 | 只看该作者
实话实说
有理有据
冬泳大爱
真情动人


十分感谢河南省汝南县王德明先生精心撰稿,弘扬中国冬泳精神,彰显中华文明品德!
----这是中国冬泳网弘扬冬泳文化的又一篇佳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1-9-24 06: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万里雪 于 2011-9-24 06:33 编辑

新华社官方网站新华网:




英雄的汝南冬泳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88700316/1.html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12 个阅览者--2011-09-23-19:38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1685 个阅览者--2011-09-24-06:26




--------------------------------------------------------------

这篇报道已被下列网站审定刊发----

人民日报官方网站人民网、人民网“人民微博”、新华社官方网站新华网、新华网“新华微博”、中国新闻网、中央电视台网站、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华奥星空、 新浪网、新浪微博、中华网等等


详见“中国冬泳白冰新浪博客”,请点击下面网址查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8745a450100yfcz.html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1-9-24 07:43 | 只看该作者
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不图名不图利的无名英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1-9-24 11:28 | 只看该作者
向汝南冬泳协会学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1-9-24 11:4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在这个是世上,真正干好事善事的,倒全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英雄心事无今古,神物风云各有时。 ...
范大将军 发表于 2011-9-23 15:01


您说的真好!
他们是真正的英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1-9-24 12:07 | 只看该作者
英雄的汝南冬泳人


河南省汝南县游泳协会5月4日收到“真诚相助无私奉献”的锦旗和十几条毛巾。使我不禁联想到游泳协会救助落水青年的动人一幕:5月1日上午8点多,游泳协会会员接到救助落水青年的紧急通知,十几名游泳队员从岗位、从家里纷纷赶到出事地点天中湖,实施长达7个小时的打捞。由于溺水时间太长,溺水青年离开养育他21年春秋的父母撤手人寰。

9月4日,又有2名少年落水。在场的游泳队员听到呼救声,赶紧游到遇难少年身旁,一人成功获救。另一名捞出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其实,类似以上舍己救人事件近几年就发生十多起。不过施救者由于施救及时,方法得当,施救者不仅自己没受到伤害,而且多数溺水者亦无大恙,因此未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他们算不算英雄?
如果留心的人都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凡是被媒体、社会广泛关注的舍己救人英雄都是把人救活,自己牺牲或伤残。像以上十多起例子都是施救者没死而被救者要么活着要么死亡。这些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英雄,应不应该宣传。我思考再三,认为应该算英雄。也应该宣传。其理由有三:一是他们的救助环境都是在几米深的湖泊里,环境险恶,救人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常识告诉我们:落水者遇到施救会出现“死不丢”。施救者会遇到更大的风险。如果没有舍己救人的品质是不会主动施救的。二是施救者有单位的领导,也有日进斗金的企业老板。他们主动施救耽误是时间,是有经济损失的。第三他们救人没死,没伤,主要因为他们过硬的游泳技能和科学的救助方法。这些技能和方法的获得是靠经常锻炼得来的,锻炼成本是不可用金钱估量的。
游泳协会是好人扎堆的地方,这些人“真诚相助”的英雄行为不是一时冲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养之有素。因为游泳协会两个硬坎必须过。一是入会前必须有二百米的的游泳基础。二是必须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无劣迹。协会公开宣传专挑好人,不要 “赖货”。理由是游泳是一项高风险高受益的体育项目;再者,会员入会前都有良好的品质和优秀的道德修养,会员大部分都是党员,单位头头或中层、基层领导和先进工作者。再其次是进入协会注重道德的再教育再养成。

汝南游泳协会一批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老党员专门研究青少年队员的培养和思想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另外游泳协会每月组织一次保护环境宣传或修桥补路、打扫卫生、除污拔草等义务劳动。重大节日都要举行庆祝活动。培养队员“讲道德、守纪律、做好事、树形象”团结互助精神。协会还与公安局联系义务开展水上救援,水上抢险活动。并组织一支年轻力壮思想觉悟高、游泳技能好的水上抢险队伍,进行实地训练。

张怀礼、王魁、宋卫东、施连春、高占怀、许衡、石大刚、胡汝生、陈勇等队员都曾参与过一次或多次救援活动。



撰稿 王德明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88700316/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1-9-24 12:09 | 只看该作者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救死扶伤是大爱精神,但不一定强求别人为你来宣传,歌功颂德!如果太多想着后果,很容易沦为新的“扶起倒地老人”!
然,作为引导舆论的媒体,确应厘清救出生人是一种令人称道的行为,而即使救出无生命的人,也同是救死扶伤!施救者也是英雄好汉,社会的好榜样!



----南海自游人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88700316/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1-9-24 12:1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在这个是世上,真正干好事善事的,倒全是那些普普通通的人。英雄心事无今古,神物风云各有时。读千遍弥陀,不如做一件善事。修十座神庙,不如救一个活人。

----范大将军

http://forum.home.news.cn/detail/88700316/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1-9-24 20:11 | 只看该作者
向汝南冬泳协会学习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3-13 18:33 , Processed in 0.060525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