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冬泳博士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冬泳网重要通知(版主调整)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1-9-8 2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1# 冬泳博士


欢迎有能力的网友出任斑竹、
请把信息发到我的短消息里、
我们了解后再定。/冬泳博士

支持冬泳网这一明智之举!
蒙顶千里草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点评

当版主很辛苦,除了奉献还是奉献。  发表于 2011-12-27 22: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发表于 2011-9-9 21: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鲨鱼皮 于 2011-9-9 21:30 编辑

回复 1# 冬泳博士
   您好冬泳博士!请您关注一下虎滩专区?版主在处理问题上应该有一个啥样的标准,这样的版主做出的事情让大家想不明白!难道冬网加精华没有标准?宣传冬泳的帖子不精,那还啥帖子是精华?

点评

当版主很辛苦,除了奉献还是奉献。  发表于 2011-12-27 22: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发表于 2011-9-13 19: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鲨鱼皮 于 2011-9-13 19:34 编辑

    是呀青年教师!哪一位敢出来解释? 身为虎滩冬泳专区的版主,宣传冬泳的贴子连高亮都不给置,转帖倒反加精华,办事欠妥这样的版主! 应该撤掉!

点评

当版主很辛苦,除了奉献还是奉献。  发表于 2011-12-27 22: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发表于 2011-9-13 22:52 | 只看该作者
一石激起千层浪,
哈,
既为重要,
始应慎重,
不落或少落“不平”让人踩,不公让他人论

点评

当版主很辛苦,除了奉献还是奉献。  发表于 2011-12-27 22:2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发表于 2011-9-14 01:2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做 必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发表于 2011-9-17 12:42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7#
发表于 2011-9-18 23:39 | 只看该作者
向为《冬泳网》的发展、专区的活跃做出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版主们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发表于 2011-9-19 19:58 | 只看该作者
向为冬泳网作出贡献的原版主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发表于 2011-9-22 08: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鲨鱼皮 于 2011-9-22 09:00 编辑

     老马识图版主!你看看我没有讲错吧?你认为我写的这么好的帖子就置顶25个小时都不到就下沉了,真有点可惜呀? 你还应该多置顶几天,好贴子吗! 就应该在顶上多呆几天。好让大家多多观赏,让冬泳网的朋友知道我在说些什么。 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你,最起码你认为这个帖子是个好贴,是精华。 我鲨鱼皮认为你欠我的情,应该请我喝酒。为什么这麽说呢?你置了顶!没有给变色,也没有加精华3。这是不是欠我的情呀?不过我本应该感谢你费脑伤神给我置了顶,这就够哥们了。可又细想想,是不是虎滩冬泳队和虎滩专区最近召开了队委会会议,改变了在冬泳网上的宣传方式,专门支持宣传转帖和宣传街道老大妈、老大爷、小学生?虎滩冬泳队庞大的冬泳队伍仅仅十几个冬泳人,是不是闲冬泳的太多了?把冬泳队的招牌换掉了?不过我还真不敢相信。竟然改变宣传方式。遗憾呀! 遗憾! 老马识途版主你说是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发表于 2011-9-24 12:42 | 只看该作者
向为冬泳网做出贡献的原版主们致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1#
发表于 2011-10-1 22:28 | 只看该作者
说句不好听的话,蹲茅坑是为了拉屎,你不拉就别占这个茅坑。听起来不中耳,但道理谁都清楚,专区连版主自己都不过问,队友和朋友又如何问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发表于 2011-10-2 2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4# 鱼跃
  朋友说的真对!赞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发表于 2011-10-9 20:21 | 只看该作者
为冬网做出贡献的原版主们致敬!祝《冬泳网》越办越兴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4#
发表于 2011-10-13 14:14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越办越兴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5#
发表于 2011-10-21 21:41 | 只看该作者
向为《冬泳网》的发展、专区的活跃

做出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版主们致敬!
6 a- z% U, U/ [, 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发表于 2011-10-27 1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7#
发表于 2011-11-21 12:03 | 只看该作者
     向为冬网做出贡献的原版主们致敬!

支持冬网理事会的决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过一段时间,调整一下是必要的,建议逐渐形成一种制度。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8#
发表于 2011-12-11 10:11 |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冬泳网的一名普通会员,无权干涉冬泳网上层领导的决议,但我觉得象版主征、删这样的大事,应该事前和各个专区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毕竟网站靠各个专区努力才得以生存。免得独断专行,引起下属专区的不和谐因素增多,其实做斑竹与不做斑竹有什么不同呢?我在冬泳网观贴,发帖就是为了一种爱好,和对冬泳事业的关注。至于什么分呀?职位呀?我觉得都无所谓,冬泳网不但是冬泳状况的信息集合地,更应是冬泳文化的展示平台,如何提高帖子质量,如何增加、扩展冬泳文化的内涵,让更多的冬泳爱好者和关注者把对冬泳事业的痴情更加淋漓至尽倾吐出来,这才是当前网管高层应该着重解决的大事。

点评

说的对!加分!  发表于 2011-12-28 18:11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6 收起 理由
年轻人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发表于 2011-12-27 22:21 | 只看该作者
当版主很辛苦,除了奉献还是奉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
发表于 2012-3-9 22:56 | 只看该作者
营口李大姐 发表于 2011-9-4 18:03
回复 54# 年轻人
说的好 。

谢谢李大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23 09:10 , Processed in 0.052806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