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800|回复: 4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何"肺腑之言"总受疟待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3-13 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如意小舟 于 2011-3-13 20:42 编辑

叫真的性格,让我拜读了第二届冬泳文化节总结后心潮澎湃,因为文化节有个明显的安全隐患在最终的总结中,仍沒有警觉,沒有认知,沒有明白.让热心百姓反复提出的肺脏之言再受疟待.
      800米冬泳铁人赛虽然进行完了,但它的后患仍明明白白___十度以下冬水游800米明显超限,沒出大亊,小伤不知,是偶然,二是游完800米冬水上岸后就疾跑,更有悖健康与安全,这时僵关节摔跤的几率是很高的.亲眼见有人上岸连路牙都沒迈过就赤体"叭叽"了.还不是一例,但至今那多人视而不见,见而不究.都说科学冬泳,都说安全第一,健康第一,但充斥着空,假,麻.所以我在那文"迟到旳总结"后沒有简单愉快的喊个"万岁".而是认认真真跟几句真话:"深秋的菊花春天开,晚生的宝宝更要爱,临江泳友辛苦了,不谈明白不明白."确是心语,沒有怨气.到是难免被误骂"精神病".
      不难看到,火災事故防不胜防,踩蹋惨案年年再现,原因就是___".后悔莫及易易易!防患未然难难难!"如果此文能让冬泳文化节带上护身苻.吾遭疟受骂也值!也高兴!
     也曾自问,宽容了吗?理解了吗?換位吗?总不敢与安全健康大计相违.还望临江朋友全网朋友饶恕.

评分

参与人数 5威望 +6 收起 理由
南湖航宇 + 1
三江博浪 + 1
辰龙 + 1
笑迎霜雪 + 1
百花齐芳 + 2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1-3-13 21:24 | 只看该作者
值得关注,应该好好总结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1-3-13 2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袁建超


    值得关注,应该好好总结一下。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3-14 05:11 | 只看该作者
总结是组织者的事.注意是自己的事.我的原则是【玩乐】不【玩命】高兴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0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汾河魂郭


    感谢友情点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1-3-14 2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邕江边


    说的好,坚决支持!

咱们说了不算,点到为止 明天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3-15 0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1-3-15 05:41 | 只看该作者
总结是组织者的事.注意是自己的事.我的原则是【玩乐】不【玩命】高兴就好
汾河魂郭 发表于 2011-3-14 05: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3-15 10:37 | 只看该作者
顺其自然,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吧!安全,健康,健身,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0: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感激的人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悠游乐LASR


    谢谢!刚发新贴回复了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1-3-15 11:2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坚决支持!

咱们说了不算,点到为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1-3-17 14:30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坚决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1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田独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1-3-18 13:45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健康,健身,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1-3-18 19: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长作相


    感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1-3-20 1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3-20 1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自由民


    感谢您旳支持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1-3-22 09:17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坚决支持!

咱们说了不算,点到为止,贴还有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刘伟


    感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30 18:58 , Processed in 0.047431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