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4 m, n3 N* R: ^/ K# X8 f ( ?. n; Z( W' G9 i6 ]5 A6 y三九马上就要到了。冬泳的朋友们加油啊! " g! Z! H3 Z& d( |0 R 1 x Q% }2 ^! V s8 T9 d 7 C/ N; p" V @! T) [& W) `+ N' j1 o. c" V
跳龙门的鱼说的真是太对,太精辟了。其实仔细想想我们根本没有房产,我们现在自己的房子只有70年的使用权,(商业用房50年)我们花了毕生的积蓄有些甚至是几代人的积蓄几十万,上百万买的住房只有70年的使用权!!仅仅是这座建筑而已,建筑下的土地永远不会属于我自己。既然我们没有地产我们凭什么要缴纳房产税?那你立一个“建筑”税岂不是更贴切?我这就要问了,既然不属于我们的东西,我们为什么还得要交税?!另附:律师解答% d+ B' l$ _1 Q; s5 ~- I5 X v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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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0 R. s% ?7 G7 h2 z买了商品房,产权50年,如何计算? 8 q. N6 p; r7 Z2 r3 H5 L+ M 律师解答:商品房产权的法律含义是指拥有商品房房屋的所有权及房屋项下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是永久的,但房屋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商品房如果是属于住宅性质,按国家法律规定,其土地使用期限最长为70年,但并不是说购房人买了商品房,其土地使用权都是70年。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从开发商从政府那里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开始起算的,这里说是50年,指的是购房时,该房屋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50年了,按照一般房地产房地不分家的基本理论,土地使用权仅有50年的房屋一般就称为50年产权房了,实际上50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按物权法的规定自动延期,只不过到时候有可能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样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也不是只有50年,现实中产权超过100年的房屋也仍然存在。( e, J6 z( N0 N4 p c y. w. x' `! a
! T1 x _' _9 v$ q按律师的解答,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一个中国人,一个中国公民不管是50年,70年,一百年,永远你不会拥有一寸土地。 6 K4 }7 l# H) h( R 最好你房子底下别发现石油,假如发现了石油,你就会“被”强拆!呵呵,祝愿你房子下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