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518|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质疑《冰雪达人》评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28 1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鹰达 于 2010-12-28 10:54 编辑

1、50%网友点击评分,50%媒体评委团评分,是否等同于网友点击只产生5名,另外5名由评委确定。
2、为什么不说明白网友点击只产生5名。
3、笼统地说产生10名,让全国广大的网民去投票,争取让自己喜欢的选手进入前10名。是否有赚取网络点击率的嫌疑。
4、从网友点击产生的前10名选手中,拿下来5名,后补上网上点击排名靠得很后的选手,是否有些太不尊重广大网民的意见。
5、评选方式用50%网友点击评分,50%媒体评委团评分是否是给自己留下日后推荐自己内定的人选留下借口。
6、既然采用网络投票的形式,那就要尊重广大网民的意见,即使递补选手,也要考虑网民的投票结果。
7、这样的做法是否会带来让广大的网民对网络投票的方式产生的任何一种评选都会产生怀疑的后果。
8、这样的评选方式,带来的后果是还会有第二届、第三届……“冰雪达人”的评选吗?即使有,还会有众多的网民参与吗?
9、冰雪盛会空前,网民热情参与,可评选出的“冰雪达人”和冰雪一点都不沾边,那就不如取消“冰雪”,光评“达人”了。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2 收起 理由
冬泳博士 + 30
冰雪乐人 + 2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0-12-28 1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鹰达


      我有点看不明白,但我感觉评被评选出的前10名很多是南方的选手,应该与冰雪无关。本次评选如果50/是评选团操丛,纯属愚弄大家,有利用冬泳人提高点击率的嫌疑。
    这样的活动我们以后是不会参加的!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 收起 理由
冰雪乐人 + 2
惜水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8 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双龙


       是啊,广大的网民是被他们戏弄了。
      这里我完全没有因为我没被选上就产生以上的质疑,他们先前出炉的鼓励名单上,我在其中,我的想法是排在我的前面有瘐晓峰,我俩都是冬泳队员,可能是有一个代表就行了。也能说明冬泳人还是有一定的网络人气的。把我拿下来,也可能是照顾一下面。
      但是,入选的10个人名单一出来,就让广大投票的网民感到是被他们愚弄了,管你得多少票,拿下你没商量。你能咋地?
      组织者完全不考虑广大网民的参与热情,想让谁上,就让谁上,这样做法的后果,等到举行第二届的时候再看效果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0-12-28 13:29 | 只看该作者
        我对这次评选“冰雪达人”我只能说“无奈”。我赞同达英、友庆的说法:“有失公理”。我还想说“这就不错了”还给网民选举权了,尽管只给了你一半,还是给了选举权,这就觉得不舒服,试想完全剥夺了选举权的事还少吗?大不了,我们不承认罢了,就是所有不经选举产生的,他自己都感觉名不正言不顺,公开说“我是大家选出来的”。脸红。大家发泄发泄,我不是说了吗,不承认、不理睬,让他自己去美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0-12-28 15:17 | 只看该作者
    这类事情在我国司空见惯,何必认真!毕竟给你50%的选举权,理应大谢了!从正规组织到非正规组织,从合法组织到非法组织,选举权哪有草民的份啊?给你50%的选举权理应三呼万岁了!例如我们可敬的民间组织——哈尔滨市冬泳协会。何时给过你50%的选举权了?大可不必认真,不承认,再不参与即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0-12-28 1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鹰达


    说的好!一句话,我们积极参与投票活动的冬泳人又被忽悠了一把!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0-12-28 19:23 | 只看该作者
冰雪达人特向超男超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0-12-28 19:45 | 只看该作者
自己玩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1-1-3 19:05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所谓的强奸民意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1-1-20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1336022492


    没有用的,何况是已经结束的事了,人家会有一万个理由来说的.总之决定权在人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1-1-21 11:0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被忽悠了  但是我还是更加支持毛球姐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2-22 18:22 , Processed in 0.052022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