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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老虫朋友的一封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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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9-9 2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阳散人 于 2010-9-11 05:37 编辑

老虫朋友:你好,看过你的《何其相似》回答你的疑问——
一、首先我看了涧边幽草朋友的《赠妻》故事,才能写出《水上飞斥责县太爷》的帖子,所以文章开头第一句话写的就是“涧边幽草讲的故事……。

二、帖子的主要内容必须要有“赠妻”故事引出县太爷、衙役和小妾的三个酒令诗,才会有水上飞斥责县太爷的酒令诗,以及我的《月圆人圆》诗。这些才是我的帖子的核心和主题。
三、第一个跟帖的就是涧边幽草,内容如下:“南阳散人把故事重新叙述一遍,精炼了不少。又有二位高才赐诗,本人才学浅薄勉强凑和一首,以附骥尾。
八月十五月正圆,合家欢乐人齐全。
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空自在眼前。”
看来涧边幽草是明白了。老朋友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顺致时安
                                南阳散人敬启
2#
发表于 2010-9-10 07:34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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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9-11 14:43 | 只看该作者
南阳散人老弟千万别过意,老虫因读帖马虎再加记性特差造成这种误会,经过你帖子一说,确实
是老虫糊塗,这回真变成糊塗虫啦。好在是幽默版塊里发生,借这一根筋使,也算大默一回。谢
谢南阳散人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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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1 15:3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南阳散人 于 2010-9-11 15:34 编辑

回复 3# 老虫


    老朋友以后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通过回帖互相交流,以免打扰他人。对于我的不足之处,真诚欢迎老朋友随时给以指正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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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9-12 16: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南阳散人


    南阳老弟说的好,对别人勿扰。
    你我帖上找,今后多担贷,老虫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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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0-9-14 2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老虫


    好朋友没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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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9-19 15: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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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0-9-19 2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海豚大侠


    谢谢老朋友百忙中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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