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规则
2008-12-2 来源:水环保公益人物评选活动 - 中国环境保护网
1、推荐或自荐。所在单位推荐、法定社会组织推荐、社会各界知名人士推荐、自荐,填写 “水环保公益人物推荐表”及详细的事迹介绍,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于2010年5月4日24时前报评选办公室。原件需于2010年5月4日前(含5月4日)通过邮局挂号邮寄至评选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候选人产生。评选办公室负责汇总参选人名单,并把“水环保公益人物推荐表”交评选委员会各评委无记名投票初评,按票数多少,确定入围人选(即候选人)。.
3、网友评选。网友通过中国环境保护网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
4、评选结果产生。评选办公室汇总候选人的网上得票数及评选委员会评分,得出最后评选结果。
5、公示。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环境保护网进行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公示后,无明显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即为“水环保人物”获奖者;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必要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来确定是否调整评选结果。
6、奖项设置。特别贡献奖1名,突出贡献奖3名,贡献奖5名,优秀奖10名,提名奖若干名。
7、颁奖仪式。2010年6月5日国际环境日。
时间表 1、推荐、自荐与报名阶段(2010年4月1日—2010年5月17日) “水环保公益人物推荐表”按推荐和自荐参选要求提交一式三份。电子文档需于2010年5月4日24时前报评选办公室。原件需于2010年5月4日前(含5月4日)通过邮局挂号邮寄至评选办公室(以邮戳为准)。 2、初选阶段(2010年5月5日—5月17日) 评选办公室收集整理审查有效参选资料,并提交评选委员会初评,确定候选人。 3、评选阶段(2010年5月10日—5月28日) 按评选规则执行。
4、公示阶段(2010年5月28日—5月31日) 通过中国环境保护网向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无社会疑义,即确定为“2010·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旭化成水环保专项基金’水环保公益人物”获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