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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体 报 名 须知
一、报名、报到及要求
(一) 报名范围及人数: 1、武汉市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部队均可报名;不接受“1+8”城市圈及省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部队报名。 2、团体报名单位请持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或工作联系函前往中国·武汉第36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办理团体报名手续。 3、团体单位方队报名人数为80人,由组委会编入横渡长江活动仪仗方队,参加横渡长江活动。
(二)报名资格、时间: 1、团体单位运动员年龄必须是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60岁以下)的游泳爱好者。 2、团体单位须填写团体报名表,内容为:参赛者年龄、性别、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赛者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3、报名团体单位的人员必须参加组委会组织的400米资格测试(在游泳池进行,泳姿不限),成绩达9分以内,方有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资格。 4、经组委会确认,团体单位交纳报名费并与组委会签订协议后,方视为获得参加横渡长江活动资格。
(三)经费:团体报名费为8万元(含方队全体人员保险、救生浮球、泳帽、畅游方阵铭牌),并与组委会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
(四)请各单位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中国·武汉第36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竞赛部;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体育中心四号门二楼 电话:027-85805235-612 传真:027-85793308 邮编:430022 联系人:邝文伟 本须知可在中国·武汉第36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组委会官网(http://www.whsport.gov.cn)进行查询
(五) 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于2009年5月5日前到武汉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报到,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体育中心四号门二楼; 2、团体单位的选手在报到后将进行渡江水文、气象、水情、横渡技术培训和横渡实地达标测试。并进行编组,安排训练时间,明确每个方队的负责人。
二、活动组织办法: 1、集体组织报名。 2、各团体单位必须安排20天以上的集体训练时间,制定集体训练计划接受组委会的技术指导;并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检查落实训练情况。 3、各团体单位方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正、副队长各1名。具体负责方队的训练、参赛等各项工作; 4、各团体单位方队应加强对参加活动队员的纪律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各团体单位的人员横渡时必须携带组委会统一指定救生浮球,配带泳帽,严格遵守渡江活动的各项规定。 6、各团体单位方队横渡时可推行畅游方阵铭牌1个(由组委会统一制作)。文字内容由各团体单位提供。 7、各团体单位组队应于5月5日前报组委会竞赛部,应注明领队、教练名单及联系电话。逾期视为不参加,所空名额将另行安排。 8、各团体单位方队活动当天下午按渡江组委会规定时间到武昌汉阳门报到集结,并听从指挥部指挥,按顺序下水,各横渡方队下水间隔时间为3分钟。 未尽事宜大会另行通知 附: 横渡长江活动团体单位报名表
二○○九年四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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