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花季女孩儿就这样死于意外,死在她刚刚迈入不到半年的大学校园里,死在这对于她而言充满新鲜和憧憬的一年即将结束的前三天……我看到这个报道,感到很惋惜和沉痛,为这个女孩子,也为她的家人,这个年可咋过?!
意外,似乎能解释这一事件的全部。但即使是意外,总有原因的,意外很多是可以避免的,不是吗?这起女大学生溺水死亡事件到底是不是一件不该发生的故事呢?
首先,我注意到该女生是在练习游泳、准备考试。学校能开设了游泳课,这无疑是进步。我上大学的时候,有条件开设游泳项目体育课的大学少之又少;等我快毕业的时候,我的母校才兴建了游泳池,还是露天的……但在秋冬季节给新生开设这门体育课程是否合适呢?室内泳池并不能完全解决北方冬季不适宜水上项目的现实,因为冬天人们的户外运动明显减少,体能状况不佳,在户外又穿着厚厚的衣物,身体肌肉和关节平时的锻炼的机会和幅度比较少,也不如气候温暖的时候灵活。在没有进行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温度适应时,进入泳池练习,时间长了(事发时游了大约一小时),可能会因水温不适和身体疲劳出现抽筋的情况……可见,在秋冬开设游泳课程,还要在冬季最寒冷的月份进行考试,实在有值得商榷之处。
其次,是女学生来了例假,正处在经期,我是男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当然应当尽量减少剧烈的运动,当然更不适合长时间进行体育锻炼。这个生理卫生的常识,难道女学生不懂得吗?我们的生理卫生教育有问题?还是她明知可能发生不适、却没想到会发生严重的后果、通过考试心切、所以继续练习?那么教游泳课的老师没有对相关问题有所提示吗?还是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再次,值班救护的人当时在恪尽职守吗?还是有所懈怠,没有在岗位或者虽在岗位却心不在焉没能及时发现学生在深水区的险情?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危机处理不可能天天出现,但可能是一分钟或几十秒的疏漏就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如果在这一时,救护人员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没能挽救生命,请问:我们养你来做什么呢?
一个意外,一个生命,看似偶然,暴露出来的问题却不只一个,是吧?如果各方面条件和准备并不充分,我们的大学生真的有必要开课学游泳吗?也许需要吧,但这位女孩子的家长应该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