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819|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维护“长春冬泳”这面大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23 1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长春市各届冬泳协会领导班子率领全体长春冬泳人为全国冬泳树立了一面大旗,这是全国冬泳人的骄傲。所有冬泳人都应当为维护这面大旗的声誉而不懈努力。
3 S+ \: a. B+ k4 @
5 P" {7 T4 ~- Q' b; n7 f" r/ W近日笑看人生看见有些朋友因雪莲花艺术团去丹东表演每人应得到50元的丹东之行补助而争吵,觉得没有必要。, A! b  z5 e4 t2 r$ p
! C1 o/ {% N: [5 W! V
大家都知道长春市冬泳协会是面全国冬泳人的旗帜,并成为长春的十大品牌之一,离不开各届协会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广大泳友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市政府和大众一汽等许多企事业单位的热情支持和大力赞助。* h# e) v7 V5 {* i# m
$ ], W* K; A* B: O$ G$ }
由于长春市冬泳协会有不菲的活动经费,尽管不排除个别人会有贪污的行为,但是我们应当有充分和足够的证据,绝不能捕风捉影。例如寒冰游拿到丹东给的每人50元钱,那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绝不会揣进寒冰游自己的腰包据为己有的,至于款项支付给谁用于何项开支,那是一问便知,一目了然的事情。+ I" d: d+ t9 g! O5 O
, ]) _% M' z; H, S3 L- t' \. ]
总之,我们所有的冬泳人,包括长春的和全国的冬泳人都必须维护长春市冬泳协会这面大旗的荣誉,通过正当的渠道或法律手段解决不该发生的故事,而不该在中国冬泳网上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而不该传播毫不实据的小道消息或有损于网友名誉的不实之词。# O4 C4 O5 {; |3 I5 S7 t/ u1 [
1 i! h1 c2 k5 t/ Y+ K# i+ g
健康冬泳,愉快上网,这是我们的宗旨。- o$ r1 w! g/ J8 M

, a. m" @- o% z/ l0 K祝长春市所有冬泳人和全国的冬泳朋友圣诞节快乐!
2#
发表于 2008-12-23 17:18 | 只看该作者
         要想当好冬泳头有凝聚力办好冬泳不难!
' A3 c+ J& o( u+ g* [        首先必须遵纪守法!
# R3 ~  ^& }; D$ @, B% d& ?        其次少数服从多数,为多数人服务!
8 w$ F  W* t& m  q# E+ M        大家都拥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8-12-23 17: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山夜雨 于 2008-12-21 12:45 发表 " S$ o; G! l7 w) a  p1 O8 s
我的理解:群众组织没有领导,只有招集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8-12-23 18:01 | 只看该作者
笑看人生:
8 @* s$ i9 S, J; Z1 C6 `+ c, k& C0 Y. G$ u% W, \
例如寒冰游拿到丹东给的每人50元钱,那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绝不会揣进寒冰游自己的腰包据为己有的,至于款项支付给谁用于何项开支,那是一问便知,一目了然的事情。7 P( A- X4 M9 |7 k' v; o8 c
2 N, t, n9 M% y' @& e
- r) @& U  W" r4 w( a3 ]- n- V

1 C; G+ P1 y; ]# k5 X
& r2 h5 F4 ~) M% A+ ?
2 ~0 F, i, Z) Q  u
免职理由据说九条,应公布,否则有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8-12-23 18: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正大 于 2008-12-23 18:01 发表
- s8 H) p9 q( _' W: O& ]3 N* b6 G) ^7 e: Y! ^0 G. p/ z  S

4 X3 Z/ B  a; Q笑看人生:
. W$ f# H) I$ [$ s  L
1 a1 [; k6 C( k
6 N9 P) O6 N. t4 o& n( ?) ^) `
例如寒冰游拿到丹东给的每人50元钱,那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绝不会揣进寒冰游自己的腰包据为己有的,至于款项支付给谁用于何项开支,那是一问便知,一目了然的事情。
5 }( q; x3 \- c
1 O; X9 m$ ~( \; J; S, q
5 M5 m( t, u7 M! X

, C0 W, e' z6 c; N1 S$ P; k  b' t/ G! I
7 w( B  `' G! Q0 J
免职理由据说九条,应公布,否则有鬼!!!
" P1 E3 G6 Y0 Z! v2 Y( h  K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8-12-24 07:30 | 只看该作者
免职理由据说九条,应公布,否则有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8-12-24 07:46 | 只看该作者

2 b# E! J1 P1 q. q" a7 ~# y
9 X1 i. X& k& s笑看人生:
  E: l+ r8 d0 L: }0 T+ d
不该在中国冬泳网上散步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而不该传播毫不实据的小道消息或有损于网友名誉的不实之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8-12-25 08:10 | 只看该作者

实话实说

寒冰游从来不隐瞒自己观点,敢于说实话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 不会阿谀奉承 ,拍马屁,不做跟屁虫,为此招来横祸。 遭到打击报复,受到诬陷。长春冬泳历来就是这个样子。为冬泳做贡献越多就越遭到诽谤。如;郎主席、常主席、白主席。这次因为是雪莲花团长也被成为重点攻击对象来遭到诬陷!
6 l' i, P5 u* j0 z1 H说实话。我是有计划交代工作年底彻底脱身,这是我对我老公的成诺。万万没想到杨春庭早就阴谋诬陷诽谤我,对自己的部下,下黑手, 把别人干的事情扣到我头上,后来在事实面前,不敢罢手,反而恼羞成怒,极力采取主管无端的形式免职,完全暴露了他的狰狞面目——利用手中权力,胡作非为,这样的主席能搞好长春冬泳?
9 R' O" K; i8 `! J8 d" T更可恨的是像正大这样人,明明知道实情,但歪曲事实,为主子说假话,真是可怜。- }5 W  Y& ^& C4 ?7 q
雪莲花是长春冬泳的旗帜!是长春广大妇女们的骄傲!但是杨春庭扼杀雪莲花,不允许雪莲花在2009年元旦表演,这难道是正常吗?雪莲花已经按杨主席的指示调整一切准备就绪,但还是不准。 而且说什么“20年来没有雪莲花,长春冬泳搞得很好”社会在发展妇女得解放,她们能够克服种种困难参加冬泳,还挤出时间参加排练,为冬泳事业做奉献,多了不起的队伍?
0 l. R) l: o2 n# ^' A/ d长春雪莲花绝不会就此罢休!雪莲花永远活在冬泳人的心中!雪莲花勇往直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8-12-26 07:05 | 只看该作者
雪莲花永远活在冬泳人的心中!雪莲花勇往直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8-12-26 07:49 | 只看该作者
雪莲花永远在冬泳人的心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8-12-26 11:57 | 只看该作者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 {" U. q+ g6 g, W, U8 L俺笨听不懂你们的事!只想祝所有的长春冬泳人永远健康快乐!团结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8-12-26 14:37 | 只看该作者
健康快乐!团结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8-12-26 15:05 | 只看该作者
祝所有的长春冬泳人永远健康快乐!团结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6 15:59 | 只看该作者
和为贵。求大同,存小异。
! F# q* b! I) K5 ^( y2 u  \. Z; B$ G“雪莲花”是长春冬泳人的骄傲,全国的冬泳人都一定十分欣赏和支持“雪莲花”的各项表演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08-12-26 16:28 | 只看该作者
雪莲花不辜负泳友、网友的期望,坚持排练,提高演出水平,为冬泳事业做出奉献!
/ I* j) i* G2 [# F( |) j雪莲花永远盛开在美丽的长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08-12-31 22:10 | 只看该作者
游冬泳为健康,找气憋没意思.这是我的看法请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09-1-1 08:4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和谐的团队
    来自一个雁头领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09-1-3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09-1-3 10: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09-1-3 15:58 | 只看该作者
到家乡人在冬泳活动中,发生了矛盾。很是痛心,看到女子冬泳队的队旗高高的飘扬,好受了许多啊。我身在威海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12-4 00:51 , Processed in 0.047350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