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死刑 7日内执行[组图] 2008年11月26日 07:24京华时报【大 中 小】 【打印】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杨佳死刑。本报记者沈佳音摄
本报讯(记者 沈佳音)昨晚7点,上海袭警案被告人杨佳的母亲王静梅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11月21日签发的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核准了上海市高院维持杨佳死刑的二审判决。据悉,死刑判决将在7日内执行完毕。前天,杨母王静梅亦曾获准赴沪与杨佳见面。 杨佳母亲回家 昨天下午,记者在其家中见到王静梅时,她正在收拾冰箱里腐烂的蔬菜。她称:“4个月没回来了,冰箱里的菜都坏掉了。” 王静梅称,杨佳出事后,她就被带到大屯派出所做笔录。第二天深夜,她被派出所工作人员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直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接受治疗。“我自己单独住一间。他们给我一些治精神病的药吃。” 7月16日,王静梅在医院给上海来的律师谢有明签了委托书,使其成为杨佳一审的辩护律师。她解释说,“当时是为了孩子好。我在这里帮不上忙,总得让孩子有个律师。” 24日曾会见杨佳 王静梅称,10月31日,她收到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11月23日上午,医院领导问我想不想见儿子,我当然想了!他们就着手安排,给我拿来了合身的衣服,换掉我身上的病号服。当天下午,医院领导,还有居委会的人,就陪我坐飞机去了上海。”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王静梅见到了儿子杨佳。她称,“他(杨佳)精神状态还好,不怎么说话。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免得他担心。我一直叮嘱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调查”。“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不过,不管怎样,见到我,对杨佳的情绪也是一种安慰。” 王静梅称,临走前,她还给杨佳留下了1000元钱,托狱警代收。随后,应她的要求,她又在饭店见到了杨佳案二审的审判长徐伟,询问了案子的情况。王静梅表示,她告诉徐伟,由于一二审自己都缺席了,希望回去写点材料,以有利于杨佳案的审理。 王静梅还表示,她正在准备材料申诉。 7日内执行死刑 昨晚7点30分左右,记者突然接到王静梅的电话称:“告诉你一个事,最高法的死刑复核已经下来了。” 她称,7点左右,来了两个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达了最高法的刑事裁定书。该文的签发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准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 “他们说,7天之内执行,可以要求见最后一面。”王静梅称,“我想再见儿子一面,但不知道还能不能见着。” 昨天,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吉剑青律师表示,自己尚不知道这个消息,今天上午等上海高院上班就去问问。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京华网,链接地址:(http://www.jinghua.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