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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10-26 1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由 猛追教练 发表:       

         参加冬泳的人,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健康状况、游泳技术等确定游泳时间。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水温、水域、水质和流速。据专家介绍,身体强壮、年纪轻、游泳技术好的,可以多游,身体状况不好的应控制下水时间。水温在14℃以上可以游30分钟左右,水温越高时间可以越长,10℃至14℃可以游10至30分钟,10℃以下要坚持每1℃游1分钟的原则。 要循序渐进;要持之以恒,保证一定的冬泳频率;入水前后都要进行适量的运动;不要单独进行冬泳。

       身体没有心脏病、癫痫等严重疾病,年龄在30、40以上的比较好。年龄大的人骨髓饱满,抗冻。




 

 

         朋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处在长身体的岁数,不是不能游,而是一定要根据自身情况来控制游多与游少。千万不要贪游哦!

 

2#
发表于 2008-10-26 10:3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关中莲花[/B] 发表:

 

                         朋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千万不要贪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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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5威望 +80 收起 理由
冬泳敬英 + 15
华南剑鱼 + 15
笑傲霜雪 + 15
长春冬泳人 + 15
傲霜晓雪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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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0-26 10:28 | 只看该作者

 

                         朋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千万不要贪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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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威望 +30 收起 理由
华南剑鱼 + 10
笑傲霜雪 + 10
傲霜晓雪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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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0-26 16:07 | 只看该作者

 

                千万不要贪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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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0-26 20:15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还是年龄稍大点冬泳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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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29 11:04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确定游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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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1-2 19:1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汉鸭子[/B] 发表: 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确定游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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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1-15 14:3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关中莲花[/B] 发表:

 

                         朋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千万不要贪游哦!

 

评分

参与人数 5威望 +70 收起 理由
冬泳敬英 + 10
华南剑鱼 + 15
笑傲霜雪 + 15
长春冬泳人 + 10
傲霜晓雪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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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2-3 07:5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关中莲花[/B] 发表:

 

                         朋友,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千万不要贪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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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3-23 07:1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汉鸭子[/B] 发表:

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确定游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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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3-24 13:33 | 只看该作者


冬泳健儿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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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4-8 14: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S若水 于 2009-1-28 12:56 发表

窃以为:对于谁是谁非问题的争辩,在网上交锋大可不必,可以休战!大家多一点冷静,少一点冲动;多一点包容,少一点鄙视;多一点理解,少一点猜疑;多一点平常态,少一点功利心。与人、与己、与冬泳发展都有好处。
我非但不反对、且提倡在冬泳协会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和言论自由,只不过应另辟蹊径、另觅形式,而不是本小帖所言及的内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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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4-8 14:24 | 只看该作者
秋寒闲言

网络是交朋结友的平台,江、海、湖、泊是冬泳人追求健康、快乐的乐园。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冬泳人的天地里却出现了一片片废墟,看着不能看到的原帖,望着不能望到的跟帖,老在想一个问题,那是什么???到底又是为了什么???秋寒是一个直言快语的人,我觉得大家来到这里就是一个缘分,何必要搞得弓张弹上堂呢!秋寒个人认为,要是那些原帖,跟帖有反党、反社会的就删掉,要是只是有见解上的争议就留着大家议议而已。在新的一年,希望我们的冬泳网越来越来和谐,越办越好。



令人难解:
有位元老会员已8个月没上网,昨天突然被封杀!
牛年盛行风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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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4-8 14:27 | 只看该作者
冰雪晶融:


引用:
原帖由 刘娃娃 于 2009-1-28 13:13 发表
支持!

RS若水说的好,支持.网品如人品,网上的表现就是个人世界观和方法的展示,这里自由没有约束,是真实表现品格的平台.
         为创造和谐环境为自己和他人的心身健康,也为遵循网规,冬泳朋友们要努力把我们冬泳网建设的比其他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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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4-8 14:28 | 只看该作者
恐龙谈冬网     
   
恐龙只是冬泳网的一名新兵,许多事情也不太明白。但首先希望大家能爱护它。许多人把版主看做一种权利的象征,其实版主更多的是一种责任,版主应对网站和网友负责,分工值班及时删除不健康的帖子。不排除可能有个别版主假公济私或因失误,删掉了不应删的帖子、封杀了不该封杀的人。因此冬泳网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申诉窗口。
       极少数人肆意辱骂别人、发布反动及色情帖子当然应该删掉。

       有的网友喜欢把自己俱乐部内部矛盾在冬网上宣扬。要知道我们冬网只是冬泳人交流信息、技术,增进友谊的平台,它和各地俱乐部没有上下级的行政关系,所以也解决不了你们当地的问题。此类帖子最好不要发在网上,尤其不要发在其它专区。
       对网站的意见可以通过短消息沟通,我曾给网站提过一些建议,均被采纳。自己内部的意见还是通过直接沟通为好。让我们真正爱护我们的冬网,把它建成沟通全国冬泳人的和谐网站。

[ 本帖最后由 恐龙 于 2009-1-19 1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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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9-4-8 14:29 | 只看该作者
冬网也应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以人为本的中心含义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过去几十年,我国都不肯公开承认的事情,曾一直认为所谓人权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谁讲人权,那就是反革命、反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被写进《宪法》,“思想犯”也已经在《刑法》里取消,“阶级斗争”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经济建设为中心也逐步溶入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科学发展观中。

仔细想想,人和人斗,那是人类的悲哀;单纯的追求经济指标增长,那也不是以人为本,所以才出现了“三鹿”一类的悲剧。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千方百计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这个最大的“政治”工作做好,更需要保证人民有言论自由,因为这是更大的人权。

诚然,公民有言论自由也是不允许有攻击政府或侮辱他人的言论自由的,只要不超出《宪法》关于公民自由的范围,只要不触犯《刑法》所规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容,那么人们的言论权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证,更不该取消任何人的发言权。

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某些不和谐的声音,那是正常现象,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都是我们冬泳人应当大力提倡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真善美与假恶丑是同时存在的,这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了假恶丑,我们才会更清楚什么是真善美,所以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假恶丑的帖子,也不必大惊小怪,相信善良正直的冬泳人会有这个辨别能力的,更相信那些假恶丑的东西在中国冬泳网里是没有任何市场的。所以不必取缔网友的发言权,因为这是对网友的尊重,也是对其人权的保护。

笑看人生始终坚持“世间无一敌,网上有数友”,因为消灭敌人的最彻底的办法就是化敌为友,事实上我们已经和过去不共戴天的国内的“地富反坏右叛特走”和国际的“帝修反”,以及恨之入骨的“台湾当局”都成了好朋友,更让我们坚信我们没有永远的敌人,还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好。

当然,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并不是放任违规和违法行为,必要的删除是可以的,但是应当以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相信来中国冬泳网的网友还是有一定素质的,不会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

[ 本帖最后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2-12 09: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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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4-8 14:30 | 只看该作者
毛大侠:

    电视台小崔的《实话实说》办不下去了,因为说实话得罪人,虽然我从不用“马甲”说话,但是对于“马甲”还是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大家即使用“马甲”说实话,也要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不要漫骂,更不要诽谤!即使封杀,也是版主为了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网站的结果,证明你没有掌握正确的“度”。“公说公有理,母说母有理”,大家把“理”摆在网上晒晒,看问题的结果,看大家杂说,事实胜于雄辩,冬泳网上的朋友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可以蒙混一时,但是你必然蒙混不了一世!坦坦荡荡做人,问心无愧做事!毛主席曾说过:“与天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是我们论坛的宗旨!快乐的上网,正确的其乐无穷是我们最大的欢乐,祝福大家不仅身体健康,而且永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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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4-8 14:44 | 只看该作者
妫川人:

引用:
原帖由 笑看人生 于 2009-2-12 09:34 发表

冬网也应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以人为本的中心含义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过去几十年,我国都不肯公开承认的事情,曾一直认为所谓人权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谁讲人权,那就是反革命、反政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被写进《宪法》,“思想犯”也已经在《刑法》里取消,“阶级斗争”也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经济建设为中心也逐步溶入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科学发展观中。

仔细想想,人和人斗,那是人类的悲哀;单纯的追求经济指标增长,那也不是以人为本,所以才出现了“三鹿”一类的悲剧。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千方百计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把这个最大的“政治”工作做好,更需要保证人民有言论自由,因为这是更大的人权。

诚然,公民有言论自由也是不允许有攻击政府或侮辱他人的言论自由的,只要不超出《宪法》关于公民自由的范围,只要不触犯《刑法》所规定的条款,只要不违背《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容,那么人们的言论权就应当受到尊重和保证,更不该取消任何人的发言权。

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某些不和谐的声音,那是正常现象,广开言路,畅所欲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都是我们冬泳人应当大力提倡的。

“有比较才有鉴别”,真善美与假恶丑是同时存在的,这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了假恶丑,我们才会更清楚什么是真善美,所以在中国冬泳网里出现假恶丑的帖子,也不必大惊小怪,相信善良正直的冬泳人会有这个辨别能力的,更相信那些假恶丑的东西在中国冬泳网里是没有任何市场的。所以不必取缔网友的发言权,因为这是对网友的尊重,也是对其人权的保护。

笑看人生始终坚持“世间无一敌,网上有数友”,因为消灭敌人的最彻底的办法就是化敌为友,事实上我们已经和过去不共戴天的国内的“地富反坏右叛特走”和国际的“帝修反”,以及恨之入骨的“台湾当局”都成了好朋友,更让我们坚信我们没有永远的敌人,还是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好。

当然,提倡双百方针,坚持言者无罪,并不是放任违规和违法行为,必要的删除是可以的,但是应当以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相信来中国冬泳网的网友还是有一定素质的,不会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的。


   论坛上随意不让别人说话,本身就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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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4-10 07:10 | 只看该作者
这是献给孙宇的一篇优美的散文诗!
----冬泳文化上乘之作!

情景交融,赏心悦目!
-----------------------------
请点击下面标题,阅览欢送孙宇图文:

雪莲花欢送火炬手-孙宇 ( 12345 )


[此帖子已被 冬泳网首席顾问:白冰 在 2008-5-6 12:30:12 编辑过]


我冬泳!我健康!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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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4-11 11: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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