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被忽悠了!
(一)恐龙并不是一个馊老头子:恐龙从8月10日进入冬泳网,用了58天晋升青铜长老,之后用11天晋升白银长老之事,表明这绝不是一个初入江湖的新手所能,也不是一两位大虾所能为之。通过IP追踪本神探发现:有一天恐龙竟用了8个不同的IP无间断连续上网,龙王离烟后曾有一天,恐龙在北京、抚顺、烟台、大连四地同时上网。所以说恐龙绝非一个人所为,。我们身边的帅哥、美女都可能是恐龙团伙的成员。
(二)龙王和恐龙惺惺相惜:龙王和恐龙人气最旺的帖子都是俩人相互炒作而成。(参见龙王的《今日离烟》和恐龙的《龙王在烟台山上有套新居》)。而且恐龙一直在利用一切机会为龙王歌功颂德。
(三)恐龙10月13日潜水,龙王10月13日离烟。龙王10月22日返烟,恐龙10月22日浮出水面。
(四)恐龙的摄影使用了许多不同品牌的相机。
综上所述:恐龙实际上是龙王联合烟台专区某些重量级人物及其死党,为活跃烟台专区气氛、增加人气而虚拟的人物。是一个团伙而不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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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B]天地一沙鸥[/B] 发表: 难道是鱼?
鱼没这功夫
原文由 [B]水蜜桃[/B] 发表: 到底谁是恐龙?很活跃呀
恐龙(海蛎子、冬娃...)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小子挺聪明,但我看和某些人一样属于小聪明,自以为得意,和个小偷似的,虽屡屡得手,但终将要露出破腚和马脚。
原文由 [B]参谋长[/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水中游泳的鱼[/B] 发表: 五人帮
原文由 [B]水中游泳的鱼[/B] 发表: 五人帮
原文由 [B]水中游泳的鱼[/B] 发表: 明白
明白
又在忽悠。本探告你侵犯偶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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