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洋船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宜都冬泳协会安全冬泳禁令

  [复制链接]
61#
发表于 2008-10-27 15:3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淡然[/B] 发表: 禁令不仅仅停留于纸上、网上,更重要的是遵守和落实。

安全警钟常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2#
发表于 2010-4-12 10:30 | 只看该作者
重温安全禁令,科学安全冬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3#
 楼主| 发表于 2010-7-19 12:14 | 只看该作者
又到游泳高峰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4#
发表于 2010-7-20 08:50 | 只看该作者
生命高于一切!警钟长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5#
发表于 2010-7-20 09:35 | 只看该作者
警钟长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发表于 2010-7-20 1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
发表于 2010-7-20 10:20 | 只看该作者
切记禁令!
2 F1 }! l& w- W6 q5 E1 S安全第一!
( b/ E  ~3 D( q9 q警钟长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8#
发表于 2010-7-22 15:19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9#
发表于 2010-7-26 17:39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冬泳九不准是明确冬泳人安全冬泳的保障!
' O. m9 H  k7 O* @! y哈哈,是不是还加上一条,雷雨天也不准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0#
发表于 2010-7-28 08:33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切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0-8-18 13:50 | 只看该作者

安全冬泳禁令fficeffice"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img][/img]

1 ^: n+ r! f' |  x) p  U
一、水情不明禁止冬泳;  欺山不欺水,不明水情,最好不游,或叫人带游。

2 i+ i* k% d# z* _( u$ ?1 v# O
二、临近艇船禁止冬泳;  船是咱们的天敌。泊的船,停的船,都要看清。


2 [, S8 {8 q$ ~0 Y0 m4 N7 U+ a% {三、心脑疾病禁止冬泳;  身体不舒服不要游。

# m" g( Y9 \, s4 S& H9 L
四、水面有雾禁止冬泳;  夜晚和雾天能见度低不要游。


1 A- m: ^3 M% }3 O6 o( }' m五、泳前饮酒禁止冬泳;  酒不要喝多,自己若有半斤量,喝一两二两不要紧。


: a/ i  F, {$ F0 {六、过度疲劳禁止冬泳;  过度疲劳不要用力游,稍微游一下,就行了。


# l. s) S( l+ a5 v七、无人陪伴禁止冬泳;  单独最好不游。


+ `$ `0 P$ m5 o6 P% \八、无救措施禁止冬泳:  游泳要戴救生圈,这是必须的。


$ i5 t/ U7 W$ d* L" z/ }% J
九、逞强冒险禁止冬泳;  都这大年纪了,冬泳是为了健身,不要赌气逞勇。

冬泳为了健身,根据自己的身体,或游长,或游短,或游快,或游慢。求得快乐,求得健康。


! ]8 X9 q. b1 D. r) n, E" f


! p( @' H  [9 {0 A  Z

( u9 ?% K" m3 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2#
发表于 2010-8-20 16:5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禁游令下的好,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3#
发表于 2010-8-22 1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胭脂雨
; n( @0 A, ^# i- `5 y/ H! J( Y" t& J6 g7 Z
4 V/ t6 u0 D8 E/ I
    安全冬泳的保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6-1-12 17:12 , Processed in 0.03569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