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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走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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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8-2 1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几天来我与儿子奔波于检察院  律师    司法    法院之间,昨天下午我带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交给了法院。刘法官告诉我下星期二(8月5日)上午九时在区法院刑事庭开庭。

         自三月二十六日出事以来,各大媒体先后报道了这件事,在众人的观注下,我就要走向法庭了,就会有结果了,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最后的结果又是怎样的。我只知道律师和我老公,儿子都劝我,要做最坏的打算。就准备着一分钱的补尝拿不到。面对着丁亮没有良知的父母,(至今我的住院费自己拿,前几天我看了看用过的单据,连120的车费都是我出的)对他们还抱有什么希望吗?法庭又奈他几何?

       我的精神比我的躯体打击还大,处于崩溃的边沿。来采访的记者曾说过“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可我的泪快流干了。不也有这样一句话吗,古今中外“好人没好报”我不知道这两句话里能应验哪一句话。

当看到此帖的朋友懂法律的为我指点1,2。不懂法律的朋友为我说句安慰的话。我将表示感谢!我知道我的行为是正义的,可我没有力量走进法庭,有怎能去伸张正义呢!

 

 

2#
发表于 2008-8-2 12:25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懂法。法律不判当事人给你补偿,那是法院的事;丁亮的父母冷漠无情,是他们的事;前者是法律的问题,后者是道德方面的事。这跟法院判了他们无力赔偿或拒不赔偿又是二码事。我不知道前前后后“青年教师”一共花了多少钱,那怕是一分钱,我觉得都是应该获得的补偿。我是从网上知道“青年教师”的事迹的,可能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你的律师让你做最坏打算的理由是什么呢?在即将走进法庭的时候,你们一定考虑清楚了可能发生的结果;如果尚未考虑,抓紧时间吧!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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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8-2 13:54 | 只看该作者

《东郭先生和狼》、《农人和蛇》的故事的提示深入人心,但只能说明狠心人和善良人的本性决定了这两种人的行为,善人和恶人的本性难移!在某些时段,恶人处于劣势,最能巧嘴滑舌,善人出于心善,放过恶人,那只有善人遭恶报;鲁迅先生的《痛打落水狗》也是一个提示!好人遭到坏人、小人算计,只能善有恶报!!!!

好人、善人秉公执法,循善行事,得罪最多的就是恶人、小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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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8-2 14:03 | 只看该作者

采访的记者曾说过:“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是啊,不该叫英雄流血又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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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8-2 15:28 | 只看该作者

      准备好:要求赔偿的项目、证据和总额。

                       相信法律和道义!一次不成,下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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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8-2 16:44 | 只看该作者

     李建华,我想就此事谈点自己不成熟的想法,供参考:
      一.完全支持您拿起法律的武器,走进法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天理何在?道德何在?相信您会得到所有正义和善良人们的鼎力声援和全力支持的.
        二.作好两种准备.同意律师的观点:向好的方努力,要做最坏的打算。就准备着一分钱的补尝拿不到。
       我认为,钱能讨回最好,这是您应该得到的最其码的补偿.尽管它无法补偿您身体受到的伤害,更无法补偿您心灵受到的深深的闯伤.然而我觉得,事情发展到今天,钱已经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对于肇事者,如果能接受教训,或良心发现,翻然悔悟,那怕是他无力偿还,我们完全可以接受;如果他们已经丧失了作人的良知,执迷不悟,法庭执行不果.我想您也应坦然面对.否则为此而在您还未痊愈的心理闯伤上再洒上一把盐,不值.  尽管这样您可能在经济上蒙受很大的损失甚至于给您的生活造成困难,但您得到的全社会的充分认可和高度的赞颂远不是多少金钱所能换取的!  我相信,政府和社会是永远会同您站在一起的!       
   
“好人没好报”这句话我不能苟同.诚然“好人没好报”这种事时有耳闻,但我却坚定的相信:人间正道是沧桑!好人终究有好报!有失才有得.好人得到的远比失去的多得多!在这件事上,您所得到的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和社会效应是不能与您身心受到的损失相比较的.
        说上面的话,是真诚的希望您能够振作精神,坦然面对,只要您走进法庭,您就是最终的胜利者!结果已经不重要了!您说呢?
      祝您一切顺利!心想事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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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8-2 21:3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子属于刑事附民事赔偿的案子,我个人认为律师的话有一定的道理,道理出现在当事人没有一点赔偿能力的前提下。不过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真正”了解对方的真实经历实力才是重要的,总不能最起码的医疗费对方不负责吧?

  相信法律应该是公正的,但不能小视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通过社会的力量共同对他进行声讨,要在媒体上做一下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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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8-3 00:42 | 只看该作者

青年教师,坚强起来,我们的好心虽然不图回报,但也不能给没有良心的人白白浪费我们的感情,对不懂感恩的人,我们不必给他们留什么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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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8-3 05:10 | 只看该作者

       青年教师你好:"我是不懂多少法的,我觉得当青蛙大哥说的很好,我不必重复.好人有好报.人在做天在看!"英雄母亲"这名是金钱买不到得!......

        你要振作精神.勇敢面对现实情况.祝你开心过好每一天!

         我们的口好"我游泳.我健康.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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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8-3 08:38 | 只看该作者

请建华放心,泳友都会站在我的一边。上面很多泳友的意见就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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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8-3 09:57 | 只看该作者
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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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8-3 11:14 | 只看该作者
青年教师要坚强,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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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5:4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大鲵[/B] 发表: 我不懂法。法律不判当事人给你补偿,那是法院的事;丁亮的父母冷漠无情,是他们的事;前者是法律的问题,后者是道德方面的事。这跟法院判了他们无力赔偿或拒不赔偿又是二码事。我不知道前前后后“青年教师”一共花了多少钱,那怕是一分钱,我觉得都是应该获得的补偿。我是从网上知道“青年教师”的事迹的,可能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你的律师让你做最坏打算的理由是什么呢?在即将走进法庭的时候,你们一定考虑清楚了可能发生的结果;如果尚未考虑,抓紧时间吧!祝好。

我没有向他要求其它格外的费用,都是最基本的费用刑事挟抿事诉讼的基本费用是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坚定等级,后期治疗费,伤残评判费,交通费,营养费,共计不到七万元钱。

律师的理由;丁亮的父母————我就是没钱,拿不出钱来。法院总不能让我砸锅卖铁,卖房卖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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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06 | 只看该作者

海沙朋友,对于善人的恶报,恶人行为的一时得逞,颇有同感.法律不讲什么仁义,善举,只讲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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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0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黄海鲨[/B] 发表:

采访的记者曾说过:“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是啊,不该叫英雄流血又流泪

 

记者的话不能全信,还是用事实来说话吧!



[此帖子已被 青年教师 在 2008-8-4 6:09:01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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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1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老蝴蝶[/B] 发表:

      准备好:要求赔偿的项目、证据和总额。

                       相信法律和道义!一次不成,下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大叔,我以前也坚定不移地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通过这次的"官司"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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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6:40 | 只看该作者

青蛙大哥你的一席话使我心情豁亮了许多,是,我一定坦然面对,做好一切思想准备。可我总觉的这是我应该的补偿。又没有狮子大开口,连精神补偿费都一分没要。看法院怎样裁决。但想从我手里过去,也不象他父母想的(我人好行善)那么容易。



[此帖子已被 青年教师 在 2008-8-4 7:06:1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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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7:1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治痒秘方挠挠[/B] 发表:

   这个案子属于刑事附民事赔偿的案子,我个人认为律师的话有一定的道理,道理出现在当事人没有一点赔偿能力的前提下。不过我们要考虑的是如何“真正”了解对方的真实经历实力才是重要的,总不能最起码的医疗费对方不负责吧?

  相信法律应该是公正的,但不能小视媒体的力量,通过媒体、通过社会的力量共同对他进行声讨,要在媒体上做一下共鸣。

      也很难说,我在住院其间二十多天都没复给(医疗费)

媒体可以用,但不能报太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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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8-4 07:38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支持你,我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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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8-4 07:4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山东迷踪拳[/B] 发表:

青年教师,坚强起来,我们的好心虽然不图回报,但也不能给没有良心的人白白浪费我们的感情,对不懂感恩的人,我们不必给他们留什么情面!

几天来我也想开了,既然走到这份上,正象朋友说的那样,报不报恩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在法律面前不能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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