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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0:27 | 只看该作者
广东湛江三青年多次以招嫖为名抢劫卖淫女获刑2008年07月16日 08:16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记者15日从广东湛江遂溪县法院获悉,当地三名青年多次以招嫖为名将卖淫女骗到宾馆后实施暴力抢劫。目前,该三名青年已被依法判处八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晚八时许,陈某活、陆某照、陆某荣窜到遂溪县城某宾馆开房住下,并叫来卖淫女周某、王某。众人在房中暧昧期间,陈某活、陆某荣突然从床头柜拔出水果刀,顶着王某和周某的脖子,威胁其二人不准动,接着再用纤维绳和透明胶布将她们的手、嘴封绑,然后对王某和周某进行搜身,当场抢走一台黑色诺基亚手机及现金七百元人民币。得手后,陈某活、陆某荣迅速逃离现场。

据陈某活、陆某照、陆某荣供述,从去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他们三人使用暴力抢劫了十六名女青年的财物,其中陈某活参与作案七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四千多元人民币;陆某照参与作案五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三千多元人民币;陆某荣参与作案三次,劫得手机、现金共值一千多元人民币。

当地法院审判后,依法判处陈某活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陆某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陆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人民币(梁盛 符安平 麦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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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0:05 | 只看该作者
武汉一包工头利诱不成召8人围殴城管科长
2008年07月16日 08:52长江日报【大 中 小】 【打印】
核心提示:武汉市一名包工头组建专业违建队,向私房户承诺包办违建手续,扬言搞定黑白两道。当执法人员坚决拆除违建时,包工头廖某利诱不成,竟找来8人围殴打伤街道城管科长。
包工头组建专业违建队,向私房户承诺包办违建手续,并负责“摆平”控违人员。当执法人员坚决拆除违建时,包工头廖某利诱不成,竟邀人围殴并打伤街道城管科长。
昨日(15日)记者获悉,该案被列为武昌区实施控违新举措以来的“第一案”。包工头廖某在出逃20余天后自首,被警方刑拘。
据介绍,中华路延望巷13号居民的平房年初被大雪压垮,经规划部门批准重建。包工头廖某主动向房东揽下工程,于6月17日开工建房。
因武昌区今年4月出台了查违4项新机制,明确规定凡是在规划批准后出现的违建,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拆除,并严格追责。中华路街办严密跟踪延望巷13号建房的进展情况。
6月20日,施工队偷偷抢建加高一层。中华路街办接到社区巡查员报告后,当即向区规划分局报告,迅速组织城管人员到达现场。经查,系批后违建。街道城管科长汤彦斌指挥现场拆除,包工头廖某阻挠执法,汤彦斌坚决将水泥未干的违建拆除。
当日下午,廖某找到汤,先利诱遭拒,继而邀来8人,在办公室对其围殴后逃走。汤彦斌头部鲜血直流,被送到医院抢救,全身缝了27针。
事发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彻查。
据调查,廖某此前曾在中华路街承接2起违建工程,均被城管人员拆除。
廖某于本月13日投案自首,武昌区公安分局正对此案深入调查。
红砖是自家产的队伍是自己拉的 违建队包工头“生财有道”
据城管人员调查,廖某自己开厂生产红砖,违建班子齐全。
廖某是武昌区黄鹤楼街居民,绰号“廖罐子”。其施工队在中华路、司门口一带颇有名气。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廖某在黄陂开了一个小砖厂,专门生产红砖,又组建一支施工队,只要听到有居民要建房的消息,就前去游说,开出每平方米450元的价格,并私下承诺能搞定所有“关节”,让一些企图违建的居民心动。
中华路延望巷13号户主家境不宽裕,47.31平方米的平房被雪压垮后,老两口搬出租房住。其子承担重建的事,一次在饭桌上谈起房子,在座的“廖罐子”马上要求承揽该工程。户主儿子付给廖3.8万元工程款。
中华路街前去拆违时,发现房前屋后堆满了红砖和砂石,城管人员估算,现场材料可将房子抢建到两层半。违建被拆后,户主儿子无比后悔地对城管人员说:“我给了‘廖罐子’那多钱,他做了一半丢在那里走人,我这回真是亏大了。”
扬言搞定黑白两道 威胁利诱怒而行凶
城管科长揭露“廖罐子”三板斧
昨日,中华路街城管科长汤彦斌向记者揭露包工头“廖罐子”摆平违建后事的种种手段。
2007年5月,广福坊36号居民危房改建,“廖罐子”施工队一手包办,违建加层至2层半。其后,得胜桥297号居民危房改建,“廖罐子”施工队违建至两层。在汤彦斌的坚持下,两处违建加层部分均被拆除。
因两次违建未成,“廖罐子”开始想方设法拉笼汤彦斌,经常主动邀请他“吃个饭”、“一起玩一下”。47岁的汤彦斌是转业军人,获得过武昌区的优秀党员、城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为人正直,了解到“廖罐子”靠违建发家,断然拒绝其邀请。“廖罐子”怀恨在心。
6月20日上午,汤彦斌带领城管队员拆除延望巷13号违建。“廖罐子”得到讯息赶到现场阻挠执法,并扬言:“谁拆就和谁过不去”。违建被拆,当日11时30分,“廖罐子”带着户主来到街道办事处,要求城管人员“放一马”,把第二层做起来算了。街办负责人讲明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廖罐子”哑口无言。
当日下午,“廖罐子”到办公室找汤彦斌谈判,口称要了结“私人恩怨”,对汤说:“黑白两道我都可以搞定,你不服是不是?今天就让你认得我。”他打电话叫来8人“狠狠给老子打”,一伙人用办公室的电热玻璃板、开水瓶、坐椅乱砸,围殴汤彦斌。后经医院诊断,汤彦斌被打成脑震荡,头部、手臂多处外伤。
区城管部门一份通报文件将“廖罐子”称为违建“暗流”。据调查,一些居民区违建房就是由这样的“暗流”势力控制,该股势力采取不法手段,甚至公开抗法,严重阻碍查违。
“廖罐子”覆没记
昨日,中华路街城管副主任刘晓明向记者讲述了违建包工头廖某(外号“廖罐子”)被查处的经过。
饭桌上揽下违建工程
今年初,中华路街延望巷13号居民的平房被大雪压垮。6月,区房产、规划、城管三部门与街道、社区到现场联合鉴定,认定为危房。6月4日,规划部门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些手续都是合法的,户主只能按原面积原高度原层次改建。因为中华路是老城区,一些居民因子女多,住房困难,动心思通过危房改建加层,增加住房面积。”刘晓明说。
该户户主年老,已经外出租房暂住。其子着手改建,一次他被朋友邀去吃饭,廖某正好在座,听说要改建危房,立即提出可扩大面积并“一条龙”包下工程。双方经协商,户主儿子付工程款3.8万元。
廖某带着施工队,运来砖砂石,6月17日开始建房。
放狠话阻挠执法
6月20日上午,刘晓明正在开会,接到社区巡查员的紧急报告:“廖罐子”施工队违法扩建增高一层,即将封顶。
刘晓明当即调度,向区规划分局报告,同时要求城管科长汤彦斌迅速带领城管队员和协管员到达现场制止违建。
规划人员核对资料,确认为批后违建。汤彦斌与城管队员前往拆除。“廖罐子”赶来,破口大骂执法队员“凭么事拆房子”,扬言一定要按自己的想法做到位,“谁拆就和谁过不去”。
刘晓明与汤彦斌现场指出,“廖罐子”扰乱政府职能部门执法,危害建房户的利益。违建部分水泥未干,被执法队员迅速拆除。
行凶潜逃终归案
拆违结束后,“廖罐子”带着房东到街道办事处,先让房东以“解决家里住房困难”为由求情。“廖罐子”接着出马,游说刘晓明“把二层做了算了。”刘晓明拿出控违“四项机制”的文件:“你做成违建,我就下课了。”
“廖罐子”转而扬言要找汤彦斌“算账”。
6月20日下午2时40分,“廖罐子”带8人来到城管科,让他们在楼下等,自己先找汤谈一谈。他再次提出要和汤“一起活动活动”,“给个面子”,让他把延望巷13号增高的一层做起来。汤彦斌严词拒绝。
“廖罐子”于是打电话,通知8人冲到办公室。一伙人轮流用电热玻璃板、热水瓶对汤的头部、背部、手部猛砸,汤当时鲜血直流。街办工作人员赶紧打110报警,“廖罐子”一伙人见势不妙,在民警到达之前,纷纷冲下楼逃走。
事发后,区负责人批示严查。警方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均归案,但“廖罐子”潜逃在外。直到7月13日,他才投案自首,警方对其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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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22:37 | 只看该作者
重庆警方破获特大制假证案 共抓获22名嫌犯(图)2008年07月15日 22:11中新社【大 中 小】 【打印】


中新社重庆七月十五日电(郭晋嘉 孟幻)记者十五日在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该市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据称,这是重庆公安历史上侦破的制假证件门类最齐全、涉及行业最广泛、犯罪组织最严密、涉案人员最多、触及罪名最广的特大案件。

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处处长赵利明介绍,六月十七日,一辆渝AT二五四八“克隆出租车”非法揽客时,被群众发现送至重庆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经查,此出租车司机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变造车牌照的犯罪嫌疑,重庆警方随即组织力量进行侦办。至七月十一日,当地警方经过二十四天的侦查由“克隆出租车”为切口牵出一起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高哓东称,“六·一七”特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系王某夫妇和赵某夫妇,以及其部分直系亲属。在侦查与审讯过程中,整个犯罪团伙组织严密,犯罪嫌疑人反侦察能力突出。

赵利明称,该案中,重庆警方共捣毁金属牌照制假窝点两个、纸质证件制假窝点三个、制假贩假秘密通道一条、拼装改装机动车窝点一个。当地警方还查获各类伪造的公章、水印、印模等制证模具共计一万零七百六十个,伪造军用车牌照二百一十七块、地方车牌照一千一百八十三块,上海、湖南、四川、重庆四省(直辖市)三十七种发票二千二百九十二本、票面案值上亿元人民币,近六十种假国家部门证件五千六百一十八个,以及一系列伪造公文证件印章。

据悉,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二人,刑事拘留十八人,批准逮捕十二人,六人仍在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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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5:53 | 只看该作者
父亲走上法庭指证儿子强奸14岁少女2008年07月16日 05:29现代快报【大 中 小】 【打印】侦破一起抢劫案,警方却意外发现嫌犯有强奸案底。而最终走上法庭指证嫌犯强奸罪的,竟是嫌犯的父亲,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

对幼女行不轨,家属找上门

20岁的杨强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无所事事。他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也没有在儿子身上寄托什么大愿望,只希望儿子安安稳稳做人。但杨强的所作所为一次次让父母失望。

2004年2月初,杨家来了一个告状者——同村女孩小美的妈妈。她说,杨强在当天下午3点时,以请未满14周岁的小美帮他抬东西为由,将她骗到亲戚家,并对小美行不轨。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危险,小美誓死不从。两人在扭打十几分钟后,杨强终于放弃了,但在放小美走之前,他将她痛打了一顿。

当衣着破烂的小女孩回到家中后,她妈妈一下子看出了端倪,从小美的哭诉中,妈妈知道了这个坏蛋就是杨强。

一听儿子犯下这等罪行,杨强的父亲杨宝生吓了一跳,他立即到小美家赔礼道歉,还到处寻找出逃的杨强回来认罪。

此事惊动了当地警方。但小美家人考虑到名声,也就不了了之。

南京抢劫女司机被抓

杨强这一逃就是三年,如果不是在南京案发,也许杨宝生到现在都不知道儿子究竟在外面干什么。原来,杨强出来之后,也曾去打工赚钱,但打工太辛苦,于是,他和朋友一起策划了一宗抢劫案。

2006年底,他们经过事先预谋,在南京搭乘了一女司机驾驶的面包车。当车子开到江宁区时,两个人用绳子勒住女司机的颈部,持刀威胁,要求女司机交出身上财物。

不料女司机奋力反抗,并趁两人不注意时跳下车子大喊救命。见有人来了,两个人吓得掉头就跑,抢劫未得逞。

但是,这一次逃跑的杨强并没有那么幸运,2007年9月,他被南京警方抓获。审查中,他在2004年所犯的强奸案再一次浮出了水面。

父亲作证儿子确实犯了罪

经审问,杨强也承认了这起强奸未遂案件。而小美和妈妈在做笔录时,也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回顾,证实小美被欺负的事实。当年警方拍摄的小美被扯烂的衣服、案发现场等一些照片,也是此案证据之一。

不过,对于几年前的强奸案叙述最为完整的,还是杨宝生。他并没有偏袒儿子,而是客观地讲述了当时发生的事情:“案发当日,小美妈妈来找我,说儿子欺负了她女儿,后来我想找杨强问情况,但他已经跑到外地去了。我就跟杨强妈到小美家去赔礼道歉……”杨宝生指证。

近日,江宁区法院以杨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文中人物系化名)(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李梦雅 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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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0:16 | 只看该作者
上海袭警案应该异地侦查审判2008年07月16日 08:37红网【大 中 小】 【打印】上海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的父亲为其聘请的律师——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锁,已于7月14日晚8时乘火车前往上海,将为杨佳提供免费辩护。熊烈锁律师对记者表示:因为事发地点是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所以他希望能够依照“回避制度”,进行“异地侦查和审判”。(7月15日新华网)

杨佳在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制造了一场举国震惊的血案,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出于怎样的主观动机,即无论是他出于极端的“寻仇报复”,还是为可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讨一个所谓的“说法”,他都没有权利动起杀人的恶念直至手持利刀伤害他人,对于这种“故意杀人罪”,法律必将课以最严厉的刑罚。

尽管嫌犯十恶不赦,但也必须对案件依法公平公正地审理。为了做到这一点,所以熊烈锁律师“希望能够依照‘回避制度’,进行‘异地侦查和审判’”。此希望,不无道理,理应得到支持。我以为,不仅是“希望”,而是必须“异地侦查和审判”,否则,即便想公平公正,也很难做得到。

首先,我国公务员、检察、法院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关于“回避”的规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都必须回避。嫌犯行凶所伤害的是上海警方人员,从这个层面上讲,上海警方是本案的当事一方。如果这一案件由上海警方来侦查,那就等于上海警方“自办自案”,难免“自说自话”。自己办理自己的案件,如何保证不偏不依,公平公正?另外,上海警方受害惨重,6死3伤(另有一个保安受伤),这难免会在侦查过程中带有某些“感情色彩”,譬如可以理解的仇恨,影响公平公正办案。所以,此案由上海警方侦查很不妥当,既悖“回避制度”,又不符常理,必须异地侦查。

再者,从所披露的案情看,上海警方某些“执法不严肃”的苗头已经初显端倪。7月7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闸北袭警案案发原因。(7月8日《中国青年报》)新闻发布会介绍,嫌犯杨佳10月5日20时30分许,骑无牌无证自行车途经普善路口,受到闸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因其拒绝出示身份证件和所骑自行车来源证明,被带至派出所盘问,至次日凌晨2时30分,警方查清其真实身份并确定自行车系租用等情况后放行。当夜,杨佳在派出所的长椅上休息,一早去火车站乘车返京。

其中有好几处似有“忽悠人”的嫌疑。其一,既然是“放行”了,怎么还“在派出所的长椅上休息”?没有走出派出所的门,就不能叫“放行”。如果是讲“人性化执法”,对外地人负责任,送也应该把人送回住处。其二,“一早”的表述太不严肃规范,在人们的习惯中,6时至9时都可以称之为“一早”,为什么不具体说几时几分?是无意还是故意?如果是9时,那就超过了12小时,超过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传唤、拘传的时限规定。尽管没有超过《警察法》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盘问的48小时的规定,那也是说不过去的,毕竟杨佳当时不是犯罪嫌疑人,且警方已经“查清”他并予“放行”。其三,“无牌无证自行车”是本案的重要物件,举足轻重,是被警方扣留了,还是由杨佳骑走了,为什么新闻发布会不予说明?这些“疑点”,在客观上,难免会让人感到上海警方在“自护自袒”,难以自圆其说。

总之,希望此案能引起国家最高层的关注,并指令“异地侦查和审判”。希望对犯罪嫌疑人杨佳,尽快实行异地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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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5:59 | 只看该作者
人民日报论“人肉搜索” 称客观推动网络实名制2008年07月16日 04:42人民网-人民日报【大 中 小】 【打印】“人肉搜索”是指在互联网上,利用网友的参与来获得所需的信息。近几年,“人肉搜索”有蔓延成“网络暴力”的倾向——

“人肉搜索”:争论中的三大焦点(法眼)

●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吗 ●网站应该承担怎样的监管责任 ●如何防止“网络暴力”

白 龙 李 鹏

引子:

“人肉搜索第一案”

7月7日,被网友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

去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随后,姜岩生前的博客被网友发现,上面记载了她因为“老公出轨”而经历的煎熬。针对王菲的“人肉搜索”就此展开,并且一发不可收拾。

2008年1月10日,大旗网刊载了《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天涯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学张乐奕于1月11日注册了“北飞的候鸟”网站。这三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内容,并把王菲及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信息公开披露。根据王菲在后来的起诉书里的说法,他的生活从此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失去工作、父母住宅门口经常被涂满各种标语……

3月28日,不堪其扰的王菲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社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目前,本案虽然尚未判决,但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和思考。近年来,类似本案的“人肉搜索”事件层出不穷,从“铜须门”到“虐猫事件”,再到“周老虎”,无一不引发网上网下的热烈争论。

焦点一:

隐私权如何确定

在王菲案中,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表示,网民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王菲及其家人名誉损害;公开王菲及相关人员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隐私权。

对此,被告张乐奕的律师辩称,名誉不能等同于美誉,一个人的名誉是和他的言行相符的,王菲因婚外情导致妻子自杀,本来就是违背社会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给他带来了负面社会评价,不能被看作是名誉受损。另外,该律师还强调,王菲的姓名、单位、电话等属于商务场合用于交流的信息,披露这些信息并不属于侵犯王菲的隐私权。

“名誉权和隐私权在人格权项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董永森律师介绍说。隐私权的客体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秘密信息,而名誉权的客体则反映为社会公众的一种评价,更具有主观性。另外,对名誉权的侵犯往往是利用虚假的信息,所以如果查明事实,可以否定虚假的信息,通过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方式来加以救济;而隐私权的基础在于其客观性和秘密性,如果被公开,就丧失了秘密性的基础,也就不再成为隐私,所以是无法通过上述的方法来补救的,换句话说,侵犯隐私权是“一旦侵权永远侵权”的。

也有专家表示,侵犯他人名誉权,要看有没有捏造。以“虐猫事件”为例,网友铺天盖地的指责都是基于“主角”的不道德行为,即使语言有些偏激,只要没有捏造事实,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网友捏造事实,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就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然而关于隐私权,实践中如何界定仍有很大争议,哪些属于个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以及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有无区别,尚无明确界定。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个人信息中不愿为外界所知的,如银行存款、地下恋情等,就属隐私。

目前,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信息安全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相信未来会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与保护发挥积极作用。

焦点二:

确立网站法律责任

面对铺天盖地的“人肉搜索”,网站应该承担怎样的监管义务?这是“王菲案”引发人们争论的另一个焦点。

“网站的法律地位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性质。目前来看,一类是提供内容的,如一些新闻网站;一类是提供空间的,如论坛和博客,搜索引擎的信息也因此分为两类。我们需要监管的,一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如淫秽信息,这类分辨比较方便;另外一类是侵犯隐私权等。有些信息是这两类信息的交叉,具体认定的时候,有一定的困难,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北京邮电大学刘德良教授这样认为。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认为,对于开放论坛式网站,应严格遵循《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类似天涯论坛这种社区网站,它的大量内容由网民提供,或者是转载,社区网站如果发现里面有违反法规的内容,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删除。此外,赵晓力认为,对于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加强管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犯法律的行为。

“立法工作要做的,是需要确立网络媒体,包括具有交流平台性质的网络论坛在内的法律责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杨守信教授认为,“如果网络媒体直接参与了报道、评述,给他人造成损害,可适用新闻法的规则承担法律责任,即:不实报道者,要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如果没有直接参与报道、评述,只提供了一个交流服务平台,则其责任在于善意管理,包括特别提醒众多参与者要善意发布针对他人隐私的陈述、评述,否则将限制或取消其参与资格;另外,允许受害权利人在加入注册发表异议声明后,暂停相关的论坛交流,直至删除相关信息。在此,网络媒体可享有一定审查权。”

“如果网站没有尽到善意管理的义务,如相关信息在受害人提请网站注意后仍未删除,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杨守信说。

焦点三:

“实名制”管用吗

网名为“林秀佳”的网友是一名财务工作者,自从得知姜岩事件以后,她就以极大的热情关注本案,三次开庭她都前往旁听,她认为,“‘人肉搜索’的出现,可以弥补舆论监督的不足,尤其是现在家庭不稳定因素上升,‘人肉搜索’承担了维护社会公共道德的作用,网友是从追求正义、探询真相出发,愿望是好的。”

但是同时,“人肉搜索”也有蔓延成“网络暴力”的倾向,针对自己看不惯的现象,“人肉他!”成了一句令人胆寒的口号。

一位网名为“紫霞星妹”的20岁女孩,号称是影星周星驰的“粉丝”,因为在网上表达了对另一位娱乐明星周杰伦的不喜欢,被周杰伦的“粉丝”进行了“人肉搜索”,公布了她的个人信息,并把她的照片“恶搞”成各种形象,在网络上散布,使她受到极大伤害。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于海认为,越来越多的“人肉搜索”事件正在向私刑的性质发展,带有“网络暴力”倾向,亟待接受法律的规范。“人人都可以作道德评价,但是不能人人都来当警察。”

“‘人肉搜索’着实让某些人很上瘾,但我们更需要的是安定的生活”,有网友这样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呼吁加快“网络实名制”的步伐。此前,同样由于“网络暴力”的困扰,韩国在争议中实行了“网络实名制”。

根据此前的一项调查,我国近八成公众认为应该更好地规范“人肉搜索”,其中赞成“实行网络实名制、让个人自负其责”的人占28.8%,26.4%的公众认为“网络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监管,使有关行为不逾越社会底线”,24.8%的公众支持“立法,对网络进行全面规范约束”。如何管理处于互联网规范与法律监管真空地带的“人肉搜索”,还需要多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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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2:44 | 只看该作者
武汉开建第7座长江大桥 将在2011年8月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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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6日 10: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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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记者昨从武汉市城建部门获悉,武汉第七座长江大桥——二七长江大桥的汉口侧引桥本月下旬将率先动工,主桥有望在今年10月开建。

  昨日,武汉市政设计院披露了北岸(汉口岸)接线工程概况(如下图):引桥为全线高架桥型式,起点分别与二七长江大桥正桥和发展大道二环线高架桥相接,全长约2820米。引桥宽26米,双向六车道。

  引桥沿线分别与建设大道延长线、建设渠路、解放大道及规划的沿江大道等交通干道相交,分别设置建设大道立交、解放大道立交、建设渠跨连接匝道及下穿京广铁路通道等。



  二七大桥主桥为三塔斜拉桥,其三个主桥墩施工所需的钢围堰,近日已由武汉城投集团公司委托中铁大桥局开始制造。由于钢围堰制造周期需要几个月,因而主桥需等到10月才能开工建设。

  按计划,二七大桥将在2011年8月建成通车。(来源:楚天都市报 梅军)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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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03:10 | 只看该作者
广东东莞警方抓获杀害越南籍洗发女的凶犯

2008年07月16日 2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东莞7月16日电(李映民 胡建勋)因女友提出结婚要求未遂,吵架后,男友愤然用皮带将其勒死。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洪梅公安分局获悉,在接到群众报案称黎洲角某出租屋洗手间有一女尸后,该分局迅速侦破此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
  据办案民警介绍,死者是屋主闻到臭味后发现的。当时死者面部呈痛苦状,颈部有明显被勒的伤痕。由于尸体腐烂将近一个多月,其他迹象比较难辨认,办案民警疑为他杀。据出租屋的屋主回忆称,一股腐烂的剧臭从出租屋里面散发出来,一开始自己还以为是死老鼠,后来在洗手间发现了这具尸体。
  七月五日,洪梅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破案机制,迅速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由于女死者入住时没按规定进行登记,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经过一番周折,民警了解到死者是一名二十九岁的越南籍女子,生前在东莞一家发廊工作。广西梧州籍男子陆某经常去发廊洗头与该女子相识,关系密切,后来两人同居,一起住在案发的出租屋里。

  案发后,陆某失去踪影。经目击证人证实,陆某曾在案发期间在出租屋出现过,有重大嫌疑。七月十四日,洪梅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陆某匿藏在市内的一个建筑工地里。民警马上出击,于当天下午十四时将陆某缉拿归案。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陆某对其六月七日那天将其女友掐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陆某交代,案发当天,女友在出租屋提出要与其结婚,谁知陆某表示已经结婚了,并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于是两人发生争吵,矛盾进一步激化。陆某为了摆脱该女子的纠缠,冒出把其杀死的念头。于是,先用手掐住该女子的脖子,再用皮带将其活活勒死。随后,陆某将尸体拖至出租屋的洗手间,反锁房门后逃离现场。据了解,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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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2:24 | 只看该作者
趵突泉水位"拔高"40厘米 连续5年喷涌成定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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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6日 10:56 来源:济南日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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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凌晨的一场降雨再次“拔高”了趵突泉水位。今天下午,趵突泉水位蹿升至28.41米,这也是今年到目前为止的最高水位。历史数据显示,这个水位比去年同期高出将近1米。

  泉水专家介绍,这与今年降水量高于去年有关。进入7月以来,我市连续出现多次降水,预计今年汛期降水量比去年多出50%。同时,今年的一些降水也恰到好处,比如,正逢农业灌溉时期的几场降水,使得往年导致泉水水位下降的农业用水大大减少。受此影响,趵突泉地下水位持续攀升,从7月1日的28.01米,到15日的28.41米,在短短半个月内水位攀升了40厘米,这种不间歇的大幅度持续上涨十分罕见。专家认为,由于今年汛期降水量预计高于去年,所以泉水水位还会持续走高,其最高值也有望高于去年,趵突泉实现连续5年喷涌几乎已成定局。(记者 赵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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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2:08 | 只看该作者
未来战场上的“第二原子弹”:电磁脉冲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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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6日 11:16 来源:中青在线-青年参考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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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甘寂寞的美国军方,近来又找到了炒作“中国威胁论”的最新议题。据《华盛顿时报》等媒体披露,担任五角大楼“副掌门”的詹姆斯·希恩,在6月底接受国会质询时公开宣称,“中国最新开发的电磁脉冲武器,将令美军处于极端劣势”。电磁脉冲武器究竟是“何方神圣”?它是否像某些人渲染的那样无坚不摧?



  灵感源于核武器试验

  电磁脉冲(EMP)泛指迅速变化的电磁场在空间的传播,在核爆炸、闪电、太阳黑子及电器火花等状况下都能产生。科学实验证明,过量的电磁辐射会导致电子仪器毁坏、人体健康受损,电磁脉冲武器就是利用这种机理研发的所有武器的总称。广义上,电磁脉冲武器又可分为微波波束武器与电磁脉冲弹两大类,但考虑到前者距实用化尚有时日,人们通常所说的电磁脉冲武器实际上就是电磁脉冲弹的代称。

  电磁脉冲的杀伤作用原本是高空核试验的副产品。1961年10月30日,苏联在新地岛上空试爆史上最大的5000万吨级氢弹时,就曾致使方圆数千公里内的通讯线路及雷达系统全数“罢工”。受到启发的军事专家,从此致力于研究如何增强核爆炸的电磁效应而抑制其他效应,这类通过高空核爆形成电磁脉冲的新式核武器,也就成为最原始的电磁脉冲弹。

  对于有核国家而言,核电磁脉冲弹的设计制造相对便捷,但也存在威力难以控制、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等弊端。常规电磁脉冲武器(电磁炸弹)的开发工作因此被提上日程。

  常规电磁炸弹在使用时,首先向弹体内部的螺旋状导线接入高压电,并在电流最大的瞬间起爆导线内的炸药以进一步提升电流强度。接着,将此电流导入虚阴极管,以谐振方式产生高频电波,再经微波天线对指定方向发射电磁脉冲。与核电磁脉冲弹相比,常规型电磁炸弹安全性高、便于携带,影响范围可以在几十米至数公里间灵活调整,能作为一种有效的战术武器大量应用。

  前景看好只因三大优势

  在未来战争中,电磁脉冲武器最可能的使用方式可分4种:①作为飞机的自卫式干扰装置;②用于攻击通信中心或由雷达控制的防空武器系统;③充当防空武器使用;④直接通过火炮等发射,对付敌方的地面电子设备。军事专家认为,电磁脉冲武器之所以前景看好,主要是因为其相对其他武器所具有的一系列独特优势。

  首先,电磁脉冲武器的能量从起爆点呈锥形向外延伸,在传输过程中不受天气因素等影响,威力损失小而覆盖范围广,对于精确定位技术的依赖性很低,因此远比制导炸弹、反辐射导弹或常规炸弹效率高。

  其次,电磁炸弹主要造成电子设备和设施的毁伤,对于人员,轻者造成烦躁不安、头痛、记忆力减退,重者造成肌肤烧伤、内部组织损伤,但一般而言无强烈副作用。因此至少从名义上看来更加人道,使用起来顾忌也更少。

  另外,电磁脉冲还是隐形武器的克星。众所周知,隐形武器的秘密在于靠吸波材料吸收电磁波,从而减少反射从而降低暴露概率。普通雷达发射的电磁波因能量弱可以被吸收,但电磁脉冲武器的能量密度极大,瞬间就能使隐形目标的温度急剧上升从而“原形毕露”。

  各军事强国“矛与盾并重”

  电磁脉冲武器的种种优异性能,令其获得了“第二原子弹”的美称。美国自从上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了电磁武器的相关研究,其核与非核电磁弹均已形成实战能力。有报道指出,1999年3月,在对南联盟的轰炸中,美军率先使用了尚在试验中的电磁武器,造成南联盟部分地区通信设施瘫痪;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又发射携带电磁弹头的巡航导弹攻击伊拉克国家电视台,致使其转播信号中断。由此可见,尽管五角大楼不遗余力地宣扬来自中国的电磁威胁,但美国自身才是这一领域的真正霸主。

  有矛必有盾,电磁脉冲武器虽然威力惊人,但如果防御方准备充分,仍有机会将其破坏性大大降低。电磁脉冲防护与雷电防护基本相同。用厚钢板或厚铜板做成的屏蔽罩,就可以提供很高的总体屏蔽效能。考虑防护的有效性和成本,目前通常采取“因地制宜”与“分层防护”的原则。“因地制宜”就是结合设施所在的地理环境,对电磁脉冲的屏蔽进行统筹规划。“分层防护”则是根据设施内装备的重要性、灵敏性和脆弱性,分区分层配置,以最低的成本达到全防护的目的。另外,为确保设施内的电子设备在电磁脉冲下正常工作,一些要害部门通常还需进行二次防护,如建造专用防护隔离室、金属屏蔽墙、防护隔离门窗等等。

  21世纪是电子战的世纪,掌握了制电磁权的一方将有能力控制战争的走向。据了解,美、俄、欧、日在积极研制电磁脉冲武器的同时,都在积极关注电子设备的防护问题,可谓“砺剑”与“铸盾”并重。甚至在海峡对岸,台湾军方也制订了旨在“反制大陆电磁打击,确保战时资讯畅通”的“脉护计划”。负责该工程的“中科院”官员称,“脉护计划”一旦实现,台军方作战指挥系统就等于“戴上了一顶针对电磁干扰的防护帽”。 (常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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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9:48 | 只看该作者
美国研发新型激光炮 可击落导弹和迫击炮弹(图)2008年07月16日 09:14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

激光武器将在未来的战场上大显神威,精确摧毁来袭导弹或各种炮弹,有效保护己方阵地。(资料图)

中新网7月16日电 英军和美军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常遭武装分子以导弹和迫击炮袭击,不少军人殉职,美国防卫商雷神(Raytheon)开发了一款可首次用于战场的新型激光炮,用以击落敌方导弹和迫击炮,就像电影《星球大战》中战机发出的激光枪。

据香港《文汇报》16日报道,过去数十年,美国国防部耗资数十亿美元开发先进激光科技,但这次可望挽救数百士兵性命的技术,只是简单商用激光技术。雷神仅花年半时间就将一种用于制车业的激光,改良为可以光速击落来袭炮弹的武器,原理是将弹壳熔掉,并引爆里面的炸药。

“密集阵”激光枪射击力持久

在测试中,雷神以激光将60毫米的迫击炮弹摧毁,该公司计划在9月跟美军合作,首次模拟击落飞行中的炮弹,若测试成功系统最快可于明年部署到战场。英国国防部正跟该公司洽商这种将激光炮装在现有“密集阵(Phalanx Gatling)”枪击系统上的新式武器。“密集阵”是透过发射数千枚20毫米子弹来击落导弹。

今年2月,武装分子向伊拉克巴士拉空军基地住宅区发射4枚火箭弹,其中两枚被击落,但穿过防卫网的其中一枚炸死了一名英军军人,当局希望有了新激光武器后,可将敌方全部炸弹击落。

雷神的制导能量武器负责人博恩表示,新武器大幅提升“密集阵”的防护力,除了可准确击落敌方炮弹,更因为激光不像子弹般射尽就没有,只要有电,想发射多久就多久。

新系统保卫机场防“人弹”

类似技术也可应用于保护航机免受恐怖分子袭击。恐怖分子以往曾向航机发射地对空发弹,雷神的“警剔之鹰”系统可在机场范围设立保护网,在飞机最容易受袭的升降时段提供保护,原理是向导弹发射电磁能,干扰导弹电路板,藉以改变导弹飞行方向。

能量束则可以驱散可疑人肉炸弹、暴乱滋事者和绑架分子。已经研发的“沉默保护”系统会向目标对象射出电波束,令他们感到像被火烧的痛楚,但不会造成伤害,逼他们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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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
 楼主| 发表于 2008-7-17 02:40 | 只看该作者
黄海中部海域海轮沉没 11名船员全部获救2008年07月17日 00:17中国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中新社南京七月十六日电(陈桂斌 朱晓颖)十六日下午三点二十五分,一艘满载一千六百吨矿石的“金冠五八六”在黄海中部水域遇险沉没,经过江苏海事局等多方紧急施救,船上十一名遇险船员幸免于难、现已全部获救。

经初步了解,“金冠五八六”船籍港是福州,于十四日下午三点由山东莱州装矿石到广州。

在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通报后,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江苏海事指挥中心通过现代化水上搜救综合指挥决策系统指挥救援,迅速协调在附近海域航行的“浙兴海一0一”、“环亚”轮组织救援,协调专业救助船“东海救一六九”赶赴事发水域救援。航行警告同时发布,要求所有附近过往船舶加强瞭望,协助救援。

经过多方全力组织救援,在船体发生危机二十分钟内,十一名遇险船员被“浙兴海一0一”成功救起,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但“金冠五八六”沉入大海。

目前,获救船员已随“浙兴海一0一”前往大连港,事故原因尚在调查过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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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22:50 | 只看该作者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如遇雨天会“人工消云降雨”2008年07月15日 20:51新华网【大 中 小】 【打印】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王思海、李惠子)针对北京奥运会期间,特别是开闭幕式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国家和北京市气象部门做好了各种应对准备,其中人工影响天气是应急措施之一。

在15日举行的中国气象自然灾害预报新闻发布会上,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副司长陈振林说,中国气象局和北京市气象局对北京奥运会特别是奥运会开幕式、闭幕式气象服务做了各项准备。

陈振林说,人工消云减雨影响天气,目前已作为一项应急措施,气象部门对此做了认真的准备。从2003年开始,北京市气象局在有关部门和科研计划的支持下,开展了各种外场野外实验和作业演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遇到小范围或是比较弱的降水云系,实施人工影响作业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对于大的云系,比如北上台风或者强暴雨,人工消云减雨的技术就无法有效防御,效果就不太明显。”

陈振林介绍,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世界性难题,很多工作仍在探索阶段,特别是人工消云减雨作业。

“实施人工消云降雨作业不是一个气象部门的事情,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流程。不单是气象行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合作,还涉及与气象外有关部门的合作。”陈振林说,实施作业的时候还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市政府已有一个协调机构,到时候是否实施这种作业,会根据天气预报的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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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23:02 | 只看该作者
广东今年起企业最低工资将连调五次2008年07月15日 17:23金羊网-羊城晚报【大 中 小】 【打印】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郭尧、通讯员林炜植报道:今天上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在向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汇报时透露,从今年起要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力争到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比2007年翻一番。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跨县区流动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总量已超过2620万人,占全国的1/5。但在维护外来员工合法权益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从今年起,拟连续5年每年调一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外来员工的工资收入,力争到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比2007年翻一番。并建立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使用外来员工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实行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在外来员工工伤、医疗保障问题上,将在坚持保大病、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思路基础上,完善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为患病的外来员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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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6:03 | 只看该作者
广东提工资倍增计划引起全国热议 是预期非强制2008年07月16日 03:47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日报【大 中 小】 【打印】每年加薪14%

是实惠还是画饼?人大代表:“工资倍增计划”应有配套保障措施使其落到实处

煤电紧张、物价飞涨,老百姓的日子咋过?

“每年工资递增14%”,对于打工仔来说,这是不是一张华而不实的画饼?

处于沿海地震带,我们的房子能经受得住几级地震?

……

从昨天起,在粤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兵分六路,就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物价、自然灾害应急、能源安全与节约能源、粮食安全、外来工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展开专题调研。

民生话题,牵动人心。

最近广东提出“工资倍增计划”引起全国热议。在物价飞涨的当下,打工一族都关注:自己的工资增幅能否跑赢CPI?“每年加薪14%”是实惠还是画饼?

昨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工资每年递增14%”,只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提出的一个预期目标,“根据我省的情况,每年工资递增12%-14%是可以实现的”。

人大代表们纷纷直言,这个目标很好,但缺乏强制性的配套措施。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对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加薪,政府还可以控制和引导;但广大企业的职工只靠工资谈判,恐怕就很难享受到这14%增幅的好处,希望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出台切实有效的配套保障措施,把好事做好。

工资倍增只是预期而非强制

据悉,从今年起,我省实施“工资倍增计划”,拟连续5年每年调一次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力争到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比2007年翻一番。从今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力争到2012年人均工资比2000年翻两番。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刘武对此表示“担忧”:“如果要求企业工资每年递增14%,会不会吓跑一些企业,负不起工资更加拖欠潜逃,形成新的恶性循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凤岐解释说,我省实施“工资倍增计划”是考虑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上涨的背景。实际上,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都会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考虑到广东的情况,每年增加12%—14%是可以实现的。而目前确定的每年递增14%是对全省增长幅度的预期目标,并不对企业强制执行。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逾九成

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全省跨县区流动就业半年以上的从业人员总量已超过2620万人,占全国的1/5。其中72.5%来自外省,共计1900多万人。

今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第一年,广东出台各项措施,促进用人单位和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有2134万名职工与各类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1%,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

为了留住技能型人才,广东还在全国创造性地将入户条件放宽到中级工,只要连续一定年数交纳社保就可入户。

专家建议增加拖欠工资罪

省劳动厅仲裁处介绍,今年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出现井喷。前6个月案件已达15.6万,是去年全年的总数。“仲裁庭连轴转,全省260个仲裁庭都不够用,甚至不得不动用饭堂和会议室开庭”。

而工资拖欠问题依然是劳动争议的焦点。我省先后开展各种执法行动,在全国率先实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率先在全国启动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机制。到目前为止,全省累计对32名责任人采取了司法强制措施,追回被拖欠工资超过8000万元。

但是目前针对拖欠工资的司法处理仍然存在尴尬。我省目前对欠薪人的处理仍然只能靠公安机关,揪出其他“小辫子”再顺便解决欠薪问题。专家建议研究修订《刑法》,增加拖欠工资罪,重点打击欠薪后逃匿或隐匿、转移资产,拒不承担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责任的恶意欠薪行为。孙晓素任宣

物价控制

上半年我省猪肉涨价50.5%

下半年CPI将逐月回落

今年以来,受雨雪冰冻天气和洪涝灾害、国际油价飙升和上游工业品价格逐步走高等多重因素影响,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承接去年上涨的势头继续在高位运行,月度环比受季节及气候影响波动明显。昨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到省物价局、统计局开展调研,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在座谈会上出示的一份调研统计资料预测,今年广东物价涨幅将保持较高水平,下半年各月同比涨幅将逐月回落,全年CPI总体运行呈现前高后低态势。

上半年粮价上涨7.6%

上半年广东CPI上涨7.5%,涨幅比上年同期扩大5.4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9.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3%。几大类品和服务价格有升亦有降: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分别上涨17.3%、7.8%、4.3%,衣着价格下降1.8%。

食品全线上涨,有半数涨幅超过10%,个别种类上涨幅度甚至超过50%。由于国际粮食供应日益紧张,今年以来广东粮食价格一直稳步上扬,上涨7.6%。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4.7%。其中,猪肉、牛肉、畜肉副产品、鲜蛋、水产品、鲜菜价格分别上涨50.5%、42.9%、52.3%、6.5%、15.7%、14.1%。

居住类价格上涨7.8%,比去年同期高出5.8个百分点。涨幅最明显的是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30.4%。

强降雨使粮食大减产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东CPI一直高位运行,其中仅去年物价翘尾因素达3.9个百分点。“换句话说,即使没有新涨价因素,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然超过3.9%。”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有关人员对记者说。

而今年初冻灾,除了使我省农林牧渔业受灾,还造成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滞留,导致运输、食品供应偏紧等问题,给广东物价稳定增加难度。5月底持续到6月中旬的强降雨造成的洪涝灾害更是雪上加霜。据有关数据显示,本次强降雨使粮食减产大约9.67万吨。

此外,国际市场油价飙升,又反过来不断推动CPI走高。

物价大幅回落可能性不大

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逐渐落实,经过一年农业生产恢复周期,农产品特别是生猪家禽的供应仍将会有所改善,副食品价格涨幅有望回落。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预测,在翘尾因素不断减弱的对冲下,下半年广东物价各月的同比涨幅将逐月回落,但出现大回落的可能性不大。在经历了雪灾和水灾后,今年我省价格涨幅仍将保持较高水平,但全年CPI总体运行前高后低,将逐渐回稳。

洪奕宜任宣

能源保障

去年全部煤炭和2/3成品油供应依靠省外

粤将申请建立“核能特区”

广东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电力供应紧张省份之一,去年我省全部煤炭和2/3的成品油供依靠省外调入或进口。广东如何应对严峻的能源形势?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们的关注。据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我省将申请建立“核能特区”。

今年将缺电600万千瓦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省逐步进入用电高峰期。据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预计我省2008年将面临电力电量双缺的局面,最高错峰约600万千瓦。

据分析,造成广东缺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新增电源装机滞后于用电需求增长,广东每年约需新增800万千瓦的电源,但实际每年新增电力供应能力达不到。二是省内的电源结构不合理,小机组多、燃油机组多(占20%),有近1/3的容量,近2000万千瓦装机容量实际无法利用,造成我省出现名义装机容量大、但实际可利用容量少的被动局面。

三年内“再造”一个广东电网

我省决定加大电力建设。据悉,从现在到2010年,省内还将再新建成约1500万千瓦电源项目;而“西电东送”到2010年也将形成“九交五直”14条主输送通道,最大送电量达将达到约2240万千瓦;电网投资再完成投资约810亿元,“十一五”期间相当于再造了一个电网。

有代表建议,结合广东实际,电网铺设还是应该走微型电网和分布式电网系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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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0:25 | 只看该作者
批捕上海袭警案造谣者妥当吗2008年07月16日 08:17红网-潇湘晨报【大 中 小】 【打印】7月14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编造、散布谣言的郏啸寅以涉嫌诽谤罪批准逮捕。据新华社7月14日报道,7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郏啸寅编造了题为《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文章,虚构杨佳因被闸北公安分局民警打伤生殖器、丧失生育能力而萌生报复袭警等内容,在网上多次发布、张贴,并被其他网站大量转载。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郏啸寅利用互联网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了执法民警的名誉和公安机关的形象,涉嫌诽谤罪,故对其批准逮捕。

郏啸寅的行为侵犯执法民警的名誉权,涉嫌诽谤罪。但是,我们至今未见被诽谤的民警出来维权,提起刑事自诉。而诽谤案属于自诉案件,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下,才能提起公诉,而所谓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般是指下列两种情形:一是指诽谤情节特别严重,引起了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被害人失去自诉能力;二是诽谤了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等特定对象。郏啸寅的诽谤行为并不符合这些条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来批准逮捕,并不合法。

更为重要的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另一个理由是: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这就引发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国家机关有名誉权吗?对国家机关名誉(或者所谓的形象问题)的侵犯,能给犯罪嫌疑人定诽谤罪吗?

从理论上讲,国家机关不应当享有名誉权,不应当对国家机关进行错误批评甚至是造谣的人,以涉嫌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来说,自然人因为受到诽谤而产生精神痛苦,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金得到抚慰。而国家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不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不具有自然人才具有的喜怒哀乐等感情,故无所谓精神损失,也就没有所谓的名誉权;其次,国家机关是由人民组织而成,为了让政府不会懈怠,人民必须不停地监督政府,这就要求鼓励人民批评政府,甚至某些言论是不当、错误的。所以,原则上对国家机关批评不能治罪;最后,国家机关相对于公民个人是强大的,它们在受到不当、错误的批评甚至谣言时,可以迅速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澄清,根本无须动用刑事手段,而且,经过自由的媒体报道宣传,比动用刑事手段反对错误的批评、谣言,更能说服公众。

从诽谤罪的法律规定来看,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他人”显然也是指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因此,即使国家机关享有名誉权,对其的诽谤,也不能以涉嫌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上海的袭警案影响很大,而郏啸寅编造《上海袭警事件内幕》的谣言情节也恶劣,但是,越是敏感和重大的案件,我们越是要做到公正执法和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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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
 楼主| 发表于 2008-7-15 22:56 | 只看该作者
女大学生屡遭小偷光顾 张榜征小偷当男友(图)2008年07月15日 19:57广西新闻网【大 中 小】 【打印】

女网友征小偷当男友的小广告张贴在灯柱上


小广告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

7月14日晚,南宁市朝阳广场出现了两张离奇的“征男友”小广告,小广告竟公然宣称“小偷,你来做我男朋友吧”。在张贴小广告之前,该女子曾在南国早报网论坛发帖,公布了她的这一想法,记者也曾与该女孩联系,了解她此举的原因。

热帖:一帖激起千层浪

7月10日下午,一位以“总挨偷的女孩”为网名的网友,在南国早报网论坛发帖称要找小偷做男朋友,一时间,网友纷纷跟帖众说纷纭。

“总挨偷的女孩”发帖称,因为以前多次遭受被盗,7月8日又被小偷割包偷了新买不久、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她深感伤心同时又极其无奈。在悲伤和无奈情绪的激发下,遂登录早报网论坛发帖求助,希望找个小偷作为男友,能够得到小偷男友的“保护”。

该帖子在早报网论坛迅速成为热帖,回复和点击率直线攀升。多数网友极力反对发帖网友的做法,网友“大玉儿”留言说:“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也被偷过手机,但是你不觉得这样的念头很荒谬吗?难道你要一辈子去依靠小偷,依靠别人吗?”网友“老公最大”则一针见血:“什么歪理啊,难不成我想吃猪肉就要找个杀猪佬当男朋友?!”一匿名网友也表示反对:“这样的情况我也经历过……小偷只会让人讨厌!要找小偷和自己在一起,自认为受到保护,那就是太过于愚蠢了!”

与此同时,少数网友则对发帖网友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支持:“为什么有人骂她变态呢?我认为小偷的确有素质高和素质低之分,现在她成了惊弓之鸟,我的确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也有部分网友对此表示中立:“楼主没有什么对与错的,关键是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女网友:为安全找小偷做男友

7月12日下午,记者通过论坛的悄悄话跟发帖网友取得联系。发帖网友确实是一位女子,广东人,21岁,广西某高校大三学生。她告诉记者,自己经常遭小偷光顾,都数不清多少次了,大大小小的财物损失,每一次都在内心留下了伤痛。而来南宁读书后,就有两次记忆犹新的经历。一次是刚来学校读大一的时候,被偷了钱包,钱包里面夹有借书证、身份证、银行卡等东西,更令她心痛的是她和爷爷唯一的合照也在里面;另一次是在大二的时候,在学校旁边的网吧被偷走了她借用同学的手机,后来虽然给同学赔了钱,但是却影响了同学之间的感情。而在她身边,也有许多亲朋好友被小偷光顾,甚至还亲眼看见过朋友被飞车贼抢包,摔成重伤;亲友被抢耳环,拉伤耳朵……而每次出现这种事情后都没有人来帮助她。

多次被偷的经历,在她的内心深处留下了隐隐的伤痛,每次外出时神经总是绷得紧紧的。这些日子来,她就在想,要是有个人陪伴该多好,最好是个小偷,因为有过偷窃的经历,跟在自己的身旁,自己肯定是高枕无忧的。

她表示自己真的很累,也很害怕出门,不知道跨出门去又将会丢失什么。该网友表示她这次是认真的,说的都是自己的心里话。她还向记者表示,如果在14日之前在网上还找不到小偷做男友的话,她会将征小偷做男友的告示贴到市中心去。

14日晚,网友“总挨偷的女孩”在该帖子后面回帖说,已经将4张征小偷做男友的告示贴到市中心。记者赶往现场后只发现两张,其中百货大楼对面的公交站旁一根灯柱上面有一张,众多市民正好奇地围着灯柱观看。另外一张贴在朝阳广场一个广告牌下。

心理专家:可能存在心理障碍

一个自认为眉清目秀的女孩子,在网络发帖称要找小偷做男友,这到底是心灵的扭曲,还是正常的心理反应?到底是应该否定批判还是需要理解和关注?7月14日,记者连线了广西心理咨询专家韩庆宁。

在看了该帖子后,韩庆宁认为不排除网友恶搞的情况,比如说某些人因为被偷了东西,在感觉无助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借助某种方式发泄心中的不满。而假如发帖女孩寻求小偷做男友属于她本人的一个真实想法,那她的心理问题就应当引起关注。韩庆宁分析,这个女孩要征小偷当男友,应该是一个长期的环境因素累积所导致的结果。有可能与她童年的时候家庭情况不大稳定,或者成长过程中遭遇比较大的打击而又没能有效地处理好等因素有关。

韩庆宁表示,该女子可能存在心理上的认知障碍。但是该女子的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她敢于将自己内心深处的话倾诉出来,敢于向大家寻求帮助。韩庆宁同时表示愿意免费为该发帖女子做全面的心理辅导。

反扒联盟:防盗首先靠自己

面对猖獗的小偷,发帖女子无奈和恐惧。对于该女子的屡次被盗,南宁市加入民间反扒联盟的网友们对此表示极大的关注。7月14日,记者采访了南宁市民间反扒联盟的核心成员“过路的”(网名)和“浪人”(网名)。

“过路的”这样认为:“其实说来说去都是那些话,自己得提高防范意识。她为何会屡次被偷?在我看来,归根结底,是因为她‘屡教不改’。如果她真的吸取了被偷的教训,认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是不会轻易被偷的。”

“浪人”也表示,多次被偷,问题的关键首先要在该女孩自己的身上找。“要想不挨偷首先自己要进行必要的防范,自己多留意,不要给小偷可乘之机,这个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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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0:24 | 只看该作者
敬畏生命就不要把杨佳美化为杨大侠2008年07月16日 08:19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大 中 小】 【打印】因为凶手的残忍、情节的戏剧性和案件的诸多疑点,“一辆自行车引起的血案”引发舆论普遍关注。舆论流露出的某种倾向让人感觉很刺眼,那就是歌颂暴力赞美血腥,把暴力和血腥诗意化、浪漫化:有人把凶手美化为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杨大侠”,有人嘲笑遇害警察无能,死得活该,是不公正执法的报应。

面对网友对死者的攻击,一位遇难警察的妻子悲愤地站出来通过博客进行反驳,称自己的丈夫绝非无能,而是在猝不及防中与凶手进行了英勇的搏斗。悲痛欲绝的她恳请网友别再伤害自己的老公和他的同事们,别再往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尊重逝者的生命,让他们安息。

显然,歌颂凶手的暴力和嘲笑遇害警察无能,说他们死得活该、死是报应,这是对死者缺乏尊重、对生命缺乏敬畏的冷血言论和冷血思维。无论袭警案有着怎样深层次的原因,暴力总该受到诅咒,受害者总该得到同情,死难的生命总该受到尊重。

还记得一个多月前许多中国人批判莎朗·斯通不敬畏生命时的那种激烈和愤怒吗?莎朗·斯通在戛纳电影节期间的言论中的一些片段引起中国人的愤怒,她本人被痛骂为对生命缺乏尊重和同情,无知、虚伪、偏见、狂妄、没有人性不配做人类。可在今天,我们的同胞死于凶手残忍的暴力袭击,有人幸灾乐祸地说他们死得活该、死是报应———这样的腔调,这样的逻辑,难道就不是对生命缺乏尊重,对亡灵缺乏敬畏的冷血思维吗?

这种此一时彼一时的人格分裂让人不得不反省,我们中的一些人真的敬畏和尊重生命吗?难道袭警案中遇害的生命不是与震灾中遇难的生命一样值得尊重?对莎朗·斯通的谴责,那种激愤也许与生命无关,而是在捍卫一种想像中的受迫害感觉,而不是真正地爱惜个体的生命。也许,这个社会中很多人骨子里还缺乏对生命真正的敬畏,对人的生存价值还缺乏真正的尊重。这种意识在大灾大难中可能被集体悲情遮蔽住了,而在日常生活中常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来。

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善后的守夜仪式中,美国人不仅为32名遇难者点燃了烛光,也为那个杀人后自杀的凶手点燃了一根蜡烛,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象征着一个生命,它们现在都很平静,我相信他们都在上帝那里得到了安息。当那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尊重每一个逝去的生命,是对生命价值真正的敬畏。这份尊重超越了民族情绪,超越了世俗歧见,是发自内心对每一个逝去生命的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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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12:29 | 只看该作者
初中生在小区收费游泳池溺亡 工作人员未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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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16日 10:44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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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中午,武昌一小区的游泳池内,一初中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据了解,该游泳池属于对外开放的收费游泳池。

  溺亡男生名叫陈长,13岁,初一学生,是家中的独子。据其父陈爱民回忆,前日下午1时许,儿子吃完午饭后,向他要了10元钱,说要去位于华锦春天320小区里的华锦游泳池游泳。儿子出门后,他便到离该小区不远处的一工地上干活。

  约3个小时后,不见儿子回来,他十分着急,便到该游泳池去找儿子。他称,前两次来到游泳池时,池内有不少人游泳,但不见儿子踪影。他曾询问游泳池的工作人员,但对方以其“口音太重”为由,并未理睬。当日下午6时许,第三次来到该游泳池找儿子的他,在浅水区边的墙角发现了儿子出门时所穿的一双凉鞋。当晚,他从南湖派出所获知,儿子在该游泳池游泳时溺水,随后被人送往医院,于下午2时许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当他前往游泳池寻找儿子的时候,悲剧早已发生。“我怀疑他们在隐瞒这件事。”陈爱民称,他到游泳池寻找儿子时,工作人员的态度让他无法接受。

  昨日上午10时许,事发游泳池外,陈长的亲人悲痛万分。记者观察到,该游泳池浅水区深约1米,深水区深约2米,游泳池的横幅上写着“儿童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游泳池入口处的黑板上,写着“因特殊事情停业五天”。记者在收费处及管理处反复寻找,均未找到相关工作人员。

  武昌区文化体育局市场科熊科长称,华锦游泳池已由小区物业承包给汤某私人经营,有武汉市体育局颁发的许可证。据其初步调查,事发时还有另外三人在池内游泳,现场还有一名巡视员。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游泳池负责人汤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见习记者沈启超 记者刘大家 实习生段艺群、张丽)

【编辑:王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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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
 楼主| 发表于 2008-7-16 06:08 | 只看该作者
男子杀死一家4口在越南落网2008年07月16日 01:20生活新报【大 中 小】 【打印】去年12月10日,家住文山州马关县城马白小区的李红芬一家4口惨遭杀害,这就是轰动全国的“12·10”灭门惨案。此案在省公安厅的亲自督办下,终于于案发后第三天全面告破,犯罪嫌疑人杨启良在越南老街省落入了法网。今日上午9时,文山州中级法院将在马关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迅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制造这起特大凶杀案的元凶杨启良,被文山州检察院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同时,受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由于此案犯罪嫌疑人杨启良的抓捕工作是在中越两国警方联手合作下完成、被害4人中有3人涉及未成年儿童、犯罪嫌疑人的杀人手段及其残忍等因素决定,该案的审理受到了中央和省内外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

□ 案件回放

2007年12月10日下午,云南马关县城郊的马白小区李红芬一家4口惨遭杀害在家中,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现场。

被害的是李红芬和3名儿童。30余岁的李红芬一家从乡村搬到县城居住已有四五年了,另外3小孩中年龄稍大的是李红芬刚满11岁的女儿,就读小学五年级;另外两名小男孩则是李红芬的侄儿,小的5岁半,大的6岁,正在读幼儿园。当日下午,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封锁了现场。

此案发生后,警方通过大量的案侦工作,很快锁定曾与李红芬同居的男子杨启良有较大的作案嫌疑。在中越两国警方联手合作下,犯罪嫌疑人杨启良于12日在越南老街省落网。

经审讯,杨启良对杀害李红芬等4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报记者 赵传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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