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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擅自到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请大家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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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6-3 1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医生擅自到灾区救灾被医院辞退(图)

 

CCTV.com  2008年06月03日 07:1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重庆晚报  

娄继英对医院作出的决定感到非常委屈记者 杨帆 摄

  重庆晚报6月3日报道在医院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女医生前往四川灾区做医护志愿者,回来后被单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昨日,女医生娄继英表示,她将在与律师协商后,提起劳动仲裁。

  娄继英原来是重庆市某医院住院部的助理医师,她告诉记者,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她主动请缨到灾区去服务,但一直没得到领导批准。5月19日,她毅然与另外3名得到批准的同事及其他志愿者奔赴四川什邡灾区。在接下来的3天里,懂得外科包扎和缝合的她,与同事一起帮助受伤群众。然而,当她回到重庆后,却被医院告之,由于她连续旷工3日,医院为严肃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批评、扣工资我都愿意接受,就是没想到让我办离职手续。”娄继英感到很委屈。昨日,她与律师一起来到医院,要求医院撤销决定。

  “作为医生,擅自丢下病人,不管去干什么,都有违职业道德。”医院院长表示,娄继英去灾区的当天,该院接到区卫生局通知,要求他们派车去接送从灾区转运来渝的伤员。由于人手紧张,医务科长再次强调不准娄继英去灾区。然而,作为住院部助理医师的娄继英,在还有二十几名病人住院、第二天还有两个手术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医院。

  “医生与其他职业不同,你的工作是关系到其他病人的安危的。”医院医务科长说。院长表示,娄继英没有经过任何医院领导的同意,擅自离岗,连续旷工三天,医院才决定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江北区卫生局医政科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卫生局曾对双方进行协调,但医院态度坚决,卫生局又无权直接干涉医院的人事管理,因此,她认为娄继英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

  何桐雨律师认为,娄继英想为灾区群众服务的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她没有经过单位批准而擅自离岗,这个行为却是不正确的。我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在作出除名决定前,应先对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单位才可以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这些规章制度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向劳动者公示过、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如果医院在对娄继英进行批评教育无效之后,依照上述规章制度作出自动离职处分,那么是无可厚非的。

  “我已经在市红十字会报了名,如果可以我还是要去灾区当志愿者。”娄继英对记者说。


责编: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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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子已被 平静的海 在 2008-6-3 19:06:40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平静的海 在 2008-6-3 19:10:59 编辑过]
2#
发表于 2008-6-4 17:30 | 只看该作者

批评从重,以维护规章制度之严肃!

处罚从轻,方彰显人间大爱之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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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6-4 04:42 | 只看该作者
精神可嘉.但目无组织纪律.应该严肃处理.不可一棒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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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6-4 02:15 | 只看该作者
各单位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很可能是她的行动与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匹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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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6-4 07:33 | 只看该作者
功过相互抵消,处分应当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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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6-3 21:00 | 只看该作者
规章制度还是要有的,我觉得应该受处分。不过旷工三日即被辞退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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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6-4 12:56 | 只看该作者

       没得到领导同意,私自到灾区作自愿者.看起来是矿工,但她是为灾区,救灾民.又是作好事,应受到处分,离职有点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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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6-3 21:1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蓝猫[/B] 发表: 规章制度还是要有的,我觉得应该受处分。不过旷工三日即被辞退有些过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猫说得对.鱼吃够了?换换口味,这下高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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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6-3 19:38 | 只看该作者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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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6-3 19:16 | 只看该作者
任何事情都有两种说法,
大家都看过《亮剑》这部电视剧,其中李云龙的部队就有娄继英的性格。
娄继英,你好样的。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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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6-5 22:0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威海青蛙[/B] 发表:

猫说得对.鱼吃够了?换换口味,这下高兴了吧!


呵呵,俺收藏了,不舍得吃呢,谢谢青蛙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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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6-5 21:06 | 只看该作者
   当年董存瑞也犯过错误,在班长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带领几个同志火速支援右翼的兄弟阵地,才保证的兄弟部队的阵地没有失守,最终使大部队取得那场战斗的胜利。最后班长挨了批,董存瑞立了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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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8-6-5 09:57 | 只看该作者

医生旷工去灾区丢工作续:多数网友反对医院辞退

发表时间:2008-06-04 07:22 来源:重庆晚报

多数网友反对医院辞退娄医生

本报《医生旷工去灾区丢了工作》一文引发读者热议

本报讯 昨日,本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医生旷工去灾区丢了工作》一文,该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市民纷纷致电本报热线或在网站上留言,发表看法。
该报道还被搜狐等网站转载,引发全国各地网友的热烈讨论。

“我觉得医院不应该开除娄医生,她到灾区去的动机是纯洁高尚的。灾区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他们比我们更需要像娄医生这样的人!”家住南岸区的袁女士昨日致电本报,激动地说。合川的周先生打进热线表示,医院应给娄医生处分,但不应该开除她。

也有读者支持医院的处分决定。一位匿名网友留言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不听指挥,各行其事,岂不乱了套。我觉得医院的处理是对的!

搜狐网在转载本报报道后,还专门以“是否该开除旷工支援灾区的女医生?”为题组织网友辩论。截至昨日18时,已经有11996位网友参加。支持开除的网友有4135位,认为不该开除的有7861位网友。安康市的网友认为,作为一名女同志,自告奋勇去灾区救援,虽然没征得单位同意,但她这种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的奉献精神值得肯定,脱岗是情有可原的,可以批评教育。

新浪网则针对“你怎么看待医院辞退擅自到灾区救灾女医生?”这一问题,对网友展开调查。截至昨日18时,共有33596位网友参与调查。其中有18501位网友反对医院辞退娄医生,占参与调查人数的55.07%。支持医院辞退的有11924位网友,占参与调查人数的35.49%。另有3171位网友保持中立。

本报将继续追踪此事件进程。

记者 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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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8-6-5 09:49 | 只看该作者

医生旷工去灾区丢工作续:医院撤销辞退处分

发表时间:2008-06-05 07:22 来源:重庆晚报

医院网开一面撤销处分娄医生

本报讯 因旷工去灾区服务三天,女医生被医院按“自动离职”处理(本报6月3日一版报道)。在本报读者和全国各地网友的关注下,昨日,医院决定“特事特办”,撤销了对娄继英的处分决定。

昨日,在医院的大厅内,记者看到,关于撤销对娄继英处分决定的通告已经张贴出来。

上面写到:“……现考虑其抗震救灾的热情,决定撤销该处分,并对上次处分给娄继英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道歉。”

“是我们当时考虑不周全,对不起了!”昨日,彭伟贤院长当面向娄继英宣布撤销处分的决定后,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您不要这样说,我当时也是太冲动了”,听到院长这样说,娄继英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她紧紧握住院长的手。

彭院长表示,医院愿意接纳娄继英回院工作。如果她不愿意回来,医院也尊重她的选择。

新闻面对面

昨日,医院撤销对娄医生处分决定后,记者再次采访了彭伟贤院长和娄继英医生。

彭院长:援助灾区需要更为理性的表达

记者:医院为何要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

彭院长:医院董事会集体研究后,认为娄继英虽然旷工三天,违反了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因为她是去灾区服务。考虑到她抗震救灾的热情,最后决定“特事特办”。

记者:很多网友对这个事情发表了看法,您看过吗?

彭院长:我看了一些评论,有的言辞比较激烈,甚至是在“声讨”我,他们希望医院能留下娄医生,对此我表示理解。

记者:有网友说,为了抗震救灾,医院不应死守制度,您怎么看?

彭院长:抗震救灾,其实我们做了很多事情。地震发生后,医院先后两次组织员工捐款捐物。5月15日,又派出一支由9名医生组成的医疗小分队奔赴灾区。之后,还连续几天参加来渝伤员的接送工作。所以,不管是在前线,还是后方,我们都有很多事可以做,援助灾区需要更为理性的表达。

记者:以后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如何处理?

彭院长:只要是抗震救灾,就要“特事特办”。

娄医生:继续到灾区当志愿者

得到医院撤销原来的处分决定,娄继英露出了笑容。

记者:医院撤销了决定,你会谅解医院吗?

娄医生:我自己当时太冲动了。现在医院撤销了处分决定,我已经很满足了。

记者:你觉得自己当时的行为恰当吗?

娄医生:当时主要是觉得灾区更需要我。

记者:你会再回到医院工作吗?

娄医生:成都电视台已与我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帮助我联系到灾区当志愿者的事情。我现在正在等消息。如果可以,我要马上到灾区去。现在我更想去灾区做志愿者,暂不回医院工作。

记者 王明

给良知一点宽容

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渝

女医生娄继英“闯祸”了。在未获医院许可的情形下,她擅自赴四川地震灾区担任医护志愿者,返渝后被单位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我们不会怀疑娄继英此举的善良动机,也能够理解她当时的内心冲动。彼时彼景,有多少热血儿女还能够坐得住?许多人顾不得请假;顾不得告别亲人;甚至顾不上平日里的那些规矩,打点行囊,飞奔抗灾一线!那生死关头表现的“轻举妄动”;那大义面前显露的不计后果,不正是当下弥足珍贵的人性良知么。

无可否认,娄继英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理应为自己的不智承担某种后果。方圆之道,源自规矩,一个人违了规,理应承担相应后果,否则,大家伙都步其后尘,当医生的想走就走,当兵的想冲就冲,必将乱国乱世。这样的后果,无疑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基于此,医院拟依循规章制度对娄医生作出处理,自是无可厚非。

问题的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必须对其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非得打破别人的饭碗?当良知遭遇规制,是否还有一条既能维护法治尊严,又能照顾当事人和公众情感的途径可供选择呢?虽然我不曾拜读过该医院的规章制度,但我坚信那字里行间,定有一条更人性化的条款可供选择。

总之,在法与情之间作抉择,是一种艰难的担当,既要有高尚的情怀,又要有务实的手段;既要悦大众,又要服小众。对此,给冲动一点警告,给良知一点宽容,未尝不是好办法!

让我们欣喜的是,医院最后选择了宽容。

 

 



[此帖子已被 平静的海 在 2008-6-5 9:50:2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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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6-5 20:54 | 只看该作者
情有可原,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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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6 19:0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楼主的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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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6-7 10:53 | 只看该作者
团队精神或者团队意识还是应该要的,所有的后果应该预先想到并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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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8-6-6 19:0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楼主的参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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