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冰岩[/B] 发表:
“募集善款的好处”,您好! 既然您如此喜欢“岩石”,我冰岩就有幸来与您这位知音交流交流,可能我对法律和慈善机构的理解没有你透彻,举个咱们都能理解的实际一点的例子吧:冬泳协会向泳友收会费、向企业求赞助,这些费用再服务于泳友、企业,何罪之有啊,依照泳友和企业的意愿用他们的钱以他们的名义表达一点点爱心和感恩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谁会制定这种法律?会费比募捐更具有一些强制性,针对河南联盟的募捐款部分的要暂且代替起到会费的作用(同时部分兼顾向冬泳网的爱心捐助). 最后能说说您是哪个专区的以及您的真实身份吗,我想知道是谁对我们如此热心,也好有机会当面致谢!
[此帖子已被 冰岩 在 2008-5-4 16:15:16 编辑过]
任何形式的募捐,比如说义演募捐,都要向国家法定的慈善机构申请,并得到国家法定慈善机构的认可和监管!我在单位就负责有关事情!募捐的款都要有国家的指定帐号如数接受签字画押!并有监管单位发放到受益人手中!假如几个艺人随便搞个募捐,募捐款自己掌握,那不就乱了套了!! 再比如我和你冰岩打着保钓或给受害的西藏同胞救济的旗号募捐,应该是善事吧!如果纯私募,不把募捐的款打到国家有关帐号上,谁知道咱俩的钱怎么用?这个道理简单的很! 如果有人反对咱俩的募捐就是反对爱国行为吗?就是没有爱心吗? 国家法律规定,募捐要申请,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监管,这个道理你能懂!为得是防止有人达着募捐善款的旗号,搞诈骗! 至于我的姓名不重要,更不用谢!我和你一样,穿着普通的衣裳,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冬泳人,尽管我不需要救济,但我觉得我同情需要救济的人,我是关心募捐的人!握手啦朋友!我希望按法律申请,募捐受法律保护,善事做好!这点应该一样吧咱俩! 至于你说的冬泳活动需要拉赞助,或收会费等事情,和募捐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比如拉的赞助费,可以用于工作人员的工作餐和加班费甚至辛苦费!而募捐的款,一分都不能动,否则就触犯了法律!就要法办! 朋友,您看我说的对吗? 小辉哥说募捐管理难,我说错! 不是难,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私募! 自己也没法保障钱的正确流向!
[此帖子已被 募集善款的好处 在 2008-5-5 23:24:36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募集善款的好处 在 2008-5-7 9:03:06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