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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条幅、焊栏杆、抹黄油 颐和园十三陵水库又出幺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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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1:0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露维尼 于 2017-8-16 14:18 编辑

8月11日,颐和园南如意门和园内水闸处,贴了几个醒目的蓝底白字的条幅。“游泳请到正规场所,野泳危险害人害己”;保护皇家园林人人有责,野泳野钓有伤大雅安全第一 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从我做起。园内大闸处,又惊现一条幅,赫然写着“昨日皇家园林 今日百姓乐土 破坏环境可耻”。

8月13日晚、十三陵水库下水处,再出新举措”。泳者游客经常穿梭而过的围杆(仅容半个身子)又被焊上了,之前也是焊,然后再锯再焊,直到一方消停数日。目前仅保留的半个容身之处又被焊死了。并且在栏杆周围抹上黄油,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当然这一切难不倒真正想游泳戏水的人们。他们只好沿着一条崎岖的林间土路下到游泳处(现在的是条台阶路),不时还得拽着树杈,一不小心很容易滑倒,刹不住可不是小事了。

进入围栏,还得出围栏呀,另一处围栏也给焊死了。技高人胆大的,也可以翻栏杆,然而,水管心地大大的坏,竟然还在多处必经的栏杆处涂抹了许多黄油,反正得恶心恶心你,你进得去,也得让你游的不舒坦。作为冬泳人,没有十八般武艺是不行的,别说您60,就是70多,甚至80多,想玩户外游泳也得翻栏杆,乐观点想,反正还能松筋活骨,生命在于折腾嘛!北京的的户外游泳史,就是与水务的斗争史,“敌退我进,敌进我退”北京颐和园冬泳的,没翻过栏杆的,千万别说您是冬泳人哈。90岁来颐和园南门游泳的也有,微乎其微,不是他们不坚持冬泳,而是环境太不友好所以90岁以上的冬泳人大多移驾到清华户外游泳池,享受七星级冬泳池的待遇。

70多岁的杨老写道:观今日(2017.8.11.)南如意门新桥周边警示牌有感:夏日炎炎雷声鸣,又到铮铮岁月时!州官即使再放火,百姓群起点灯时!


熙来攘往的游船,水务是视而不见的



杨八斤游泳日志  11日 周五  阴转小雨间晴 晚上冰雹雷阵雨

        午餐毕我小憩后,驱车应约与小老乡在南如意门,16:30分见面。(略)我们一起到小广场下水游泳,游到大闸折返回原处后,小老乡感觉运动量够了。我戴着脚蹼向南游到新桥附近,再回到小广场,蝶泳两次、跳水两次方结束今日功课。小老乡还为我拍摄了蝶泳时的照片。

        期间,我们发现了南如意门周边的醒目四块、蓝色底、白色字的,由水管局署名的宣传牌,还是“野泳”旧话重提,老调重弹。其中在大闸上的牌子最刻薄。对冬泳游泳人来说,显得环境有点压抑。据悉,没有采取像去年那样的过激措施,也没有像去年那样封死小广场的铁门。听小广场管理员我们的老朋友小刘说,曾经有人来转悠过询问过,也曾发现个别人在游泳时(主要是一些偶尔来洗澡和游泳的个别人)不文明举动的现象(我也发现并与在场的泳友们一起,批评、斥责过光裸身子、打肥皂洗澡的人),但无意封门。泳友中有人告诉我,整个宣传牌可能是10日夜间树立起来的,11日早发现的,泳友门的游泳活动没有人干涉。如此而已!但愿大家相安无事,平平安安度过鸡年秋冬季!(节选)

据悉,相关部门近日经常在南门劝阻游泳者。


园内铁桥下水点




大闸处的条幅赫然在目,前半句很好,今日百姓乐土,怎样让百姓乐,却不知道



我们也反对户外游泳不文明行为,但这绝不能成为相关部门反对户外游泳(野泳)的真正理由!冬泳人,才是真正的爱水惜水之人!北京,就没有一处真正允许户外游泳的场所,所有的河道都立着一块禁止游泳的牌子。

在自然水域中游泳实在是这种运动爱好者的幸福之所在,因而是他们所应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所以,禁止在公园等自然水域游泳,就严重侵犯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是极不公正的。当然,如果游泳者的权利与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发生冲突不能两全时,剥夺游泳的权利是应该的,而不是不公正的。问题是,在公园等自然水域中游泳是否侵犯了他人更为重要的权利?——孙 英(中央民族大学马列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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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6 11: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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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6 14:13 | 只看该作者
墨翰堂:
我是山东青州市一泳友,从去年政府把国家体育总局划为游泳公开水城——市西门水库列为游泳禁区。摸黄油、撒玻璃、动用警力抓人,拘泳友多人、时间达八小时。今年七,一六纪念毛主席畅游长江日,我们多次申请未果,只好全潍坊市冬泳爱好者在夲市一偏僻已污染水塘举行了隆重地纪念活动。活动结束后又逢大雨,各县市冬泳爱好者想游览古城风光,但一进西门水库就遭到政府组织的社会混混一顿暴打。 我就纳闷,党和政府一方面号召群众体育健身,另一方面又百般阻拦,视群众公开水域游泳锻炼为洪水猛兽,拿“维稳”对待,这是为什么?媒体宣传我知道习总每天游泳一千米、我国健儿又创游泳佳绩。但又误导宣传,把江河湖塘溺水又归罪我们广大游泳爱好群体,不惜动用一切手段,斩立绝!试问:能阻止全国游泳爱好者,在公开水域健身锻炼吗?“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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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8: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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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6 18: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老五: 微信传言,颐和园水务局又开始了对泳者的“围剿”。各种言词,各种行为,无所不用其极,根本没有一点政府工作部门的大义凛然之风范。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这种权力?有什么“法”可依?对一些热爱自然水域游泳的老人,有必要这么如临大敌吗?你们那些禁止游泳的理由,站得住脚吗?如果排除强权,平心而论,你们真的认为你们是在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吗?不要扇动人民,不要蒙蔽大众,不要亏心。污染饮用水,破坏皇家园林,有碍观瞻,与游泳沾得上边吗?其它一切一切,更甚于此“罪名”的现象,你们怎么就能容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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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6 19:45 | 只看该作者
游泳健身咋就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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