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150|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男子大梅沙游泳 体力不支溺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7-13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5-7-13 14:29 编辑

男子大梅沙游泳 体力不支溺水

2015年07月13日07:54    深圳都市报


   深圳都市报讯 据深圳晚报报道,昨日下午3点半左右,一男子在大梅沙游泳,由于体力不支而溺水。盐港医院120现场救助,并送到医院抢救1小时,之后男子被转入盐田区人民医院ICU。由于其手机上锁,下午5点仍没有联系到其家人。截至记者发稿前,该男子尚未恢复意识,情况很不乐观。

  昨天下午3点半左右,大梅沙6号港前方,警戒线内3至4米处,一男子游泳由于体力不支而溺水。据大梅沙救生队队长黄义说,当时岸边救生瞭望台上的救生员,看到一男子手臂划水的速度越来越慢,根据经验判断其为体力不支,于是立马通知在海面巡逻的救生艇。眨眼间,男子淹没在了海浪中。救生艇迅速开到男子淹没的位置,经过紧张的2分钟,4名救生员将该男子救起,此时男子嘴唇发紫,已经没意识了。救生员迅速对男子进行急救,大约10多分钟后,该男子嘴唇、肚皮有轻微颤动。

  据了解,救生员实施急救时,黄义同时拨打了120。由于周日道路交通较为拥堵,约20分钟后盐港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赶到。盐港医院医护人员在现场继续给男子进行心脏按压和辅助呼吸,并注射了生理盐水以开通静脉血脉通道,此外还注射了肾上腺素。约10钟后,男子恢复了呼吸和心跳,但意识未恢复。昨天下午4时16分男子被送入盐港医院。经院方1小时抢救,男子的呼吸和心跳变得平稳,但是意识仍未恢复。考虑到长时间缺氧对脑细胞有极大的损伤,盐港医院后将男子转入盐田区人民医院ICU。

  卢医生还告诉记者,溺水男子的一名同事随同救护车来到盐港医院,但这名同事并不确定男子的名字,只称可能叫“吴向禹”。男子的手机被锁,直至转院时都没能联系上其家属。

  昨天晚上9时10分,记者联系盐田区人民医院ICU,在电话中,记者听到氧气机尖锐的滴滴声,值班医生告诉记者,该男子情况很不乐观。(杨文 赵丹)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3 收起 理由
三石泉 + 1
沧海一鱼 + 2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5-7-15 16:27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5-7-15 1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5-7-15 17:02 | 只看该作者
量力而行,安全意识太差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7-15 17:15 | 只看该作者

注意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7-15 17:46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时刻牢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5-7-15 18:22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意识淡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5-7-15 18: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7-15 19:25 | 只看该作者
         每个人在游泳时候,一定要量力而游,不能攀比,不要逞能,否则就会出现严重后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5-7-15 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5-7-15 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5-7-15 20:14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5-7-15 21:53 | 只看该作者
是在旅游区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5-7-16 10:41 | 只看该作者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5-7-16 1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5-10 12:07 , Processed in 0.049565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