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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冬泳搜救队五天内成功打捞三名溺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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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2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3日中午,来锦州打工的一名年仅22岁的青年人因不会游泳,在小凌河不幸溺水身亡。经过公安、锦州市冬泳协会的搜救队和锦州车友俱乐部等各方面的人员打捞,到23日晚上还没有结果。海豹冬泳协会搜救队决定第二天早晨再进行全方位搜捞。

俗话说:“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我认为这话没有道理。因为真正会水的一定不会被淹死,如果说“淹死下水的”,这还符合实际情况。

什么叫会水?我认为起码要做到两条:一是能在水中换气(知道用嘴呼吸,而不是用鼻子吸气)、漂浮并能够行动自如;二是能够了解水情,清楚自己所下水域的全面情况。如果不会这两条,那就一定不是会水的。

有的人能在水里洗澡,有的人能把脑袋放在水盆中憋口气,有的人能在水面上漂起来,就以为自己会游泳了,那真的是笑谈。我们单位有一位后备干部,在几年前马上就要被提拔为局级干部,一次利用公出的机会去八角台电厂游泳馆游泳,因不清楚水深,一个猛子扎下去,就漂在水面上一动不动。同事还夸呢:“看看我们的部长,在水里和躺在床上一样。”再仔细一瞧,那人已经昏迷不醒了。原来是跳水时脑袋撞到了池底,造成颈椎的粉碎性骨折,至今还躺在床上不能自理。这样的人能叫会游泳吗?

台湾有条明确规定,小学生就必须会游泳,否则不发毕业证书。而我们大陆的学生却是放任不管,以为会不会游泳那是个人的爱好,国家教育部没有关心的必要,这是对中国中小学生的极大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中国人民的不负责任。

随着世界气候的不断变化,水灾时有发生,从学生抓起,让全民学会游泳,这是政府真正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因为会不会游泳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这是重中之重。

“禁止野浴”,那是治标不治本,因为禁止野浴还不如把城市搬进山区,离水远远的呢。所以避免学生溺水身亡的根本措施就是让学生们人人都学会游泳,在才是万无一失的有效措施,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

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这位22岁的打工者因为不会水,连在水中不能用鼻子呼吸的最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结果溺水时肺部进水,沉进河底。锦州冬泳搜救队虽然没有潜水设备,但是也努力潜入4米左右的深水区,积极进行搜捞工作。

7月24日早晨,冬泳协会搜救队队员们又来到小凌河进行搜捞。搜救队员景自利在大家的配合下,终于于24日早晨6点将溺水青年超过打捞上岸。在场围观的群众一直称赞:“锦州冬泳人真是了不起,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做出了自己的无私奉献!”

锦州冬泳协会搜救队在成功打捞溺水青年后,认真总结经验,决定在今后的水上搜救工作中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并配置必要的搜救设备,为保护和维护市民利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又讯]继7月23日中午,一22岁的打工者溺水身亡,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经过8个小时的紧张搜捞,于24日凌晨6点10分将溺水青年的尸体打捞上岸后,24日下午3时许,又一13岁的少年行走在挖沙车辆行使的漫水道上时,不慎落入湍急的小凌河底,不幸身亡。

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的队员们闻讯后,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立即携带橡皮艇、橡皮圈和钩绳等打捞工具,陆续赶往出事地点,积极下水组织打捞。

从下午3时到晚上8点,搜救队员们在河水里一直不间断地进行搜捞,因挖沙后的河底较深,河水的流速度较快,未能打捞上来少年尸体。

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全体队员于7月25日早晨5点多就集合在出事地点,进行更全面的搜捞。5时58分,冬泳协会搜救队队员王成刚在离出事地点不远处就用冬泳协会泳友齐国安在单位自制的四爪铁钩在水底将溺水少年的尸体钩出水面,刘岩等搜救队员迅速游去,将溺水少年运送到岸。




地毯式搜索

7月25日早5点58分成功打捞



溺水少年的父母悲痛欲绝

王成刚

第一个发现溺水少年的人

(照片均为军歌拍摄)

[再讯]我们锦州冬泳协会水上义务搜救队于2007年筹建以来,先后四次组织了大规模的搜捞行动。特别是今年7月24日和25日的两次成功打捞溺水遇难者,为义务搜救队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在2007年的两次打捞溺水者的行动中,由于缺少经验,出动的人力不少,付出的辛苦很大,但是事倍功半。一次是在下游被钓鱼者发现溺水者尸体,一次是靠家属花巨款请来海军潜水员才搜捞上来。

在2008年7月的两次搜捞工作中,锦州冬泳协会水上义务搜救队吸取以往的教训,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成功将溺水青年和溺水少年成功打捞上来。总结成功打捞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组织得力。当听到有关部门的求救电话后,迅速组织锦州冬泳协会水上义务搜救队的队员们赶赴现场,通过知情人及时了解出事地点,并做好搜捞动员,布置好搜救方案。

二是工具齐备。由搜救队员齐国安自制了四爪铁钩,在铁钩上栓住绳子就可以探到较深的河底搜捞溺水者。同时要必备橡皮艇和橡皮圈等。

三是把握时机。一般情况下,溺水者在出事时都十分紧张和恐惧,他们会用双手紧紧抓住河底,因此在溺水者出事后的一段时间里,搜救队员是很难发现也很难及时打捞上来的。而隔夜打捞的成功率很高。

四是掌握水情。要密切关注河水的流向和流速,主要是河水的流向往往会形成河底的回流,当溺水者脱离河底后,尸体会移动到靠近河岸的位置。

总之,实践出真知,经过多次的搜救工作,锦州冬泳协会水上义务搜救队已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相信锦州冬泳义务搜救队的壮举能得到市委和市政府的认可,同时能够给予大力支持,如果能为搜救队配备必要的潜水设备,那么搜救队就如虎添翼,必将会为锦州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27日报道]7月26日晚上,锦州冬泳协会搜救对接到求援电话,在女儿河一51岁老人因不慎落入水在,沉进河底,请求搜救队前去打捞。因26日天色已晚,搜救队决定与27日早晨6点几乎在女儿河桥下的事发地点组织打捞。经过一贯对小时的紧张打捞,终于就溺水者打捞上岸。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谈无私奉献,似乎有点不合时宜。许多人都以为当今社会是价值规律在处处发挥着作用,连官爵甚至良心都可以标出价码来,所以,现在的人们还讲无私奉献,好象有些精神不正常。可是锦州冬泳协会水上搜救队的队员们于7月23日--7月27 日,五天内连续三次在小凌河和女儿河水域复杂、没有救生设备的情况下,忘我打捞青年、少年和老年等三名溺水者。搜救队的队员们利用自动手制做的四爪铁钩等“土设备”,一次次地义务参加水上打捞活动,并相继取得成功,赢得了全市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

在连续三次的紧张打捞工作中,搜救队员们不怕危险、不讲价钱,不畏艰苦、团结互助、无怨去悔,要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锦州冬泳协会是一支觉悟高尚、思想进步、作风过硬、技术精堪、乐于助人、勤于奉献的战斗团体,是一支深受人民群众爱戴和欢迎的见义勇为的抢险救护队伍。

被打捞上岸的溺水者家属也表示要酬谢冬泳协会搜救队,都被搜救队员们一一谢绝。大家说,我们不是为了报酬来打捞溺水者的,我们有水性好的优势,是锦州的一方水土养活了我们,我们要尽我们的所能,为锦州的父老乡亲服务。

钱不常花,人情长在。尽管我们义务搜救队需要增添搜救设施,更需要不小的经费,但是我们不能向老百姓伸手,我们渴望得到市政府和有关企业的大力资助。在没有得到资助时,我们也要尽我们的一切可能为家乡老百姓义务奉献。




[此帖子已被 笑看人生 在 2008-7-30 9:59:30 编辑过]
2#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21:23 | 只看该作者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继7月23日中午,一22岁的打工者溺水身亡,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经过8个小时的紧张搜捞,于24日凌晨将溺水青年的尸体打捞上岸后,24日下午3时许,又一13岁的少年行走在挖沙车辆行使的漫水道上时,不慎落入湍急的小凌河底,不幸身亡。

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的队员们闻讯后,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作风,立即携带橡皮艇、橡皮圈和钩绳等打捞工具,陆续赶往出事地点,积极下水组织打捞。

从下午3时到晚上8点,搜救队员们在河水里一直不间断地进行搜捞,因挖沙后的河底较深,河水的流速度较快,未能打捞上来少年尸体。

锦州冬泳协会义务搜救队决定全体队员于明天(25日)早晨5点30分,集合在出事地点,进行更全面的搜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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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7-24 16:3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向毛泽东、邓小平老一代革命家那样,领导带头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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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7-25 04:4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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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7-24 13:21 | 只看该作者

痛心的悲剧!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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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7-24 20:44 | 只看该作者
淹死的都是不会游泳的!希望我们国家的各级领导和我们的家长,不但要重视孩子们的文化培养,还要重视孩子们生存技能的培养,一定要孩子们学会游泳,学会游泳不但能锻炼身体还让孩子们掌握了一门生存技能,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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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7-24 05:58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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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7-25 07:30 | 只看该作者
呼吁国家教育部把游泳作为一项中小学体育达标项目,让每个学生都会游泳,最起码做到掉到水里淹不死。能保证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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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7-24 14:1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笑看人生[/B] 发表

: 锦州冬泳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冬泳人是具有高素质、讲文明、热爱祖国,造福人民的优秀市民!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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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7-24 14:0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自由人[/B] 发表: 安全永远是第一的。锦州的朋友们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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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7-24 16:43 | 只看该作者
担心事还是发生
凌河真年年吞噬生命
是宣传教育不够
还是命中注定
悲哀又一次笼罩
生命代价何时把社会唤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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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8-7-24 20: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文由 [B]暖暖夕阳[/B] 发表: 痛心的悲剧!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我们的伟人毛泽东早在1966年就提倡全国人民到大风大浪中去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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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8-7-25 09:0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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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8-7-25 06:13 | 只看该作者
向锦洲的朋友致敬;不会游泳的人是一条命。会游泳的人是两条命。我在给学生上课时经常讲的一句话。希望家长让孩子从小学习游泳。我是冰雪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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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8-7-24 10:48 | 只看该作者
当大家把溺水者打捞上岸时,一个围观者说:"锦州冬泳人真了不起,太伟大了!"我为我是一名冬泳队员感到骄傲和自豪.也又一次奏响了爱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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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8-7-25 04:49 | 只看该作者
我看呀,遇到高官的子女出事了,才会真正引起重视的!这就是"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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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8-7-24 19:48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人真是了不起,你们为了人民的利益做出了自己的无私奉献!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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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8-7-24 10:17 | 只看该作者
痛心的悲剧!希望国家教育部门要向台湾学习,抓紧制定让学生必须学会游泳的规定,以保证学生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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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8-7-24 11:08 | 只看该作者
安全永远是第一的。锦州的朋友们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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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8-7-24 11:40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每个人都要珍爱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多方面的培养,让他们学会游泳,提高生存能力,那是十分必要的,各级政府和各位家长都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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