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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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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1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2008年05月18日 18:45中国政府网 】 【打印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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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8 20:24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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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5-18 19:4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活着的人会记永远着你们的,祝愿你们的魂灵早日平安到达天国!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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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5-18 21:4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傲雪寒梅[/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活着的人会记永远着你们的,祝愿你们的魂灵早日平安到达天国!安息吧!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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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5-18 19:06 | 只看该作者
深切哀悼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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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5-18 22:51 | 只看该作者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同胞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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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5-18 23:16 | 只看该作者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活着的人会永远记着你们的,祝愿你们的灵魂早日平安到达天国!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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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5-18 23:2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洪涛滚滚[/B] 发表: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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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5-18 23:4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洪涛滚滚[/B] 发表: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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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5-18 23:45 | 只看该作者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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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5-18 19:09 | 只看该作者
向5.12大地震中的死难者默哀,活着的人会记永远着你们的,祝愿你们的魂灵早日平安到达天国!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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