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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活动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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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716航母 于 2014-5-14 19:01 编辑

武汉市青山区游泳爱好者、钢城冬泳队、老男孩冬泳队、各游泳俱乐部、各游泳场馆:

       “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活动将于2014年7月13日在武汉市蔡甸区后宫湖水域举行,这是首次在武汉市举行的全国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市区各体育部门高度重视,希望青山区的游泳爱好者踊跃报名,在“青山游泳协会”选举和成立大会于5月31日召开之际,游泳协会经筹备委员会决定对青山区参加活动者的报名费特惠为50元,这50元报名费可参加下列活动:
        1、可参加此次“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比赛活动。
        2、可参加武汉市青山区716方队横渡长江活动即“2014武汉市第四十一届国际横渡长江活动”报名,不再另外收取单项活动的报名费。
        3、可参加“2014年青山区716横渡长江方队游泳选拔赛”(经青山区文体广电局特批资金进行颁发奖品或纪念品)。
             按要求进行的一次性体检合格表对以上参赛活动有效。
        请辖区内个冬泳队、游泳场馆积极支持和协调配合。

        以上3项系列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日前,游泳锦标赛活动报到时间为7月10的赛会指定地点。请大家相互转告。

        报名联系人:张志亮:13487083683      王莺:13554322058

        特此通知



                                            武汉市青山区游泳协会   筹委会
                                             2014年5月15日

      日出青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祝福青山区游泳爱好者“健康快乐,和谐幸福!”
附件:《第十七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单位、游泳协会、行业体协、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特邀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9岁组(1996年至1985年);
    30-34岁组(1984年至1980年);
    35-39岁组(1979年至1975年);
    40-44岁组(1974年至1970年);
    45-49岁组(1969年至1965年);
    50-54岁组(1964年至1960年);
    55-60岁组(1959年至1954年);
    18-60岁畅游组(1996年至1954年)。
    (二)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可参加。
    (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国外参赛者需持有效证件,并交纳报名费均可参加。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参加500米畅游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1000、2000米的比赛。
    (六)组委会负担特邀参加者的食宿、接送站。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国外参赛者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5000元、第4名4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名1500元、第8名:1000元。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
    2、单项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
    3、单项13名以后每人记取2分;
    4、500米畅游每人记取1分。
    5、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 
    联系人:史绍书  电话:13018019509 传真:8579330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体育场四号门二楼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邮编:430000
    邮箱:1343277055@qq.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请各参赛队于7月12日12:00前到赛会指定地点报
到(另见接待指南)。
八、经费
报名费
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个人会员证者,每
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
    2、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00元。
    3、报名费请于6月1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协和支行(833088)
    汇款账号:17008501040008533
    需要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XX队报名费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九、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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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5 15: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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