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为记者节致哀——写在记者节前夕
11月8日。记者节。这一天日益临近,然而,我却感到无话可说。这一天到来之际,我们应为我们自己默默致哀。 1940年8月8日,记者爱德华·默罗站在一间普通民居的屋顶上,用惯常的语调告诉等候在收音机前的千万观众——“你好,这里是伦敦,我现在正站在楼顶上巡视着伦敦”。 六十六年后的11月8日,从事记者这一职业的我们,却在良知上受着考验。 记者的使命与新闻媒体的自由度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记者的责任就是要让民众了解事情的真相,就是作为新闻信息本身,不能受到外在因素的干挠。 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只能去仰望星空。 惊恐之余,一个属于本体承诺的原初性问题会涌入记者的思考:我们为什么需要新闻自由?然而,历史的画卷里却写满悲壮的记忆,在深水区和雷区面前,“自由”这个原本中性的词汇也变得敏感起来,压得人不敢直面而视。 不管是否承认,各种利益集团在迅速形成。2006年上半年,中国人民大学李强先生认为,从整体上划分,中国有四大利益集团,分别是特殊获利集团、普通获益集团、利益相对受损集团和社会底层集团。 人们都会有意识地寻找自己的利益群体,然后自觉地以一个利益群体为起点思考问题:明确处境,争取利益。人们通过新闻自由这个平台,在大众传媒中凝聚成为一个群体的利益诉求:表达意见,和另一个群体论战,对涉及本群体的政策进行评价等等。有了新闻自由,暴露才能具有可控性,信息才能对称,博弈双方才能遵守规则。 然而,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默默为自己致哀。 记者节?在这个没有休息日的日子里,是要提醒我们《新闻法》在10多年前早已有了草案,但千呼万唤总也不露面吗?是要提醒时下记者生存的两难处境吗?是要唤起“记者被打”的一条条消息犹如一股股袭人的凉气吗? 人身安全以及正常工作的权利,显然并不缺乏可依据的条文,可为什么记者的基本人身权利受到侵犯,面临的景况却如此尴尬? ——记者,你的脚应该站在哪里? 德国科学家巴伦·洪堡尔特拜访美国总统杰斐逊时,在书房里看到一张满篇尽是对总统辱骂攻击之辞的报纸,巴伦拿起报纸,愤愤地说:“为什么要让这些谣言泛滥?为什么不取消这家报纸?至少也该重罚编辑,把这家伙投进监狱!” ? 杰斐逊微笑着对巴伦说:“把报纸装进你的口袋。如果有人对我们的自由现实和新闻自由有怀疑,你可以拿出这张报纸,并告诉他们你是在哪里见到的。”“我坚决反对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大概是对新闻自由最好的解释了。 “新闻出版就是人类自由的实现;没有新闻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马克思)”“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柏杨) 在记者前夕,我们也欣慰地看到,一些以前不能说得话,现在能说了。时代,毕竟以无可阻挡的步伐在向前。(——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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