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冬泳日系列活动 中国·敦化第七届国际冬泳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活动主题 本次赛事立足国际化,秉承“燃情冰雪,共迎冬奥”和“健康吉林 乐动冰雪”两大主题。 二、活动名称及时间、地点 名称:全国冬泳日系列活动中国˙敦化第七届国际冬泳邀请赛 时间:2021年1月2、3、4日 地点: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 三、主办、承办、协办、指导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体育局 、延边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敦化市人民政府、延边州体育局 协办单位:敦化市文广旅体局、敦化市雁鸣湖镇政府、北京市冬泳俱乐部、延边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敦化市雁鸣湖镇神龙温泉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四、参加单位及要求 2020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冬泳、成人、公开水域)、香港、澳门、台湾及国际冬泳代表队,其中外籍运动员及留学生在国内工作、生活三个月以上,并两个月内无出境史,每个代表队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联络员(外籍代表队翻译),各参赛队自备队旗(尺寸:1.92×1.28),承办单位提供旗杆,运动员自带浴巾和拖鞋。 五、项目设置 男女: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六、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29岁以下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44岁组(1991年12月31日至1977年1月1日);45-59岁组(1976年12月31日至1962年1月1日);60岁以上组(1961年以前出生含1961年)。 2、每人可报2项。 (二)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参赛证和本人身份证,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声明书》、健康证明并交纳保证金方可参加。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 有以下疾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四)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 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2020年12月27日(含)以后。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该运动员参加同一项目的上一组别比赛,如果最小年龄组别取消比赛。 (三)所有项目均采取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按出生日期年龄长者名次列前。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比赛参赛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单项各年龄组录取前6名,不足者减2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 2、另设优秀组织奖1个、勇敢奖1名(年龄最小者)、挑战奖男女各1名(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最年长者)。 3、各单项前6名颁发奖金证书:第1名15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800元,第4名500元,第5名500元,第6名500元。 4、优秀组织奖1个5000元、勇敢奖1名300元、挑战奖2名各300元。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队于12月10日前,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冬泳邀请赛报名表》、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发至报名邮箱。联系人:徐浩凯,电话:13844385224(微信同号),报名邮箱:517033984@qq.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三)报到时间:2021年1月 2日15:00之前。(请各队将抵、返敦化车次提前告知承办单位,以便接、送站,联系人:魏向军13089327088、周星13644436888)。报到时提交参赛运动员签名的《自愿参赛声明书》和健康证明及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2020年12月27日(含)以后。 (四)报到地点:敦化市雁鸣湖镇。接待部门联系电话:董丽媛18243351166。 十、经费 (一)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者(包括领队、教练、联络员)每人缴纳500元参赛保证金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于12月1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姓名:张武臣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汇款账号:6222030808001718273 财务电话:18504339879(微信同号) 用途:请注明XX队参赛保证金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参赛保证金返还。弃权运动员参赛保证金不予返还(用于食宿费及温泉门票)。 (三)运动员赛会期间食宿费用由大会组委会承担。交通费自理。 (四)各参赛队除领队、教练、运动员外其余随行人员费用自理(用于活动期间食宿费及温泉门票共计500元)。 (五)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会务手册、吉祥物。 (六)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届时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示精神及要求制定详细赛事疫情防控方案。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在报到前,如果所在地在《全国各省分区分级情况参考表》(随时动态更新)出现中高风险区,运动员不与参加比赛,押金返还,保险金不予返还。 (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五)未尽事宜或有所改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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