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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威海青蛙 于 2015-7-23 07:42 编辑 
 威体竞字〔2015〕6号
 
 威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市体育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现将《“环翠楼高丽红参杯”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参赛。
 
 威海市体育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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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环翠楼高丽红参杯” 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二、支持单位
 威海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卫生计生委、刘公岛管委,威海海
 事局,91329部队,威海海警支队。
 三、承办单位
 威海市游泳协会、威海环翠楼红参科技有限公司、双举海参。
 四、比赛时间
 2015年8月30日9:00-12:00。
 五、比赛路线
 刘公岛铁码头内沙滩至金海岸大酒店前海滩,全程约5000米。
 六、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18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男子乙组:40至49周岁组 (196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男子丙组:50至65周岁(1950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女子甲组:18岁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 (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七、报名与报到
 
 (一)大会仅接受团体报名。全国各地级市游泳或冬泳组织均可组队报名。若地级
 市没有组队的,县级团体方可组队报名。各参赛团体必须组织选拔赛,所有参赛队
 员均须经选拔赛产生(除了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游泳现状)。
 (二)报名
 方式:
 电子邮箱:whzhangzy@163.com;
 联系电话:13563176717。
 (三)参赛团体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所有运动员以下资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本地县级及以上游泳组织出具的能在2小时
 30分内游完5000米的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晚6:00。
 (五)各参赛队需于8月29日下午4:00前到会务组报到。
 
 会务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东方宾馆一楼。
 联系电话:0631—5223541转
 总台。
 八、竞赛要求
 (一)各参赛队赛前须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状,并组织与各参赛队员分别签订安
 全责任书。若参赛队与参赛队员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组委会声明不承担因此导致的
 任何连带责任。
 (二)所有参赛队员必须佩戴浮漂(跟屁虫)方可参赛(不按照规定佩带浮漂者不计
 成绩)。
 (三)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不得穿防寒服
 参赛,一经发现立刻取消比赛成绩。
 
 (四)运动员需服从赛会统一安排、听从裁判指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乘船
 登岛、在规定区域内候赛。(五)竞赛采取统一出发、各参赛组分别计时的方式进
 行。以完成横渡用时长短计算名次。
 九、录取与奖励
 
 比赛设个人名次奖、团体奖和纪念奖。
 (一)个人名次奖录取办法。
 1.按照个人完成横渡用时计算在该组别名次;
 2.该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前2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
 前12名;参赛人数超过20不满50名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不满20名(含20)的,
 奖励前3名。
 
 (二)团体奖录取办法。
 1.累积团体内运动员名次得分计算团体奖。如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积分方法。各组前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
 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奖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4名起每人仅积1分
 ,依次类推)。
 (三)奖励方式:
 
 1.团体奖:第1名奖现金3000元;第2名奖现金2000元;第3名奖现金1000元。
 2.个人名次奖:各组第1名奖现金2000元;第2名奖现金1500元;第3名奖现金1000元
 ;第4名奖现金800元;第5名奖现金600元;第6名奖现金500元;第7名奖现金400元
 ;第8、9、10名各奖现金300元;第11名之后获得名次的均奖励200元。
 3.纪念奖: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纪念奖1份;按照赛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
 程者,均可获得横渡刘公岛海湾成绩证书。
 
 十、费用
 
 (一)组委会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含保险费、船费、泳帽等),需组委会代购浮
 漂者,组委会另外收取30元(不开具发票)。
 (二)报名费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名费汇入
 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报名)。一经报名,不退还报名费。
 报名费汇入账号:37001706201050171792;
 开户行名称:威海市游泳协会;
 开户行地址:建行威海高新支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经组委会批准, 在报名截止后报名参赛者,报名费按200元/
 人收取。
 (四)如有需求,组委会可协助安排运动队食宿(东方宾馆、银座假日酒店)
 ,费用自理。
 十一、因风浪、海蛰或其它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因
 此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运动员自行承担。
 
 十二、本赛事解释权归威海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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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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