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25|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赖着旺角不走者 港警动手拘捕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1-26 1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4-11-26 14:30 编辑

       赖着旺角不走者  港警动手拘捕之
                                      姚克明
    据中新网11月26日消息,香港特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香港警方11月25日协助执达主任(香港的执达吏是为香港法庭服务、负责执行和传达法官裁决的官员,而负责官员被称为执达主任)执行旺角亚皆老街由通菜街至砵兰街交界路段的禁制令,截至11月25日晚8时共拘捕80人,3名警务人员受伤。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了港警配合执法人员25日清场的经过:
    香港执法人员25日展开又一场清理行动,清除“占中”者在旺角部分街道设置的障碍物。旺角是“占中”爆发以来示威者主要聚集地之一,汇集了不少示威者,曾上演过激烈冲突,因此被认为是“占中高危区”。香港媒体担忧,“光复”旺角可能令流血冲突一触即发。为配合清理,香港警方当天派出6000警力。上午行动进展顺利,但下午遭到示威者阻挠,警方动手拘捕示威者。
    “占领行动第59天:警吏出击‘光复’旺角”,香港《信报》25日以此为题报道当天的清理行动。与上周清理金钟部分地区方式类似,这次清理旺角也是先由高等法院颁发禁制令,然后再由执达主任(执行法庭裁决的人员)负责清理障碍物,警方负责协助。
    香港《东方日报》称,被视为高风险的“占旺区”,清障行动25日晨拉开战幕。警方第一波出动执勤警力,配合执达主任执行禁制令,全方位大范围设立封锁线,几乎一步一警。“占领”者以头盔盾牌和“加料”路障迎战,流血冲突一触即发。
    但清理行动开始比较顺利。25日早,多名执达主任及小巴公司的代表律师抵达旺角,宣读禁制令内容。10时左右,工作人员开始清理障碍物。香港《星岛日报》称,上午清理工作没有遇到阻挠,但执达主任中午过后要求“占领”人士让出亚皆老街部分道路时,却无人遵循,继续聚集,于是要求警方协助。
    下午3时,警方展开拘捕行动,多人被捕,包括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拘捕时发生推撞,情况混乱,大批警察到场增援。之后有警员举起黄旗,警告“占领”人士勿越过封锁线,有警员一度举起胡椒喷剂戒备。下午4时左右,亚皆老街大部分障碍物被移除,基本恢复通车。
    香港《信报》报道说,警方下午发出最后警告后,筑起人墙向前推进,并以索带将部分“占领”人士制服在地,多人被带上警车及巴士。警方呼吁市民如非必要,不要前往旺角,以避免受到不必要伤害。
    香港警方为什么如此牛气,敢予动手拘捕赖着不走的激进分子?
    香港媒体说,那是因为,香港当局步步推进的背后是巨大的民意基础,持续近两个月的“占中”已耗尽民众的同情,近来多个民调显示,超过8成受访者要求“占领”者全面撤离。这在意见多元的香港非同寻常。
    有香港媒体判断,全面清场条件已经出现。面对各界的压力和批评,“占中三子”表示准备于12月5日正式向警方自首。其余那些不肯撤离者,应该看到,25日又一次为他们做出了样子:那就是当场予以拘捕。他们若要继续顽抗下去,决不会有什么例外。因为港警清场顺乎民心,合乎民意,且又有法律依据。
    奉劝占中者要识时务,不要拿着鸡蛋碰石头,自讨没趣!既然你们的头子都打着白旗要在12月5日自首了,那么你们还在那里蹦跶什么?
                                  2014-11-26 14:06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青岛腊梅 + 5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4-11-26 14:39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该制裁了!大快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16:34 | 只看该作者
文心
识时务,不极端,才是正道。
2014-11-26 15:36

博主回复
完全正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16:36 | 只看该作者
青岛腊梅 发表于 2014-11-26 14:39
早就该制裁了!大快人心!

是令人高兴的事!
但是清除其恶劣影响,还任重道远!
谢谢您的加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20:13 | 只看该作者
青岛麦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2014-11-26 16:55

博主回复
谢谢!言之有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4-11-26 22:37 | 只看该作者
害群之马严惩不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13: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4-11-27 13:43 编辑
青岛海边散步 发表于 2014-11-26 22:37
害群之马严惩不贷

必须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11-27 14:09 | 只看该作者
占中者不得人心,拘捕148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7 17:03 | 只看该作者
任春海 发表于 2014-11-27 14:09
占中者不得人心,拘捕148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

是该依法治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29 23:15 , Processed in 0.041072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