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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岩松:韩德强教授打8旬老人耳光 是另一种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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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00: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阳散人 于 2012-9-28 00:17 编辑

      在北京一位教授在反日游行当中,打了80多岁的老人两记耳光,似乎还显得非常地理直气壮,我们是不是也该探讨探讨他的行为。
解说:
今年9月18日,在北京的保钓游行活动中,因为观点不和,队伍中一位八旬老人被人殴打,随后有人指认打人者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教授韩德强。9月19日,韩德强证实了确有打人一事,还表示说自己曾两次扇该老人耳光,老人也有动手,并称这个老人是“汉奸”,收拾他合情合理。同时韩德强还在微博中声明,今后如果在游行队伍中遇到这样的“汉奸”,该出手时我还会出手,犯了法的,我认罪伏法,但绝不认错。
白岩松:
“汉奸”这个词满天飞,似乎成了想要拿出来攻击别人最有力的武器,其实这也是一种语言上的暴力。谁是汉奸呢?当你作为一个大学的教授去打80多岁老人两记耳光的时候,其实是另外的一种汉奸,你让所有的人感到蒙羞,你也让很多的中国教授会感到蒙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韩德强这位教授,他自己声明:我忍无可忍,不能再忍,宁可为此被拘留。法律现在好像还没有满足他这样的愿望。
接下来连线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曲教授,您好。
曲新久:
您好。
白岩松:
怎么界定韩德强教授的行为?
曲新久:
韩德强教授的行为和态度都是极其错误的,他的行为其实是一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在当代社会当中,没有人可以用拳头说服别人,没有人可以用暴力去改变别人的观点,没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游走在违法和犯罪之间,如果他还不认错,肯定就是错上加错了,我还是期待他能够认识到这个错误。
白岩松:
曲教授,法律之路该怎么样走?是不是被打的老人要提起诉讼,还是说他本身在微博的行为已经是显性的这种行为,甚至像昭示天下一样,谁来行使法律的权利?
曲新久:
微博上的行为,首先成了一个公共事件,表明了先不管事实是怎样,我们假设事实是真的,涉及到对这样的事实怎样看待的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不会认可他的观点,他的观点太过错误和荒唐了,所以我想他个人应该能够改变这样的观点,所以这样的公共事件,不管是他的朋友、同事都会在微博上讨论,我想最终他会改变这样的观点。
白岩松:
但是仅有谴责似乎是不够的。刚才您说了他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走向了犯罪中间的界线,谁应该让他去走上法律之路呢?比如说被打的老人是不是要起诉他。
曲新久:
这里有两个层面上的问题:第一是对这样的事件,我们怎么看待这样的事件,这样是公共事件。第二,这个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的事实我们怎么把它呈现出来。
白岩松:
在他的行为以及围观者等等都已经证明这个事实是存在的,他自己也承认了。
曲新久:
所以这样的公共事件就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公安机关可以主动介入调查,这样随意殴打老人的行为形成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比较严重的犯罪。第二种是老人也是有权站出来向司法机关来控告,出现这样的情况,在法律的范围内给他一个行政处罚,也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问题,这需要把事情给弄清楚了,以法律的事情不是我们今天讨论说,他这个事情是不是就是这样,需要法庭的确认,需要法律的诉讼程序,目前来看,这件事情不管情节怎样,似乎基本的事实在那儿。所以我说他介入违法和犯罪的事实,他真正的事实是什么呢?需要走一个法律的程序。
白岩松:
好,非常感谢曲教授给我们带来的解读。
其实近些年来,我们非常担心“教授”如此让人尊敬的词会慢慢会被有一些个别教授的语言、行为给毁掉,因为在他们的语言和行为当中充满着太多的暴力,而且有恃无恐,并且还洋洋自得,那么学校似乎也选择了沉默,好像在这块的时候要捍卫某种言论的自由,但是突破底线的这种言论还是自由吗?给他自由,其实是另外的一种对国家的涂抹,所以学校到底是什么反应?教授本人应该有一个什么进一步的行为,最关键的是法律要如何界定这件事情,我觉得不仅仅通过这次反日游行,让国家变得更加强大,是择出来那些犯罪嫌疑人,我们旗帜鲜明地把犯罪和爱国去分开,也要向下去下探像韩德强教授这样的行为,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真正地去追究,如果不了了之,将来的事情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教授”这个词恐怕就真的会毁掉了。

2012-09-27 17:27:42 来源: 央视《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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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09: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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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0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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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07: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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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08:08 | 只看该作者
雷锋67 发表于 2012-9-28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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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08:08 | 只看该作者
雪上飞MA 发表于 2012-9-28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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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09:46 | 只看该作者
我心向佛 发表于 2012-9-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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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12:07 | 只看该作者
        熟是熟非?自有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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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2-9-28 16:48 | 只看该作者
燕归来 发表于 2012-9-28 12:07
熟是熟非?自有法律公正。

良知是道德的天平;法律是公正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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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9-28 19: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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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2-9-29 00:41 | 只看该作者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2-9-2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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