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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洪峰上街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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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11-2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按时领取国家俸禄的作家要不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去上班?艺术个性与社会规则之间应怎样协调?近日,供职于沈
阳市文化局的先锋派作家洪峰因工资被暂时停发,愤而上街乞讨并公示身份,此事在文化圈内激起极大反响,大家普遍认为他的过激行为实不可取。
6#
发表于 2006-11-2 11:37 | 只看该作者
上街乞讨并公示身份——乞讨还要抽显摆
和他比吃不上饭的多了
工人不上班一样不发工资
固然作品是自己的,但又怎么知道不是在单位工作时间写的
不值得同情!
他可能并不需要钱,不过借此向政府**而已



[此帖子已被 侯哥 在 2006-11-2 17:21:46 编辑过]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0:22 | 只看该作者
洪峰,中国作家,作品:《翰海》《东八时区》《和平年代》《生死约会》《中年底线》等,工作单位:沈阳市文化局”。
4#
发表于 2006-11-3 13:08 | 只看该作者
作家是在炒做自己了吧/;)
3#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0:23 | 只看该作者
后经核实,这位自称“洪峰”的行乞者确实为年近半百的作家洪峰本人,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开行乞是因为工作单位停发了他每月2000元的工资,使他无法让身患重病的未婚妻接受治疗;单位停发工资的理由是他不去上班,
2#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 10:25 | 只看该作者
作品是自己的,
不在办公室坐班
为什么还要领工资?
固然吃白饭的人太多,
但吃不上饭的下岗职工更多,
纳税人的钱应该发给更需要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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