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以及中国游泳训练大纲教法指导书中《7—10岁U系列比赛通则》。
2.比赛的场地、器材、水温、灯光等经有关部门检测均符合规则规定。
3.本次比赛采用半自动计时设备计取运动员成绩并配备人工计时以作补充。
4.本次比赛时间为上午8:30开始、下午16:00开始,请各参赛人员时刻注意比赛实时进程,及时到检录处检录参赛。
5.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6.7—9岁及10岁组基本技术项目单独比赛。其余项目按综合组的划分合组比赛,名次按年龄组录取。
7.7-9岁组基本技术全能比赛使用的器材:A字板、管棒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8.赛前做准备活动时,泳池两侧“0”“9”泳道为冲刺道。赛前15分钟停止练习。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不得佩带划水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按测验处理,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主办的比赛。
9.运动员如弃权,取消所有项目参赛资格;比赛期间运动员因病弃权,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故意慢游(报名成绩的10%),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所有比赛项目成绩按测验处理。
10.每项比赛开始前20分钟,参赛者必须携带本人正式参赛证原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检录处检录,点名不到或未出示相关证件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并按弃权处理。本次组委会配照相或录像设备,用于运动员检录时留影备查。
11.本次比赛出发口令为“各就位”,出发信号为电笛声,召回信号为连续哨声。
12.本次比赛50米距离项目出发安排在转身一端出发。
13.7-9岁组基本技术比赛项目均为水下出发,采用仰泳比赛出发规定发出指令。第一声长哨下水,第二声长哨运动员按照要求准备出发。
14.每组比赛在出发后介绍运动员(队)。
15.每组比赛需待所有运动员到达终点后,从两侧起水。接力前三棒运动员游完本人的游程后,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运动员的情况下尽快从池两侧起水,并不得碰停泳道触板,否则以犯规论处,任何情况下,不得从池端起水。
16.本次比赛无大屏,根据比赛实际进程宣告各组比赛成绩,同时比赛成绩公告在手机APP及现场成绩公告栏。
17.全能按国际泳联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18.超过8人的比赛项目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状,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只录取前3名;参赛人数只有3人,减一录取;参赛不足3人的,该项取消;全能项目参赛人数不足3人的不录取名次。
19.需要办理比赛成绩证明单的运动员,必须由各队教练员或领队提前一场到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申请并登记,否则不予开具成绩证明,编排组按照申请登记赛后打印成绩证明并做好统计。
20.参加接力比赛的各队须在该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将接力棒次表交编排记录处,交表时间为:上午7:30——8:00,下午15:00—15:30,过时不候,以弃权论。
21.第四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到编排记录处领取成绩证明及获得前8名运动员的获奖证书。
22.在判罚犯规时,对裁判组的判决有异议时,领队或教练员可以向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询问,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书交竞赛问题受理台并交纳申诉费300元,竞赛问题受理台裁判按照抗议程序将抗议书及有关材料上交组委会,由执行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进行最终判决。
23.比赛中各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工作人员等,请到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进入比赛场地,发令时请保持安静。
2018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
(漳州站)组委会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