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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浓妆上门的媳妇,道德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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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4 0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男生在回国前夕,被其母特意叮嘱“要回国了,把胡子刮干净”,理由是这样“看上去清爽一点”。但儿子追问什么叫做“清爽”、到底胡子多长才叫“清爽”,她也说不清楚,只是坚持一定要“清爽”。

这番母子间的争执固然显得有几分好笑,但却是中国家庭中常有的景象。女孩子在这方面从小受到的管束甚至更多——有位朋友都已工作多年了,一次春节全家聚会,其母忽然很嫌恶地说:“你为什么要带有颜色的耳环?你又不是少数民族!就算要戴,戴个小珠子就好了。”另一位只是因为戴了个红色的耳坠,竟然被母亲态度严肃地教训说“只有不正经的女人才戴这样的”。有些家庭为此简直做绝了,不仅父母整天唠叨“小姑娘要利利索索”,甚至还会逼着女儿去剪那种头发只留一寸多的“5号头”。


不论是叫做“清爽”,还是“利索”或“精神”,这些话语背后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那就是一种“正派”的形象。也正因此,这的确不是能用毛发的长度来界定的,因为这说到底是一种道德形象:干净朴素,不奇装异服,举止得体(特别是不能勾肩搭背、流里流气),符合家长权威所默认的社会保守价值规范,就像一个三好学生。

女生之所以受到的管束更多,无疑也在于此:因为家长通常对女儿不遵守这套价值观更为反感,仿佛她们烫了发、戴了张扬的首饰就证明她们在道德上可疑了。在《桑切斯的孩子们》一书中,一位墨西哥贫民家庭的女儿康素爱萝恰如其份地表达了这种社会心理:“我穿戴得体绝不是为了取悦男人!我妹妹不明白这个道理。在她看来——我现在想起来就要笑——我如此注重打扮,只能说明我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15#
发表于 2017-12-25 00:0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时代在前进,传统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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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7-12-24 08:11 | 只看该作者
不同年代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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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21 | 只看该作者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意识到了形式与内容、外表与内在的分离(“绿茶婊”这个词至少意味着这种反差),一些原本小众亚文化的存在(例如二次元)也开始出现被主流所接受的迹象,但社会价值取向和审美仍然尚未足够多元化。

如果说中国人审美堪忧,那或许正是因为长久以来没有按“美”本身的标准来评判它,因而“美”与“丑”的审美之争,在中国社会中与其说是美学问题,倒不如说是不同文化价值之间的斗争。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曾看到有一句说得很好:“细节处的战争,每一项的意义看起来都不大,但如果每一场都弃权,世界就永远是老年人喜欢的样子。”

确实如此,如果你真的喜欢美,那就尽可能地坚持从“美”本身去欣赏它吧。

本文原标题:《中国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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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20 | 只看该作者

正如《巴黎:现代城市的发明》一书中所说的,“在一座以衣着外貌取人的城市,游客不再是外人,他们穿着怎样的衣服,就会被认成怎样的身份”;17世纪的巴黎催生了一类新女性,她们戴着面具自由出行,能随心所欲地隐藏或展示自己,这些精明、世故、美艳又危险的女性引领着当时的时尚潮流,变化无常,体现出那种后世越来越熟悉的现代性:一个人可以通过装扮,在一个充斥着陌生人的城市里以不同的面貌和身份生活着。


于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的时尚产业与文化潮流推动下,旧有的观念与秩序一点点溃败了。桑巴特在《奢侈与资本主义》中说,近代早期西欧有产者的妻子们,在时尚和兴趣方面其实间接地追随着高级妓女所引领的潮流。此时,原先那种道德的顾虑已被抛到一边,事实上,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现代女装的基本法则就是“勾引原则”,都是为了凸显女性的性感魅力,这与“清爽美学”那种压抑个性和个人魅力的冲动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在中国传统上,由于“美以载道”观念的强大存在,人们不得不有所顾忌,其结果是出现了一种更为特殊的审美,所谓“若要俏,三分孝”——那是在能被社会接受的素淡形式之下,行凸显女性魅力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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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20 | 只看该作者

更棘手的问题在于:在很多时候,这种道德判断是相对的。对同一个妆扮,不同人的反应可能完全不同,有些人觉得只是得体,另一些人却可能觉得招摇;老一辈眼里的“奇装异服”,在年轻人看来或许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根据外在于美的其它标准去对它施加约束,其结果就是为了维护保守的社会规范,而扼杀了美的创新。

从历史上来看,这种“美”和“道德”无法分离的状况曾是延续数千年的常态,几乎是任何一个社会都经历过的阶段。在现代社会诞生之前,“美”从来不仅仅只是“美”本身。在16世纪的欧洲,瑞士宗教改革家茨温利极力主张通过简化来获得“宗教的精华”,他的追随者毁坏、移走了苏黎世许多教堂的彩色玻璃窗、雕像及绘画,把教堂的内壁刷成单一的白色。另一位更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同样执行严格的纪律,对其新教徒规定了每一餐饭菜的数量和所穿衣服的颜色,抹口红、戴珠宝首饰、穿蕾丝衣服或其他“不得体”衣着是绝对禁止的。在这里,花哨乃至色彩,不只是一种美的表现,还被视为道德上的堕落和腐败。

西欧之所以突破了这些限制,是因为随后兴起的现代社会遵循完全不同的社会规范与审美法则。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化,大都市里聚集着越来越多频繁互动的陌生人,人们的外表和内心不再统一,一个人也可以随时装扮成另一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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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9 | 只看该作者
新世纪女性着装

这和一个家长看到上门媳妇化了浓妆就怀疑她的道德,本质上究竟有何区别?当然,我要承认自己也曾是这样的,直到大三时看到一位师姐实习回来,我意外地发现她化了浓妆的样子确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不得不承认有些人适合浓妆,正如有些人适合淡妆。那时我才意识到,我此前对“素面朝天”的偏好并不仅仅是当作一种美的类型,还隐藏着道德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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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9 | 只看该作者
1980年代女性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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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8 | 只看该作者
1970年代女性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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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7 | 只看该作者
1950年代女性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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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7 | 只看该作者

“明白清楚就是美”本身也可以发展为一种审美类型,但麻烦的是中国人常将之视为“美”的标准。阿来在《草木的理想国》中自称是只根据植物的“自然呈现”来书写,但其实他对花的偏好仍然延续传统那种观念,即根据人文的审美意趣来择取自己偏好的花木,他喜欢简单、原始、自然的话本形态,而贬斥繁复之美,理由是繁复的花瓣“使一朵花失去基本形态”,而一个“以过度的繁复为美的时代,社会总体是贫困的——或者是物质的贫困,或者是精神的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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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6 | 只看该作者

就像我周围不少受过良好教育的朋友,在看了一些日本现代艺术装置或小众电影之后,常有的反应是“日本人好变态”——这就从美学本身,上升到了创作者本人的道德问题。因为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一个人为什么会创造出这样的作品?那是出于什么内心感受?在他们看来,一个人能想出那样的构图、装置或情节,必有可怕的内心,因此他们在观赏作品之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体验作品的美,而认为这种另辟蹊径的做法是心理变态的体现。

在一个简单的社会里,这不是大问题,那时形式与内容也往往更能统一,但在社会价值取向和审美多元化的背景下,这种想法却对艺术和时尚的发展极其不利。因为“美”和“礼”遵循不同的原则,两者在简单社会尚能相安无事,但在现代则存在极大矛盾,如果仍以“礼”作为底线,那势必极大地压缩美的发展与空间。

这种观念在本质上是认为“你可以创造美,但这种美得在道德上能被人接受”,换言之,这是一种“美以载道”的想法。如果审美的标准不是美本身,而是道德,那么法国波德莱尔的颓废派诗歌、日本的耽美艺术、昆丁的暴力美学可能都无法存在,因为它们看起来在道德上都有问题。

荒木经惟的作品

很多人不难注意到当下中国人在审美上有缺失,连小学课本都越来越丑,除了只讲求实用所导致的生活粗鄙化之类的原因之外,这种“美以载道”的中国式审美恐怕也要负相当的责任——概言之,中国人审美的问题,就在于常常以外在于“美”的标准来评判“美”。

这样,那些被打压的美学尝试,往往并不是因为它们丑,而是因为看起来不道德、被人看不惯,反过来一些丑的事物反倒可以存在,因为它们合乎社会要求,在道德上没有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金瓶梅》按文学自身的标准来看,无疑是“好小说”(有些人甚至认为比《红楼梦》都好),但按文学之外的标准来看,它却是一部“秽书”。

这种观念在中国社会可谓源远流长,它最有力的体现还不是在审美领域,而是在文学领域。龚鹏程在《唐代思潮》中就指出,中国惯有“以道废艺”或“重道轻艺”的倾向,在形式与内容两分后,仅将形式视为表达内容的工具——先是“文以明道”,进而发展为“文以载道”,他认为这是一种“反文学的观点”,因为这意味着文学只有工具性价值,那些不“载道”的文学就不被视为是“好的文学”。

这一想法直至近现代仍是如此。1924年吴文祺曾批评新文学派“读一件作品,不欣赏其艺术上的美,而但斤斤地计较其思想之得失,这和旧文人之讨论《诗经》的‘微言大义’有什么两样?”这不是一两个个例,事实上,白话新文学之父胡适本人就是这样,曾为胡适作传的罗志田在《裂变中的传承》中说,“胡适评判文学作品一向较少注意文学本身的优美(他自认明白清楚就是美),总喜欢以文学之外的标准去评判”。这恐怕就是一种“清爽美学”在文学上的体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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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5 | 只看该作者

在社会交往中,凭借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往往也不失为一种简洁有效的方法,因为人们常常没有精力或机会来深入了解一个陌生人;但在一个社会日渐多元化复杂发展之后,这就变成了审美体验和艺术创新的一件紧身衣。因为这种审美观默认美是一元的,只有“清爽”是可以接受的,别的一些则是奇装异服、歪门邪道,看着就不像是正派人。它不喜欢标新立异、别出心裁,那不被视为创新或个性,而是因其新奇而感到难以接受,进而被视为一种道德上的可疑,因而偏离这一主流价值观的东西,都可能被拒斥或被视为邪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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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5 | 只看该作者

很多父母之所以厌恶子女偏离了“清爽”的审美,是因为他们在潜意识里假定:外观是人的内心变化的指针。就像影视剧里常有这样的桥段:一个>jnv从良后,不再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而换上钗荆裙布,这是某种“外观的道德性”。

既然如此,那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这会鼓励某种伪善,因为一个人可以通过外表来遮掩真实的自我。外表不再是内心道德的指示器,而成了一个迷惑性的假象。这个道理早就有人明白,隋炀帝以沉迷于声色犬马著称,尽管从小“美姿仪”,但却是一副“深沉严重”的样子,因为他知道父亲隋文帝喜欢稳重、俭朴的品行,于是有意以这样的形象示人,终于如愿以偿获得了继承权。

你觉得这只是个早已过时的历史故事吗?并不是。《康熙来了》里面,不少女明星还说,要去见男友家人时,都尽量少戴花哨首饰,穿素净款式的连衣裙,头发也要简单整齐地披着或扎马尾,这样能博得长辈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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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4 05:1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乍看起来都是生活中琐屑的小事,但这种心态如此普遍的存在,证明其中有着某种更意义深远的社会潜意识:在中国式审美中,“美”本身包含着道德因素,甚至受制于它,简言之,“美”必须要合乎“礼”。一个女孩子也许是美,但如果她高调的打扮在别人看来是招摇的,那她得到的评价很可能不是“美”,而是带有道德贬义色彩的“妖”。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中,我们对美的评价本身和道德纠缠在一起。


一般认为,现代性的标志之一是“个性”与“道德”的分离,所以我们往往偏爱真性情的“真小人”而反感“伪君子”,但事实上,这里仍然有一个陷阱,那就是: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倾向于那些外表与内在统一的人。

虽然在理智上,我们知道这两者也许毫无关联,那些卖毒品的黑道人物,或许也斯斯文文、穿戴得很正经,而一个满身刺青的也不见得就好勇斗狠,但实际上我们内心深处的本能反应,仍倾向于认为外表是内心的真实折射——其结果,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奇装异服,这就好像在人群中释放了一个信号,让人猜测他内心是否也是如此,否则他为何喜欢穿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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