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飞:为了维持泳池的正常运行而涨价可以理解,但要给泳友一个明白,非要1000才够吗?既然是叫协会或是俱乐部,就不同于一般营业场所,应该是拿会费来维持正常运行,最多略有盈余,而不是以收会费作为赚钱的方法.大家都明白,现在冬泳的最多就200多人,挣钱还得靠夏天.就算每个人都次也不过20万元,更何况,收的钱多,游的人少肯定收不上这么多,还不如少收钱,多发展会员,协会壮大了,收入也上来了。如果一定是要1000元才能维持泳池的正常运行,那就要拿出个开支明细来,让大家交得心服,象这样不和泳友交流,也不给泳友交待,一口咬定1000,肯定不能让大家心服.到头来只能是会员解散,那泳池不关也得关了,也不要挂什么冬泳协会冬泳俱乐部的牌子了,就和其它普通泳池一样冬天关门,夏天营业就行了。 想飞的意见代表了大多数泳友的意见,就是要搞清协会和会员的关系。如同商店和消费者、游泳池和游泳人的关系一样,如果大家都不去你的商店购买东西,都不去你的游泳池去消费,你岂不是要“关门大吉”。既然挂着俱乐部的牌子,而且应名还有个“协会”。涉及到会员的利益时,不吭不哈就是涨价。大家都知道,协会是群众性组织,人气很关键。如果协会门坎太高,太偏,绝对不会兴旺发达。说句不好听的话,即使开张了,用不了几天也会自然关门。现在,俱乐部一张口就是收“1000元”,而且面对的是多年来支持、关心、爱护俱乐部的会员,狮子大张口,不仁义,不道德,也不人道!这是以钱为本,还是以人为本?再说,现在俱乐部的设施条件,大家已经很满意了(而且这都是前任搞的),现在用不着再增加什么了。如果经营者能增加按摩、健身、饮食等项服务,不但会员乐于再掏腰包,而且还会增加俱乐部的凝聚力。何乐而不为呢!你又不能增加什么新的服务项目,又没有理由说出你涨价的原因,凭什么说多少就是多少! 也有的泳友说,前任经营者欠下几十万元债权债务,需要现在的经营者负担。但这也绝对不能成为涨价的理由。前任欠下的债务,是因为设施维修和增加设备的造成的。这些只能摊入今后的成本,而不能一下子就让会员们负担个百分之七八十。这倒好!以后你轻轻松松挣钱,挣了钱也没有会员的份。可是,闹得会员怨声载道,叫苦连天。人气散了,你何时能把人气再拢起来!再打个比方,铁路系统投资修建开通了青藏铁路(据说不是国家投资,而是铁路系统自己筹资修建的),一开始就把票价提到成本的百分之七八十。搞得青藏线真的成了“天(价)路”,你没开张就得关门。这难道不是一个道理吗?所以,我支持想飞的意见,涨价前先听听大多数会员的意见(所有交了会费的都是会员,都有权参加),而不是几年以上的算会员,几年以上的不算会员。据了解,海洋游泳俱乐部2005年成立,到目前还没有备案,所有2006-2007年的都应该算会员。首先要把“关门”还是“发展”的关系掂量清楚了,再考虑涨不涨价的问题。要知道,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日,你不能光享受“承包到户”的优越性,而不考虑“发展”这个硬道理!我想,发展会员、壮大队伍当然也是硬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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