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56|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视频】海蜇出没,壮小伙八龄童接连命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海蜇出没,壮小伙八龄童接连命丧】
8月4日,南京大学生小邹到石老人浴场游泳,腿部被海蜇蜇伤,虽经极力抢救还是因为呼吸衰竭不幸去世。而在3日傍晚,一位8岁的男孩被蜇伤后,不幸离世。每年8月份岛城各浴场都会出现大量海蜇,被蜇伤后要及时涂抹碱性溶液,第一时间就医。

评分

参与人数 7威望 +37 收起 理由
三剑客-小辫 + 2
青岛彩云飞 + 2
姚克明 + 2
青岛酋长 + 2
junwy009 + 5

查看全部评分

18#
发表于 2014-8-10 20:55 | 只看该作者
海游一定注意透明杀手;海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5:25 | 只看该作者
渔民用的办法是用明矾水冷敷或用含有止痒剂的甘石冲剂多次涂抹患处;也可用1%的氨气或10%的碳酸氢钠水冷敷。
如是一般蜇伤,可在伤处抹些红花油,一周后症状便会消失。但若中毒症状严重或出现全身性中毒症状,如呼吸困难、肺水肿等,则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其中有过敏史、年纪大于65岁、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一定要格外重视。除此之外,体质特征也有很大区别。过敏体质的患者被海蜇蜇伤后,病情会更重,发展也更快,甚至出现急性肺水肿,如果不及时抢救可能在短时间内死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5:23 | 只看该作者
120急救医生告诉记者,一旦被海蜇蜇伤,应立即用海水冲洗患处,并涂抹肥皂或细沙,然后再用利刃将涂附物刮去,目的是将刺丝囊毒清除掉以减轻毒害。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4 收起 理由
钢铁小妹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5:22 | 只看该作者
海水浴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他们的经验,8月是成熟海蜇的产卵季和活跃期,岛城一般在立秋前后,会有大量海蜇出现在浅水区。今年入夏以来岛城的气温持续升高,海水温度升高造成海蜇出没的高峰期提前一周到来,最近这段时间岛城降雨频繁,加上之前台风造成的风暴潮,推着大量海蜇来到浅水区,今年石老人海水浴场海蜇数量明显增多,海蜇伤人事件也比往年略多

此外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海蜇喜欢弱光环境,阴天、下雨后、傍晚时分海蜇容易到近海的区域来,所以广大游客和市民应该避开这个时段下水。此外,深水区被蜇的几率更大。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24 收起 理由
青岛海牛 + 20
钢铁小妹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5:20 | 只看该作者
被海蜇蜇伤后治疗越早越好,被蜇伤后,患者会因个体差异、海蜇毒素不同而表现出轻重程度不同的症状。一般出现触电般的刺痛感,数小时后局部逐渐出现线状排列的红斑血疹,痒而灼痛。严重者可出现水疱或出血性皮损,一般1到2周才能痊愈。对毒素敏感或蜇伤面积较大者,可在数小时内出现呼吸困难、肺水肿、血压下降、休克,乃至死亡。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6 收起 理由
钢铁小妹 + 4
三剑客-小辫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5:19 | 只看该作者
浴场急救医生提醒:
被海蜇蜇伤千万别用淡水冲洗,而应及时用碱性液体,比如明矾水、小苏打水冲洗,用衣物或是沙子将海蜇刺泡擦掉,如果伤势严重要立即前往医院急救。

评分

参与人数 5威望 +12 收起 理由
钢铁小妹 + 4
junwy009 + 5
青岛彩云飞 + 1
姚克明 + 1
青岛酋长 +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4-8-6 12:30 | 只看该作者
好可惜两条年轻的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4-8-6 12:11 | 只看该作者
    可惜孩子们!    海蜇毒性太大,注意防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8-6 12:03 | 只看该作者
海蜇虽好吃但特伤害游泳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4-8-6 11:2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先去急救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8-6 11: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8-6 11:25 编辑
刀锋 发表于 2014-8-6 11:18


每年夏至到霜降,连体泳衣防护,脖子和手脚处仍然会被蛰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要命的海蜇】近日在岛城各大海水浴场内,海蜇成为潜伏在海水中的“透明杀手”。前晚一名来自江西的大三学生因为被海蜇蜇伤,伤势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医生提醒:被海蜇蜇伤千万别用淡水冲洗,而应用碱性液体比如明矾水、小苏打水,用衣物或是沙子将海蜇刺泡擦掉。

评分

参与人数 6威望 +17 收起 理由
junwy009 + 5
三剑客-小辫 + 2
青岛彩云飞 + 2
姚克明 + 2
青岛酋长 +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昨天下午3点左右,一名外地大学生在石老人海水浴场游泳时被海蜇蜇伤,先后辗转了三家医院,但因为伤势较重,最终没能挽回年轻的生命。
昨晚9:30左右,记者赶到第八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说,一个半小时前,这名大学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在现场,青大师范学院的老师和几名学生正在料理后事。据知情人介绍,去世的大学生姓周,今年只有20岁,是南京一所大学的大二学生。
小周的室友同样来自南京。事发当天下午3点左右,两人结伴来到石老人海水浴场,刚下水不久,小周就感到腿部一阵刺痛,好像被什么东西咬了。
在这家中医院,小周两人遇到了北京来青旅游的张少杰一家,因为孩子的脚被海蜇蜇伤,张少杰一家也刚从石老人浴场赶过来。小周和同伴又急匆匆搭车赶往八医。因为孩子的蜇伤并不严重,张少杰有点犹豫,考虑再三之后,他也带着孩子来到八医,在这里,张少杰和小周他们再次相遇,不过小周的情况却有点不妙。小周被推进了急救室,但是近两个小时的抢救,并没有挽回他年轻的生命。
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实在让人痛心。可我们在惋惜之余,也不禁想问一句:从被海蜇蜇伤,到赶到八医救治,中间折腾了两家医院,有近三个小时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里,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救助?如果小周和他的朋友能够在第一时间,到浴场急救中心求助,如果去的前两家医院,能有一位医生帮帮他们,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其实,每年夏天,都会有下海游泳的市民或者游客被海蜇蜇伤,但绝大多数并没有生命危险。那被海蜇蜇到,到底应该怎么处理?今天,记者也到几处海水浴场进行了采访,了解到,这两天也有不少外地游客被海蜇蜇伤。
中午十二点左右,记者来到石老人海水浴场的急救中心,从北京来的小浩浩刚被海蜇蜇到,在这里急救,孩子疼得直掉眼泪。
这边浩浩的伤情还没处理完,急救中心又来了四五位外地游客,全都是被海蜇蜇到的,伤处都起了不少小红点,医生赶紧挨个处理。浴场工作人员介绍,这几天受台风影响,海蜇明显增多,尽管浴场不断播送广播,提醒游客注意海蜇,但仍有不少人被蜇到,就连救生员也有中招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第一海水浴场,这里的海蜇也不少。担心伤到游客,救生人员一直划着小船,在海面上巡逻打捞。浴场工作人员说,八月中上旬是海蜇的高发期,市民和游客一旦被蜇到,首先要到浴场的急救中心或医务室进行治疗。
作为市民和游客,在下海前一定要多了解一些急救知识。作为浴场,有义务通过各种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防范,作为医院,特别是离浴场较近的各大医院,在旅游旺季时,是不是也可以考虑,开设相应的门诊或者配备值班人员,对受伤市民游客进行及时救治?不管怎么样,都希望类似的悲剧,千万不要再发生了。

评分

参与人数 7威望 +27 收起 理由
三剑客-小辫 + 2
青岛彩云飞 + 2
姚克明 + 2
青岛酋长 + 2
钢铁小妹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14-8-6 11:18 | 只看该作者

评分

参与人数 7威望 +37 收起 理由
三剑客-小辫 + 2
青岛彩云飞 + 2
姚克明 + 2
青岛酋长 + 2
junwy009 + 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19 12:41 , Processed in 0.038429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