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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者无视禁止规定 公园只设提示牌不见人管
景观湖野泳 “水上”煞风景- 发布日期: 2014-07-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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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智伟)读者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每天晚饭后,习惯到水上公园散步。但进入夏季以来,常能在公园湖中看到一些游野泳的人,甚至一些人将景观湖当做免费浴池,在湖水中又搓又洗,十分不雅,这种不文明行为也与公园美景格格不入。 昨晚6时35分,记者在水上公园西湖看到,平静的湖面上不时有游泳者的身影起伏,不断有人上岸休息,一些迟来的人正在脱衣准备下水。一位60多岁的男子,一边踩着水,一边在湖水中搓澡。记者走近一个游泳者聚集的亲水平台,看到这里赫然立着“禁止游泳、禁止钓鱼”的提示牌,但游泳者对其视而不见。亲水平台的栏杆上挂着不少衣服和包,栏杆上还私设了一个简易梯子,供人下水上岸使用。记者沿着湖畔行走,观察了半个多小时,没有看到公园工作人员在此巡视和劝阻。 将公园当免费泳池不妥
远洋滨海房地产公司孙怡华:一些游泳爱好者将景观湖当做免费泳池、浴池,这种行为既影响湖水水质,也很不文明。 时代奥城居民赵建军:我住的地方离水上公园很近,只要有时间,就和老伴一起到这里遛弯,常能看到有人在东湖、西湖中游泳。水上公园是天津十景之一,不少外地游客都会慕名前来,此情此景有碍天津城市形象。 相关部门应该管管 欣欣广告赵青:快进入暑期了,要是孩子们见到他们的行为仿效该有多危险,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市民郭毅:水上公园里有人在湖中游泳的情况,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一年多以前,就曾向水上公园及市市容园林委反映过此问题,的确缓解过一段时间,但没过多久,这些人就又回来了,现在似乎没人管了。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专家张宝义:我查阅了《天津市公园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游人应当文明游园,遵守公园管理规定,注意公园安全提示,不得在非游泳区域游泳。作为景点主管单位,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发现游园者的不文明行为,应该及时提醒和劝阻,同时在公园内加大文明游园的宣传、引导,莫让不雅游园行为影响津城美景。 转自7月1日天津《今晚報》第二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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