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樵夫下山 于 2013-4-26 15:16 编辑  
 
第十六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批准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江苏省   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阴市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江阴市体育局。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14日至15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六、竞赛项目   50、100、2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七、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委员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和各游泳俱乐部。   八、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4岁组(1989年至1995年);   25-29岁组(1984年至1988年);   30-34岁组(1979年至1983年);   35-39岁组(1974年至1978年);   40-44岁组(1969年至1973年);   45-49岁组(1964年至1968年);   50-54岁组(1959年至1963年);   55-59岁组(1954年至1958年);   60-64岁组(1949年至1953年);   65-69岁组(1944年至1948年);   70-75岁表演组(1938年至1943年);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60岁(含60岁)以上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五)70岁至7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项目,每队限报4人。   (六)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七)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际游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年龄组进行编排。   (四)国内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成人、冬泳委员会会员证》或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有效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品。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70岁至75岁参加表演者每人计取1分。   5、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表演组得分累计相加分别记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   (2)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接力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3)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单位于赛前50天(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子版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联系方式:邮编:214400,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29号江阴体育中心,联系人:冯涛,电话:0510-86841150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各队指派专人于9月13日12:00时前到报到处(另行通知)签到并办理参赛手续。   十二、经费   (一)报名费   1、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保险费)220元。   2、2013年在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成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和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个人会员证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保险费)120元。   3、报名费请于赛前50天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十三、报名与汇款地址   (一) 报名地址   邮编:214400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29号市体育中心    联系人:沈丽   电话:0510-86413225   传真:0510-86413227   (二)汇款地址(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   收款单位: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阴支行   汇款账号:461158228890   用途:XX队报名费   十四、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