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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青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都刊登了对野泳最高处罚五百元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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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露维尼 于 2011-9-9 06:55 编辑

野泳的“冬天”就要来临了,我们怎样对待,欢迎大家献计献策


市民游野泳最高拟处500元罚款

2011/09/07 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安苏





■颐和园团城湖被泳友弄坏的铁栅栏最多时一天要焊20多处■摄影/本报记者 黄建华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昨日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民意———

  本报讯 市民自行在河湖禁止水域或者区域游泳、滑冰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昨日在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民意。与现行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相比,草案加大了对禁止性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河湖内普遍存在的“野游”行为,草案将原先最高的100元罚款提至500元。草案中规定,在河湖禁止水域或者区域游泳、滑冰或者开展其他水上活动的,由所在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组织进行的,对组织者或者责任人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组织或者个人自行从事上述活动的,对个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新增规定,开展水上旅游项目或者其他利用活动使用以柴油、汽油为动力的游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手续、利用河湖开办旅游项目或者从事其他利用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读者建议

  泳友:能否为游泳爱好者开辟一个空间

  本报讯(记者 黄建华)读者刘克俭向本报记者反映,呼吁能为游泳爱好者们开辟一个合法的空间。

  刘先生一年四季都在颐和园游泳。他认识很多这样的游泳爱好者。据他介绍,其中一个泳友马先生每天都到颐和园游泳,至今都有60多年了,但近几年来,“野泳”一说一直让他们心烦。“从小光腚就在颐和园各个湖中戏水,今天游泳成了违法,真是想不通”。上世纪50年代,清华、北大、人大在颐和园湖中上游泳课。上世纪末的颐和园门票的图案还画有一个游泳健儿在挥臂畅游。有关单位还曾多次举办过昆明湖到玉渊潭的长游活动。本来是项全民健身活动,怎么就违法了?86岁高龄有30年冬泳泳龄的刘老先生也说,水务局制定了水法把河湖管起来了,园林局制定了公园法把湖管起来了,广大游泳爱好者,根本就没有一处自然水域可供游泳。

  刘先生为此查阅了《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这两个条例都明确地规定了“禁止在非指定水域游泳”。虽然广大群众强烈要求指定天然游泳水域,但到目前为止,北京还没有指定一处天然游泳水域。“结果是在北京任何一处自然水域游泳都是违法的,这等于全面地禁止了天然水域的游泳活动。结果反而导致现在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有人游,想在哪游就在哪游。团城湖游泳屡禁不绝的原因正在于此。”

  官方回应

  公园:设立游泳区须持谨慎态度

  本报讯(记者 黄建华)昨天,记者在采访京城部分有水域公园时,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公园总为野泳“头疼”,几乎每年都有野泳者溺水。而对于在公园水域中划定野泳区,更须持谨慎态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园管理者告诉记者,若划定野泳区将带来一系列问题。目前,发生溺水都是野泳者自行承担,但在划定区域内游泳,管理方就有了保证游泳者安全的责任,再发生溺水或其它安全事件,公园管理方很可能就将被推上被告席。如果要保证游泳者安全,公园管理方就要建设一定的设施或配备相应的人员,而这就需要成本,这些成本对于本就是公益性质的公园来说从哪里来,并非公园管理部门能解决的,另外,如果在划定游泳区收费,对于习惯了免费的野泳者来说,有没有吸引力这还需商榷。同时,如果划定了游泳区,还有野泳者去非划定区域野泳该如何管理?这都是公园管理方需要考虑和担心的。

  市水务局:本市所有河湖水域禁止游泳

  本报讯(记者 赵媛媛)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有正规的露天游泳场,水务局不会在河湖中划定游泳场所,毕竟符合游泳场所的水域需要有救生人员、更衣室、淋浴间等必备的设施,这些是天然水域很难达到的。

  据介绍,市水务局划定禁止游泳的区域包括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等。根据目前的河湖保护条例,本市所有的河湖都不能游泳。该负责人介绍,“河湖里的水已经不像五六十年代,那时候都是天然水域,水质较好,现在多数是再生水”。禁止游泳爱好者在河道中游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再生水不适合人体直接接触;另一方面,北京每年都有因游野泳溺亡的情况。基于安全的考虑,水务部门希望游泳爱好者能到正规的、有救援准备的游泳场中游泳。“在这些水域中发生的溺亡事故,因为责任不清,不少溺亡者家属与相关的河湖部门打官司,认为有关部门对涉水安全宣传不够、禁止游泳的标志不明显等等。”

  今年入夏以来,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了十余次,集中劝阻在水源地“野泳”的市民。今年因“野泳”溺亡的已超过30人。为此,水务局要求各单位务必遏制溺水死亡多发态势,并与市属水管单位签订了2011年非指定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书。

  据统计,8月以来,城市河湖管理处、京密引水管理处巡视人员共救生溺水人员5人。


北京日报的链接:http://www.abbao.cn/ViewPage.aspx?issueId=500d48c8-4e67-4013-88f0-644a056a36ca&order=4

北京晚报的链接:http://www.abbao.cn/ViewPage.aspx?issueId=6c2eb2bc-f7d2-4134-a023-6a0294381f50&ord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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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1-12-2 17:26 | 只看该作者
问问他们包年多少钱,如果钱可以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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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1-11-3 09:39 | 只看该作者
采用游击战,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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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1-9-22 09: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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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1-9-18 14:42 | 只看该作者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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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1-9-14 22:04 | 只看该作者
“公开水域”中游泳健身,将会成为违法,遭到处罚,费解。我作为冬泳人,坚决反对。全国冬泳委员会应当起草一个报告,反应全国冬泳人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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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1-9-14 18:09 | 只看该作者
冬天就要到了,大家抓紧时间活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这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实现的,希望大家团结奋斗,争取早日实现冬泳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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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1-9-14 12:25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北京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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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1-9-14 10:46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在大风大浪中锻炼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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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1-9-14 10:37 | 只看该作者
应当有组织的为北京冬泳人申请得到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冬泳运动的支持,具体办法如下:
一、积极向全国 ...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1-9-13 15:49


    俺觉得‘笑看人生’人家说得在理,是个正路。另外,如果能把北京的冬泳弄进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那就厉害了!政府不但不能打压,还得投资保护呢!北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目前虽然没有冬泳,但北京的胡同、爆肚、庙会、四合院都是北京的景观。希望北京的冬泳也成为北京的一景观。只要我们冬泳人在规定的地点游泳,保护水的环境,穿着得体,举止文雅,维护我们冬泳人的形象,我想应该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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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1-9-14 10:04 | 只看该作者
坚决支持和声援北京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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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1-9-14 03:25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共同对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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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1-9-13 21:5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和声援北京的泳友!不妥协!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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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1-9-13 20: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古月胡 于 2011-9-13 20:42 编辑
龙王的主意也很好,来几个穿着泳装湖边活动,然后“不慎”落入水中,再来几个见义勇为的,赶紧跳下去“救人 ...
蜻蜓点水 发表于 2011-9-10 00:40

跟演活报剧似的!穿好行头(破衣破帽)

装作神经病!不慎掉进水里!大伙一块

脱衣服下水救人——一举两得!

既游泳啦!也救人啦!

一天演它几场——天天如此!

那就太有意思啦!哈哈!

对付这帮诬赖就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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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1-9-13 19:17 | 只看该作者
应当有组织的为北京冬泳人申请得到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冬泳运动的支持,具体办法如下:
一、积极向全国 ...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11-9-13 15:49

赞同笑看人生的办法!
坚决支持和声援北京泳友们!

全民健身、冬泳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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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1-9-13 18: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主意好!脱衣服!穿泳裤!

水边站!伸伸胳膊!深深腿儿!

一不留神掉水里儿!大伙跟着去救人儿 ...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9-8 05:20


这个主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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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1-9-13 18:21 | 只看该作者
此计真好!

最好泳裤也穿次一点的(一动就扯开的)

裸体跟他们干!!!哈哈!
古月胡 发表于 2011-9-7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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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1-9-13 15:49 | 只看该作者
应当有组织的为北京冬泳人申请得到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冬泳运动的支持,具体办法如下:
一、积极向全国冬泳委员会反映此情况,由他们通过国家体育局与北京市政府斡旋,争取得到政府的支持。
二、积极开展冬泳文化的宣传活动,大造全民健身、冬泳先行的舆论,对北京市政府形成一种社会压力。
三、积极做好集体签名上访工作,特别是各界知名的冬泳人应当首当其冲,为冬泳人争取到冬泳的权利。
四、积极向奥委会等世界体育组织反映情况,争取得到的他们对冬泳运动的支持,因为有国际舆论的支持更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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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1-9-13 13:49 | 只看该作者
有关部门对冬泳群体应积极引导,科学有序的管理,而决不能用简单的行政管理一棍子将其打死!

科学的冬泳可以提高自身的健康水平,毕竟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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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发表于 2011-9-13 12:4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北京的朋友!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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