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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锦州冬泳孙律师勇救溺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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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8-6 20: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晚六点三十分左右,冬泳人孙晓忠律师在小凌河成功救出溺水者!!!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两名男子在离岸边20米左右的地方高呼救命。眼看着就不行了,孙律师朝溺水者游过去,没想到一把被溺水者抱住按入水底。孙律师蹲在水下把溺水者托起送出水面,并向岸边推去。
另一名男子自救上岸,但也喝了不少水。
据悉两人来自湖北,一个会一点,另一个被救的根本不会。唉!这么不珍惜自己呢?!前两天刚发生的悲剧差点重演!
事后孙律师低调的离开现场。

游泳的都知道,下水救活人那是需要勇气的,也是有危险的!这次孙律师实际上也遇到危险了,迎着危险也敢上!这就是锦州冬泳人!孙律师的行为诠释了什么是“冬泳精神”!

与前几天打捞溺水者马光的行动中,那几个趁乱向家属素要钱财的卑微小人是天地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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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8-13 11:26 | 只看该作者
孙律师咱们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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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8-12 14:55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孙晓忠律师的看法和说法

    孙晓忠是锦州永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震惊辽西的女大学生邹时车祸案,就是由他和他的同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艰苦细致的大量工作,终于使邹时依法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笔者与他同是冬泳协会会员,得知此事深为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进一步采访报道,但却遭到孙晓忠律师的惋言拒绝。他说“这没有什么,这是一名律师应该做的。”
    今年8月6日,笔者获悉孙晓忠在小凌河一号坝附近成功施救溺水青年的事迹,决定去采访他,但又怕他不同意,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他欣然同意,十分配合。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7月31日小凌河发生一男性游泳者溺水身亡事件,在110干警、部队官兵、锦州市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们顶着烈日进行搜寻打捞尸体过程中,曾有市民传说有个别冬泳队员,向死者家属索要钱财,这件事引起了冬泳人的强烈愤慨。冬泳人的名誉不容玷污,有正义感的网友纷纷站出来在网上发帖指责这种不道德行为。后经了解索要钱财的人,根本就不是锦州冬泳队的队员。为了证明冬泳队的清白,孙晓忠勇敢地站了出来,他说,“这个时候,作为冬泳人我该用行动说话了,这不宣传我个人,这是在宣传锦州冬泳精神,宣传冬泳队的集体荣誉,真正的冬泳人都是无私奉献,根本不索取钱财,遇到这种情况哪个冬泳人也不能见死不救,我要用事实说话,来回击那些传言。”提到溺水事件屡发不止,孙晓忠说:“不熟悉水性的人,千万不要拿生命当儿戏。即便会游泳的人也一定要科学游泳,并一定要结伴而游,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更绝对不能下水游泳。”

    锦州市冬泳协会自2005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在组织冬泳人开展科学冬泳,收获健康的同时,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精神,长年坚持开展水上无偿搜救溺水者。锦州冬泳协会成立以来,先后无偿营救溺水者19人,搜捞溺水遗体13人,参加水上义务搜救或打捞活动14次,参加搜救408人次,收到死者家属送来的锦旗4面,并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 2009年7月,锦州市冬泳协会经过认真考核,挑选素质高,泳技好,有无私奉献的精神的48名优秀会员,组成了锦州市水上义务搜救大队,他们曾多次参加抢险和打捞活动,但从未向死者家属和被施救者索要过一分钱。
    今年7月8日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杨宝中和队友成功施救两名山东来锦打工的青年,当时,如果再延误几分钟,两青年就会命丧黄泉,事后人家要掏钱表示感谢,被杨宝中婉言谢绝,

    8月2日,在打捞溺水者时,冬泳协会水上搜救大队队员王东来和陈隽顶着烈日乘租来的伐子,连续在水上搜寻个多小时,也没收溺水者家属一分钱。
    孙晓忠律师说:“个人名利可以置之度外,但锦州冬泳队集体荣誉绝对不容玷污!”这是律师素质与冬泳人奉献精神的真实写照。了解到孙晓忠律师这种想法后,我不由得对他的敬意油然而生,我们都是冬泳人,我们曾参加过多次打捞溺水者的行动,说句心里话,为群众做的有益的事,我们觉得非常高兴和荣耀,我们为自己是冬泳协会的一名冬泳人而自豪。

----林瑞国  张智利
(“快刀”转自锦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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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8-11 16:49 | 只看该作者
向见义勇为的冬泳人孙律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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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8-11 15:11 | 只看该作者
向见义勇为的孙律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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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8-10 19:53 | 只看该作者
向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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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8-10 12:52 | 只看该作者
今晚六点三十分左右,冬泳人孙晓忠律师在小凌河成功救出溺水者!!!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两名男子在离岸 ...
快刀 发表于 2011-8-6 20:21

向见义勇为的冬泳人孙晓忠律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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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8-10 12:47 | 只看该作者

向见义勇为的孙律师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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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8-10 11:32 | 只看该作者
孙律师勇救落水男子的壮举令人敬佩,向您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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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8-8 16:36 | 只看该作者
传承中华美德,展现冬泳人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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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8-8 11:03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见义勇为登上今天本地主流媒体!
快刀 发表于 2011-8-8 10:01

主流媒体来报道
锦州冬泳素质高
义务救助做奉献
和谐社会建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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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10:01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见义勇为登上今天本地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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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8-8 07:24 | 只看该作者
孙晓忠律师见义勇为、无私奉献受到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赞扬,他是锦州冬泳人的杰出代表,是冬泳界的楷模人物。
向孙晓忠律师学习!

向孙晓忠律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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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8-7 18:16 | 只看该作者
向见义勇为的孙律师致敬!

1106140511d2213b334bc61521_副本.jpg (48.57 KB, 下载次数: 7)

1106140511d2213b334bc61521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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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8-7 17:20 | 只看该作者
向锦州冬泳人孙晓忠律师致以崇高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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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8-7 17:05 | 只看该作者
快刀报道新闻快
常上省市电视台
冬泳文化宣传好
视频摄录质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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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8-7 14:38 | 只看该作者



一群搏击风浪的勇者!
一群热爱生活的智者!


一群舍己为人的德者!
一群引领生命的使者!


——祝你们生命之树常青,好人一生平安!



----“狙击先生” 发表于 2011-8-7 11:55

以上点评转自中央电视台网站:

http://bbs.cntv.cn/thread-148243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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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感谢您的关注与精彩点评!
您慧眼识珠,洞察本质!
您文采飞扬,经典华章!

“全民健身,冬泳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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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8-7 14:10 | 只看该作者
孙晓忠律师的法律援助


    近日,辽宁省锦州市冬泳人孙晓忠律师,为农村女大学生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消息,深受人们的赞扬。
    2010年1月18日下午,家住凌海农村的23岁女大学生邹时,遭遇车祸,左腿从臀部往下已是皮肉脱落,肛门会阴被撕裂,血管损伤,脚部骨折……“伤得很重,20多年来,这在辽西地区罕见。”邹时的主治医师刘医生说。
    虽然邹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前4次手术就花费40多万元,今年4月进行了第10次手术,其巨额手术费让这个家庭近乎绝望。无奈之下向辽西商报求助,在媒体的帮助下,一笔笔爱心捐款或汇入账号,或直接送到病房。然而这毕竟有限,索要肇事方的赔偿金是当务之急。
    锦州冬泳人孙晓忠律师在网上闻知此信,主动为邹时因交通肇事受伤一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并坚持四条原则,一不收钱、二不收礼、三不吃请、四不宣传,经过艰苦细致的大量工作,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经法院判决由肇事方赔偿70余万元,目前肇事方已经为邹时支付了40多万元的赔偿金。
    大家赞扬说,孙晓忠律师这种无私援助精神,体现了冬泳人的高风亮节,我们有理由相信全体冬泳人都能够以孙晓忠律师为榜样,为奉献社会、服务人民做出自己应当做出的更大贡献。



据“笑看人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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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报道于2011-05-02前后已被下列网站审定刊发----

人民日报官方网站人民网、人民网“人民微博”、新华社官方网站新华网、新华网“新华微博”、中央电视台网站、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华奥星空、 新浪网、新浪微博、中华网等等

详见“中国冬泳白冰新浪博客”,请点击下面网址查阅----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8745a450100qxtx.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8745a450100qxt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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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8-7 11:11 | 只看该作者
有了冬泳人,生命更有望!

----不倒翁


http://www.wzdy.cn/bbs/viewthread.php?tid=37095&ext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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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8-7 10:38 | 只看该作者
锦州冬泳人
为“全民健身日”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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