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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已于今天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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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9: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兴安雄鹰 于 2011-7-24 11:02 编辑



赖昌星已于今天被遣返回国 公安随即发出逮捕令

新华网北京7月23日电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于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1996年至1999年期间,赖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999年4月,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进行调查。同年8月,赖昌星畏罪自香港潜逃加拿大,并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难民资格申请,企图长期滞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
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据介绍,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遣返赖昌星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了大量工作。加拿大政府为遣返赖昌星也做出了积极努力。赖昌星被成功遣返,对于促进中加执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表明,无论犯罪分子逃到哪里,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另据海关总署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4月专案组撤离厦门以来,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积极努力下,共有31名潜逃境外的厦门特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归案,司法机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作了处理。海关缉私部门正对赖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问题开展进一步侦查。侦查终结后,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赖昌星与他的罪恶红楼(请点下面网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I2NjY2NTM2.html

http://v.ifeng.com/shendu/special/lai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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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7-24 14:05 | 只看该作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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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7-24 08:52 | 只看该作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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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1-7-24 0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兴安雄鹰


    罪有应得。
青岛海牛 发表于 2011-7-23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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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7-23 2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兴安雄鹰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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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7-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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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7-23 20:0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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