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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公安部重要通知!请进来的网友都看一下[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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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8 1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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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对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理整顿, 大家请在所有的帖子内容不要发布涉及政治,反动,色情等内容帖子,谢谢!
(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近日某ICP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在此提醒各位版主,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论坛一旦有关台湾的政治(包括政治人物)、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社会的帖子,一律立即删除。 国务院292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决心之狠,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此次检查的尺度,将不像以往一样,将暴露的图片,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而是将“凡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并严厉查处。



[此帖子已被 老往 在 2007-4-28 10:26:21 编辑过]

[此帖子已被 老往 在 2007-4-28 14:21:27 编辑过]
15#
发表于 2007-6-29 10:28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遵守。
14#
发表于 2007-6-28 19:5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冬畅游[/B] 发表: 学习、遵守。
13#
发表于 2007-6-27 08:43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原文由 抚顺冬泳大雪人 发表:
原文由 泸州四阿哥 发表: 网络规则大家遵守.使网络成为大家快乐的家园



12#
发表于 2007-6-25 16: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抚顺冬泳大雪人[/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泸州四阿哥[/B] 发表: 网络规则大家遵守.使网络成为大家快乐的家园
[/quote]
11#
发表于 2007-6-24 12:1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梦里浪花[/B] 发表:  学习、遵守。
10#
发表于 2007-6-8 16:5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遵守。
9#
发表于 2007-5-14 21:5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寒冬畅游[/B] 发表: 学习、遵守。
8#
发表于 2007-5-14 09:2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泸州四阿哥[/B] 发表: 网络规则大家遵守.使网络成为大家快乐的家园
7#
发表于 2007-5-14 00:00 | 只看该作者
网络规则大家遵守.使网络成为大家快乐的家园
6#
发表于 2007-5-13 21:51 | 只看该作者
学习、遵守。
5#
发表于 2007-4-28 20:2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提示!
4#
发表于 2007-4-28 12:4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天地一沙鸥[/B] 发表: 坚决遵守规定!
3#
发表于 2007-4-28 12:01 | 只看该作者
知道了!今后一定注意
2#
发表于 2007-4-28 10:44 | 只看该作者
坚决遵守规定!
1#
发表于 2007-4-28 10: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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