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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见义勇为者的悲剧频繁上演?为什么救人者反倒成为悲剧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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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6 08: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打工仔为救两溺水男孩身亡 被救者悄然离开

           2010年08月06日03:27东方今报
      第一次出远门,他就为救人魂断他乡。
  他叫胡健,今年18岁,安徽人,跟着父亲在郑州一家具厂当学徒工。这几天太闷热,吃过晚饭后,他就和两个同伴去玩水。洗完澡正准备离开时,有俩男孩被冲到河里,他立即转身去救,结果再也没上来……
  □今报记者 王东霞 实习生 张思恺/文
  【现场】群众为他叹息
  昨日凌晨零时20分,郑州市新107尚庄桥下,一声“捞上来了”,吸引上百市民围观。“可惜了。”看到捞上来的是一具冰冷的男孩的尸身,人们叹息着。
  4日19时20分许,有人报警称同伴溺水。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中队、郑州市管城区消防大队一中队20多名消防队员赶来救援。据其中一位中队长朱华介绍,河水最深处2米多,水下遍布淤泥、石头,搜寻难度很大。他们联系河务部门,减少上游放水量,并进行不间断搜寻。溺水男孩父亲也多次下水搜寻,5个小时后,才将男孩捞起。
  胡健的父亲胡智说,他们是安徽桐城市新渡镇永久村人。12年。今年年初,他带儿子来打工。“他妈不放心,这是孩子第一次出远门。”胡智说,这下他没法给家里交代了,胡健的爷爷都80多岁了,出事后还瞒着他。
  【目击】为救俩小孩出事
  “先是俩小孩掉水,他去救的。”有人称。
  李保磊,一个身穿短衫的男孩,一脸惊惧地站在河边。他是整件事的目击者,溺水的同伴叫胡健,18岁,和他同在一个家具厂上班。
  4日,吃过晚饭后,他和胡健、郑保锋一起来这儿玩水。“就在浅水处洗洗,我们就都上来了。”
  李保磊说,胡健就距离他们两三米远,坐在一处台阶上。
  由于上方水坝处一直在向下喷水,胡健旁边台阶上的两个小男孩,被冲到了水里,胡健就过去救。“也就一分钟,三个人都看不见了。”李保磊赶紧喊人,有两个大人跑过来。
  很快,两个小孩被人救出来,胡健却不见了。
  事后,胡健父亲拿的一份南曹乡派出所开具的出警说明,也证明了胡健是为救两个男孩落水的。
  【探访】事发地水流汹涌
  昨日15时,记者再次来到尚庄桥,下方是十七里河。
  在桥下乘凉的冯先生说,这里的水坝今年2月才修好,每天都往下喷水,下游还设有拦水坝,所以此处的水最深。
  河边坐着3位河道管理人员,他们随身带着喇叭、录音机,录音机不停重复播放着不能游泳的通知。河边也竖有“水深坡陡,禁止游泳”的牌子。
  【遗憾】被救男孩没出现
  昨日记者来到尚庄桥,向多人询问前日事故。他们都知道有男孩为救人溺亡,但不知道被救出的俩男孩是谁。“可能是外地人,如果是附近村里的人,会知道。”一60多岁的大妈说,她当时也来到了现场,但只顾着注意打捞救人男孩的情景,其他没注意到。
  一消防队员说,被救的俩男孩很早就离开了。
  胡智说,虽然儿子是为救别人出事的,但他也没见到被救的孩子,或者孩子的父母。
  【期待】认定为“见义勇为”
  胡智说,他现在就想尽快将儿子火化后带回老家,不然看着也伤心。“我是一个外地人,不知道要求什么”。
  胡智说,别人都说儿子是“见义勇为”,可这个咋申请他也不知道。儿子没了,如果有个称号,他说心里会多点安慰。
  胡健是否属“见义勇为”,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张少春律师认为,只要是为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就属于见义勇为,胡健的行为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虽然胡健是在“禁止游泳”的河道内洗澡,但并不应影响对此事见义勇为性质的认定。
  另外,律师认为被救的俩男孩,按照相关规定,也应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http://news.qq.com/a/20100806/000168.htm
27#
发表于 2010-8-24 1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3# 汾河魂郭


    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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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0-8-24 06:56 | 只看该作者
这对夫妻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被救者太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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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0-8-22 21:13 | 只看该作者
怕担责任,就连一点做人的良知都没有了。
残酷现实,何以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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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0-8-22 14:05 | 只看该作者


          物欲横流,道德缺失。


           残酷现实,何以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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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8-22 10:28 | 只看该作者
怕担责任,就连一点做人的良知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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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8-8 22:41 | 只看该作者
人的差距和道德品质就在这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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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8-8 22:37 | 只看该作者
人的差距和道德品质就在这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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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8-8 21:51 | 只看该作者
这对夫妻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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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8-8 20:35 | 只看该作者
世上的人说不清楚了,太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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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8-8 19: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连孩子都是这样,和民族文化有关,要转变很难。
这些东西高考是不考的,高考成就了一代人,也毁了一代人。学生年代要学的东西很多,一张试卷如何能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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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8-8 19:1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62. 同伴溺毙,儿童害怕不知报警。

不是美女 自诉

我小学的时候
低年级的几个小孩去玩水
然后淹死了一个
剩下的几个中一个蛮狠的小孩就威逼其余的小孩不许跟淹死小孩的家人说
后来淹死的小孩的家长,看晚上小孩还没回家
到处找冇找到
就去问白天一起玩的
大家被那个蛮狠的小孩恐吓了,都不敢说·都说不晓得
还是半夜有个年纪小的小孩太害怕,睡不着,哭着跟他妈妈说了
他妈妈马上打电话给那个淹死了的家长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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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8-8 19: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61:同伴溺死,儿童不知报警,去玩游戏机。
泪之迷离 自诉:

    我老公是一名JC(在外地,湖北省内某地,具体就不说了。反正是湖北的一个县,那个县富人蛮多),今天本来下午就要回武汉的,结果打电话我说要晚点回来,有个12岁的男孩在河里淹死了,他们全部JC在河里找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尸体。
     晚上我老公回来了跟我讲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是在小孩淹死2。3个小时以后才接到的警,说有个小孩在河里捡自己的掉落到河里的鞋子,结果不小心掉到河里去了。跟那个小孩子一起玩的有好几个孩子,他们看到那个孩子掉到河里了,好久没有起来,怕家里人骂,结果谁也没说,跑去游戏机室玩游戏机去了。结果过了1个小时,小孩的父母克游戏机室找孩子,那几个小孩才告诉小孩父母。。然后小孩父母才报警。我老公他们接警后马上敢到现场,跳到河里找那个小孩,找了2,3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当时连JC加小孩的亲戚朋友之类的20.30个人在河里找,都没有找到尸体。。那个河水流很急。。估计尸体都飘走了。。
    我听了这个事情后,心情到现在也平静不下来。现在的孩子都是怎么了?为什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也不是很小了啊 11.12岁的孩子了。看到同伴掉水里了。。不知道呼救,找人帮忙什么的么。。如果那些孩子当时找人了,或者马上联系自己的家人什么的,说不定那个孩子也就有救了。。就算。。没救下来。。起码。。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连尸体都找不到。。真的好悲哀。这个世界太冷漠,冷漠到这些孩子为了怕家里人的责怪,居然就这么看着一条生命从自己眼前消失。。这些孩子的行为让人太引起深思了。。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教育么。。这点常识都不知道。。真的想不通啊。。不知道等他们长大以后,会不会因为今天的行为感到内疚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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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8-8 19:0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61:同伴溺死,儿童不知报警,去玩游戏机。
泪之迷离 自诉:

    我老公是一名JC(在外地,湖北省内某地,具体就不说了。反正是湖北的一个县,那个县富人蛮多),今天本来下午就要回武汉的,结果打电话我说要晚点回来,有个12岁的男孩在河里淹死了,他们全部JC在河里找了几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尸体。
     晚上我老公回来了跟我讲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们是在小孩淹死2。3个小时以后才接到的警,说有个小孩在河里捡自己的掉落到河里的鞋子,结果不小心掉到河里去了。跟那个小孩子一起玩的有好几个孩子,他们看到那个孩子掉到河里了,好久没有起来,怕家里人骂,结果谁也没说,跑去游戏机室玩游戏机去了。结果过了1个小时,小孩的父母克游戏机室找孩子,那几个小孩才告诉小孩父母。。然后小孩父母才报警。我老公他们接警后马上敢到现场,跳到河里找那个小孩,找了2,3个小时。。都没有找到,当时连JC加小孩的亲戚朋友之类的20.30个人在河里找,都没有找到尸体。。那个河水流很急。。估计尸体都飘走了。。
    我听了这个事情后,心情到现在也平静不下来。现在的孩子都是怎么了?为什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也不是很小了啊 11.12岁的孩子了。看到同伴掉水里了。。不知道呼救,找人帮忙什么的么。。如果那些孩子当时找人了,或者马上联系自己的家人什么的,说不定那个孩子也就有救了。。就算。。没救下来。。起码。。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连尸体都找不到。。真的好悲哀。这个世界太冷漠,冷漠到这些孩子为了怕家里人的责怪,居然就这么看着一条生命从自己眼前消失。。这些孩子的行为让人太引起深思了。。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教育么。。这点常识都不知道。。真的想不通啊。。不知道等他们长大以后,会不会因为今天的行为感到内疚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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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8-8 19: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不仅仅与个别人道德失准的社会现实有关,更与我们这个社会保障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法规缺失有关 ...
中国冰人 发表于 2010-8-6 21:48



   出台这样的法规有利于促进感恩行为 ,但有些人可能会怕担责任溜得更快。这类情况有些是怕担责任,有些是紧张的忘了,脑子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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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8-8 15:06 | 只看该作者
救死负伤者高尚!这对夫妻的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为救人的牺牲者农勇汉夫妻是游泳爱好者,每周都会到大海中游几次。
      这再一次警示我们:救人的好人,应定要考虑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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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8-8 11:43 | 只看该作者
人的差距和道德品质就在这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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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6 2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水上飞1


    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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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6 21: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中国冰人 于 2010-8-6 21:50 编辑



     这不仅仅与个别人道德失准的社会现实有关,更与我们这个社会保障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法规缺失有关。应当尽快出台或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被救助者的责任和义务,对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进行法制约束,以保障部分被救助者的个人行为和道德不会超出社会承受度之外。只有这样,才能减小见义勇为者成为悲剧主角的可能性,才能激励更多公民敢于和乐于见义勇为。”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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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6 20:11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中午都市频道也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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